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魯巴–我永遠的痛

by 陳思宜

親愛的阿冠:

已經國二的你,不知道被「阿」過、或是「阿」過別人了沒?

小思姨突然問你這個問題,你一定會覺得很奇怪,甚至很彆扭吧?「阿魯巴」ㄝ!這是「阿魯巴」ㄝ!這種事怎麼跟阿姨講?這種事怎麼會這樣公開且認真地跟別人講?那只不過是我們私底下玩的一種遊戲罷了!再也不是了喔,「阿魯巴」再也不是男同學之間才有的神秘遊戲,也不再是一種朋友情誼的證明。自從2007年12月開始,「阿魯巴」開始被大眾視為一種「猥褻罪」,一種「妨害性自主罪」,為了保護自己,你一定要知道這一點!

我不知道你之前「阿」人、被「阿」或是看人被「阿」的時候是什麼感覺,你當下都在想些什麼呢?我高中的時候參加軍樂隊,社團中一天到晚都有人在玩阿魯巴,每次被阿的人都不一樣,他有可能是社團的靈魂人物,也有可能是大家私底下討厭的人;這次被阿的人,改天很可能就成為阿人的人。社團中大家都會說:「阿人者,人恆阿之!」我們甚至還有特別一首曲子是在「阿魯巴」儀式中一定要吹奏的,同樣的,每當這首曲子響起,就代表有人馬上就要受刑了!

是的,「受刑」,阿魯巴其實就是一種傷害別人的行為,它其實就是一種私刑,一種依照自己喜惡懲罰「犯人」的行為:誰叫你太出鋒頭?誰叫你太堵爛?誰叫你不懂得同進退?我們阿你算是看得起你!

再仔細回想,我當時一定有在想些什麼啊!到底是什麼呢?為什麼現在積極從事社會改造的我,當初會毫無感覺?為什麼我會如此冷眼旁觀他人之痛苦,甚至用我的音樂助長當時的氣氛?為什麼以前的我會是這樣?

我想是因為團體的壓力以及漠不關心吧!在以「團體」為前提的軍樂隊,個人的需求及聲音常常會被降到最低。另外,之後我所接觸到的「人文教育」是讓我改變的最關鍵原因。我在大學中藉由接觸性別研究而真切地瞭解到「天賦人權」及「人人平等」的真諦,我知道了每一個人都應該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和權利,這樣的人權是不分任何階級、種族、性別或性傾向的;無論科技再如何「進步」、社會再如何「紛亂」,我們一定要捍衛每一個人的「人權」,因為這是全人類共同奮鬥了好幾百年才得到的。

從「阿魯巴」講到這兒,你可能會覺得小思姨我又來了,每件事情都可以扯到人權,但是我還是決定如此一說再說,只希望你能偶爾在忙碌的課業之餘花一些時間想想這些,一來,因為我不希望你漠視自己的權利而在面對團體壓力時無法拒絕成為「阿魯巴」的一份子;二來,我更希望你不要像我一樣,十年後回頭看當初的自己,沒有榮耀或成長,只剩懊悔、羞恥與沮喪。

希望你能健康‧長大

小思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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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勵馨基金會企劃部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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