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看得到吃不到的性別正義
by 何旻燁
婦女團體引頸期盼的司改國是會議8月12日(2017)落幕,遺憾的是,第5分組關於性別/兒少的決議未被列入總結會議12項重點議題中,僅在第7項以「友善性別的司法」7個字一筆帶過,讓第5組司改委員賴芳玉、劉淑瓊及紀惠容等人深感「受騙」,在灰心沮喪憤怒之餘,最後拒絕出席總結會議以示抗議。看來攸關性別人權與婦女權益的議題要能排上議程,恐怕不是選出女總統就能實現。
婦團努力爭取,性別/兒少議題方能放入社會安全議題中
司改國是會議5個分組經過3~5月、40場會議討論,議決出約4萬字2百條決議,籌委會8月11日彙整成12項重點議題,包括推動人民參與司法制度等(見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決議歸納說明)。在分組會議結束後,司法院也就現行可立即推動的事項,提出十大司改議題方案,其中,被司法院選為「最重要、最急迫、最困難」的議題,是人民參與審判和金字塔訴訟制度這兩項(新聞: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司院力推人民參審和金字塔訴訟制)。
而十大司改議題方案則包括人民參與審判;金字塔訴訟及法院組織;裁判憲法審查;司法與社會對話;法官的多元晉用、監督與淘汰;促進司法效率並合理減輕法官工作負擔;司法公開與透明;建構專業、效率、便民的法院、法庭及審判程序;提升被害人地位與保護兒少以及確定判決檢討機制(新聞:司改總結提十大司改議題 呂太郎: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從上述結論可以看出,司法系統本身要改革的議題就多如牛毛,甚至還包括司法人員的過勞問題,可說自顧不暇,遑論滿足社會期待。而性別/兒少議題一向是司法系統中的邊緣議題,這次在司改國是會議中甚至連議程都排不上,是律師賴芳玉積極爭取而來,才在第五小組的獄政酒駕等社會安全議題中加入。
司改總結會議十二項重大議題缺漏性別正義
而在性別議題中由婦女團體提出的通姦除罪化、兩小無猜除罪化、提高性侵害被害人訟訴參與權、設立跨廳會的「兒少與性別友善司法委員會」、優生保健法人工流產落實女性自主權、性侵害改採積極同意權,除了最後一項之外,其餘通通在分組會議中獲得通過,讓婦女團體軍心大振,不料到最後卻是空歡喜一場,這些分組結論並沒有列入司改總結會議的十二項重大議題中。
此舉讓第五分組委員大感憤怒與失望,並覺得有被玩弄之感,因此在8月10日由「性別司改聯盟」成員: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晚晴婦女協會、台灣防暴聯盟、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和勵馨基金會發出聯合聲明稿表示,「性別議題被丟包、人間蒸發」,以及婦女新知基金會對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之聲明「司法改革不要逃避性別正義」,沒想到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卻回應「有人搞不清楚狀況」、「所有的結論都放在網頁上」(新聞: 「寫了上萬字報告變7個字」司改委員痛批:誰決定12大項重點議題?),讓婦女團體傻眼,直呼不受尊重,努力完全付諸流水。
因此賴芳玉、劉淑瓊及紀惠容、林志潔等四人立即於總結會議前一天8月11日緊急召開記者會,再次痛陳第五分組「整組被忽略」、「司改性別盲」、「性別議題被丟包」、「性別議題人間蒸發」,並要求「司法院法務部揣共」,但隔天只有司法院回應兒少議題並未被忽略,顯然性別議題被視為兒少議題,又或者兒少議題還優於性別議題,而在總結會議上,總統蔡英文連一個字都沒有提到。
從司改國是會議演變看司法改革的政治性
蔡英文只在會議中表示,十個月來達成三個成果,包括體檢司法改革、落實改革基礎及多元聲音成為民主資產,司法院和法務部已加快改革腳步。可見婦女團體視為重大進展的結論,在總統府眼中,充其量只是一種民主社會的多元聲音而已,雙方的認知不可謂不大。到底為什麼會有這種落差?這可能不得不從司改國是會議的演變說起。
這次的司改國是會議應該是台灣史上第三次舉行的司改國是會議。第一次是1990年為終結萬年國會,由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召集朝野
雖然政治時空已歷經三次政黨輪替,但司法和政治的關係一直夾纏不清,政治介入司法、司法介入政治的情況就像一條雙螺旋,在台灣民主化之前,威權統治下的司法只是政治部門的御用衙門,獨立性不足;但是在民主化之後,司法似乎也並未真正獨立,因此總統才會引入民間的力量,召開跨黨派與跨官民的國是會議來進行政治協商,從事司法改革,但由於只是諮詢性質,常被民間譏為大拜拜。
在這樣的脈絡下,司改國是會議的核心議題是民主與反民主之辨,而非一元與多元之辨,比如司改國是會議該由誰召開?終審法院法官若改由總統選任是否涉及總統擴權?顯然在政黨的政治與社會的政治之間,政治的民主與社會的民主之間,台灣尚未走到社會的民主政治,更不要說具有性別眼的性別政治。
(作者為NGO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