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男女工作平等法」婦女團體總動員

by 罔市

在立法院沉睡了近十個年頭的「男女工作平等法」,上週四因行政院在38婦女節前夕通過了「兩性勞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政院版),終於又露出曙光。 對於行政院端出的這盤牛肉,國內多數婦女團體的一致反應卻是「好看不好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多個婦女團體聯合勞工團體決定在3月8日下午展開街頭運動─ 「前進」立法院,將新知增修版「男女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新知版)草案及說帖送進立法院,尋求朝野立委們的支持,共同建立兩性平權的工作環境。

對台灣婦女而言,「就業歧視」一直是普遍存在的現象,男女工作機會不均等也是不爭的事實,舉凡聘用、報酬、配置、陞遷、生育、退職、退休及解雇等方 面,公、私立部門的女性受雇者,長期遭受不平等的待遇,就連國家最高考試機關考試院所舉辦的一些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中,出現性別歧視,例如僅限男性報名、壓 低女性錄取名額等規定;而職場中的性騷擾,更是女性心中最大的痛。

面對女性在職場上的諸多苦境,政院版的「兩性勞工工作平等法」究竟解決了沒有?首先就字義上而言,很明顯的,軍公教人員不在保障之列。中研院社會學研 究所籌備處副研究員、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張晉芬分析,軍公教人員占所有受雇者的11%,政院版若立法通過,約100萬人無法適用,她質疑說,日前軍中、調 查局發生的性騷擾案件,缺乏申訴管道,難道就沒有工作歧視嗎?

其次,在育嬰、家庭照顧假方面,由於小家庭、核心家庭仍是目前主要的家庭結構,家中若有幼兒或老人生病,常因父母上班,而有人手不足、難以照顧之苦, 因此民間團體長久以來大力催生「育嬰假」和「家庭照顧假」;政院版雖從善如流的擬訂了育嬰假和家庭照顧假措施,可是,政院版規定育嬰假僅適用於100人以 上的事業單位;家庭照顧假則要求必須50人以上公司行號才能適用。

依目前50人以上的私人企業只能涵蓋全國17%的勞工(約157萬人),而100人以上的企業則只能涵蓋11.9%勞工(約110萬人)來看,婦女團體認為,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力的就業市場,這樣的條件過於嚴苛,對於受惠者占受雇者均不及二成的比例,張晉芬不滿的說,廣大勞工繳稅照顧軍公教人員請育嬰 假,多數勞工卻與育嬰假無緣,「這個法訂的意義在那裡」?婦運界一致主張適用範圍應再降低至10人以上的公司、且雇主應提出彈性的育嬰工作方案,才符合實際需求。

在職場性騷擾案件頻仍的今天,政院版有關「防杜職場性騷擾」的法案,卻沒有課予雇主積極防治職場性騷擾的行政責任,也沒有罰責的訂定,令婦女團體十分失望。

在婦女團體強烈的批判聲浪下,行政院長蕭萬長在出席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辦公室啟用茶會時,宣佈將女性軍公教人員也納入適用範圍,並更名為「兩性工作平等法」,民間的壓力還是十分重要的。

多個婦女團體認為,相較官方狹隘的兩性工作平等法, 新知版的法案內容集合了多數民間的意見,更能照顧廣大的男女工作者。為了使民間版早日順利立法通過,需要全民共同催生法案,關心的朋友們除了可以參與婦女 新知基金會的「催生男女工作平等法網路連署書」外,也可選在3月8日當天下午至立法院,與婦女新知、晚晴協會、上班族協會、粉領聯盟、女性權益促進會和女 工團結生產線等婦女團體一起呈送新知版「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說帖,讓我們為這分實而有惠的法案共同努力。

若要參加連署,請連至:

催生男女工作平等法(活動已停止)
婦女新知基金會

新知版與行政院版重要差異對照表

觀看次數: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