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屁股老婆的悲哀

by hellcat & 婦女論壇眾姊妹

日前,民進黨前青年部主任王銘源涉嫌性騷擾案的調查報告正式公佈,報告當中認定他確實有性騷擾的言行;不過當事人仍然不願承認他曾對女工讀生施予性騷擾,並且還請辭幹部職務,並委託律師對女學生提出訴訟,繼續堅持他的「清白」。

和所有的性騷擾案件一樣,因為事件發生時,往往缺乏第三者在場,舉證非常困難,因此騷擾者常會有恃無恐地說,這是「彼此兩廂情悅」或是「全是對方誣告陷害」等等說詞來模糊事實真相,這起性騷擾案也是如此。事件發生之後,我們看到當事人一下子扯說有「陰謀論」、指控女工讀生是有政治目的的栽贓;一下子表 示受害者案發後仍然繼續到黨部上班,所以性騷擾事件是假的;一再矢口否認犯行。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王主任「懷孕的老婆」與「女同事們」還一度跳出來為他 的言行背書,藉以宣示他的清白無辜。

請出身邊的女人為自己「擦屁股」,幾乎可說是性醜聞案發生時慣常上演的戲碼,搞出緋聞了要老婆出面闢謠、傳出性騷擾了要老婆來否認;彷彿只要老婆出面宣稱「我的老公絕對不可能這麼做」,就足以證明男人的清白。

不過從邏輯上來看,由老婆出面幫老公背書,否認性騷擾案的發生,卻是一點道理也沒有的。首先,這是老公個人的行為,應該要自己負責,實在不是老婆的責 任;其次,性騷擾事件只發生在當事人兩造之間、老婆未必清楚真相、甚至往往是被欺瞞哄騙的對象,無論老婆再怎麼樣「相信」老公、「推定」不可能發生這樣的 事,其實都證明不了什麼,都和「事實」無關;而判定性騷擾,是應該要回歸到事實面去討論的。

既然這樣,那為什麼還那麼多的老婆前仆後繼為老公擦屁股呢?結構性來看,台灣這樣普遍地「由老婆擦屁股」的現象,當然和性騷擾尚未法治化有關,因為 「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以及「性騷擾防治條例草案」都還沒有完成立法,也沒有清楚的規範處罰方式,人們尚未建立「性騷擾」就是「犯罪」的概念,總認為性騷 擾只是一個道德性的爭議、認知上的歧異,是可以透過他人的道德背書而抹滅的爭議,因此往往不就「法律事實」的部份來討論,而是利用其他與案件不相關的女人 的背書來模糊事件焦點,老婆,自然就成了最佳的擦屁股人選。

因此,或許是出自於天真的信賴與情感的盲目、或者為了顧全丈夫(與自己)的社會地位和面子、或者因為強大的家族期待和壓力、或者是源自於害怕美滿家庭 崩潰的恐懼、或者根本只是不相信自己怎麼會選擇一個「有問題的男人」的震驚與羞恥感……,她們,都是選擇了站出來為老公的言行背書,替一個應該對自己言行 負責的男人扛下責任。

再進一步思考,「擦屁股老婆」總是得挺身而出,其實正反應出整體社會價值對於女人家庭角色的期待,我們不僅僅強調「夫妻一體」、更要求女人必須承擔起 「犧牲自己、維繫家庭」的責任、必須幫襯老公的事業、必須維護老公的面子;在類似處境下不為老公挺身而出擦屁股的女人,會面臨「壞老婆」的道德譴責;甚 至,當老公有外遇、有性騷擾行為時,社會還會懷疑責怪是老婆有問題,因此老婆就得在外人面前營造出一個和諧的、恩愛的家庭狀態的氣氛;必須盲目地相信與支 持自己的丈夫;即使自己同樣感覺受傷害也必須佯裝若無其事和堅強。也就是說,在社會眼光和輿論的壓力下,不少女人即使不願意,也不得不變成可憐的「擦屁股 老婆」。

「擦屁股老婆」的悲哀,不在於她支持、相信或原諒自己的先生,而在於不論她相不相信、原不原諒、願不願意,檯面上都還是得支持自己的先生、力保他的清 白與尊嚴、維持家庭美滿和樂形象。將自己的價值,依附在一個男人身上,汲汲營營地去維持它,甚至否定了自己的尊嚴和獨立性,這才是「擦屁股老婆」的悲哀。 我們不禁要感嘆,究竟要到什麼時候,女人的價值,才不需要依附在一個男人身上?什麼時候,女人才不用為男人犯下的錯誤擦屁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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