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貞到結婚」綁到誰?
by 網氏
日前立法委員提出「優生保健法」修正條文草案要將「守貞到結婚」條款強制納入國高中生教育,規定每學年至少四小時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獲悉此消息,網氏忍不住大嘆「是誰又在複製處女情結的父權思想」?這種立法效力真能讓青春期孩子受惠嗎?立法委員明知這種規定無法通過,卻再次強化處女價值觀,結果呢?男人依然逍遙樂當嫖客,或是性侵害女性毫無犯罪感;而守貞到結婚的女性從此幸福快樂嗎?
因應台灣社會未婚懷孕比例節節攀升,教育暨衛生單位日益重視中學生的性教育,部分宗教團體及教會學校開始在校園推動守貞教育,讓中學生簽署「守貞卡」承諾嚴守貞操。我們發現這波守貞運動的對象多鎖定女子學校,大人們總認為,「女孩,只要妳說不,男孩絕無法得逞」、「男孩會強暴妳,絕對是因為妳不夠反抗」!日前一名信仰天主教的女大學生,遭到網友性侵害,因為網友奪走其童貞而痛不欲生,加深其污名感,形成多重創傷。
社會倡導守貞觀念,最終要求對象仍是女人,女性生命的價值是不是繫於一片薄膜上,不然,為何「重建處女膜」廣告依然大行其道?不少婚前有性行為的女性,紛紛選擇在結婚前進行處女膜整型手術,儘管如此,還是擔心害怕丈夫識破其非處女身份,即使以處女之身結婚,就保證丈夫不外遇?或不會暴力相向?
反觀,男性就從不必擔憂自己非處男而遭妻子歧視,多數男性甚至認為「處男」是種恥辱,故意尋求性交易初嘗性經驗,在同儕間炫耀其男子氣概。這種以男性主宰詮釋權、異性戀霸權的父權思想,依然充斥台灣社會。
我們知道,這次「優生保健法」修正案中有「守貞條款」版本進入審查,立委希望喚起社會對未婚懷孕的重視、降低未婚懷孕發生率,可是,透過法律手段處理未婚懷孕議題,涵括所有年齡層的未婚男女性,真能解決未婚懷孕問題?避免未婚懷孕除了防堵一途,別無他法?
中學生性教育施行多年,我們仍然見到許多青少年錯誤的性知識,不少女孩男孩以為快要射精再戴上保險套,即可安帎無憂;或者以為體外射精是安全性行為!令我們不禁懷疑性教育的教學成效?反觀,性教育從幼稚園開始紮根的瑞典,未婚懷孕低比率卻是全球知名國家,由此證明,正視青少年的情感與性需求,給予安全的與無歧視的性觀念,疏導還是比防堵更具效果呢!
根據精神分析大師佛洛伊德「性本能」學說,人類的性趨力與生俱來,無分性別、階級、種族、年齡。試想一名青少女有充足的安全知識,生、心理也做好萬全準備,她不該是自己身體的主人、擁有自主選擇與愛人共享性愛愉悅的權利?既是基本人權,法律、道德的干預有立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