催生家事服務法為Rose發聲

by 網氏

個案一:

每天凌晨2:30起床,到市場搬東西、賣貢丸,到早上8:00回到雇主家整理、清掃,10:00以前完成打掃後再開始製作貢丸,直到晚上9:00以後結束,再打掃環境後才能休息。雇主只提供中午便當,晚上吃雇主吃剩的晚餐。外勞因工作環境惡劣而有許多的燙傷、切傷、皮膚過敏的現象。男主人常常喝酒,酒後多次全身赤裸到外勞房間,外勞嚇的跑出屋外等待家人回來才敢回到屋內。每月大約支領7000元薪資。

個案二:

阿公要求外勞每天為其洗澡、按摩,且常對外勞毛手毛腳、擁抱等動作,或摸、或捏、或掐外勞身體,甚至曾對外勞以暴力強迫性交。阿公每天晚上12點會自行進入外勞房間直到清晨3、4點才回到自己的房間。外勞哀求阿公停止所有性騷擾、猥褻、虐待等行為,但阿公以「自己花很多錢買外勞,所以外勞要聽話,不然就送回國」的話語威脅,外勞陷於龐大債務、暴力虐待的雙重煎熬之中。外勞求助仲介,卻反遭仲介公司恐嚇、毆打以致昏迷而送醫急救!

前立法委員馮滬祥涉嫌性侵害菲籍女傭Rose疑案,經過多月的偵查後,日前終於由士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對馮提起公訴,被告馮滬祥卻以污衊菲傭、檢察官及政治迫害等手法,意圖混淆視聽,再次凸顯外籍家事勞動者在台灣受到工作環境、性別歧視等多重的壓迫!

台灣長期缺乏一套照護政策,照顧老、殘、病人工作多落在家中的婦女身上,自開放外勞後,再由外勞填補台灣的老殘福利。根據統計,台灣目前約有12萬名的外籍家事服務勞動者,來自越南、菲律賓、印尼、柬埔寨等鄰近東南亞國家,九成以上為女性,分散在雇主家庭、醫院、安(療)養院等工作場域擔任女傭、監護工,他們長時間工作的勞動條件實在與薪資不成比例,不少監護工照顧臥床、中風病人過著公私領域重疊、難得有休假休閒生活,嚴重遭受被剝削、被壓迫的不人道待遇。

除了可能遭到超時、性騷擾、性侵害等不平等雇傭關係外,外籍家事服務勞動者還面臨缺乏一套法令保障其勞動條件的結構性問題,長期關懷外籍勞工處境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於2004年10月12日送出民間版的「家事服務法」草案,共八章五十一條條文,其立法重點包括:

1. 隱私權的保障、雇主家庭成員的規範及家事服務準則之必要。
2. 家務勞動者強制納入社會保險(全民健保及勞工保險)。
3. 明確規範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的限制。
4. 勞工主動終止勞動契約的權利。
5. 基本工資的保障與工資直接給付。
6. 資遣費請求與失業給付之適用。
7. 明訂家務勞動者的休息時間與休假權利。
8. 加強勞雇權利基權利教育。

台灣建構成為人權國家不是光喊口號,也必須落實在種族、階級、性別等層面法制化,我們期待行政與立法部片共同努力,讓這群廣大默默為台灣人付出青春、血汗的外籍朋友享有平等的基本人權利。

註:以上個案及草案資料來源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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