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週性別人權運動遍地開花

by 江妙瑩

上週(2014.06.23-06.28)可說是性別人權運動熱鬧的一週,真可以遍地開花來形容了。先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 CEDAW)」五位國際獨立專家於6月23日受邀來台進行第二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為期共四天,並提出總結意見與建議;接著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六個民間團體於6月27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十週年總體檢」記者會,抨擊政府性平教育淪黑箱,友善多元剩口號;6月28日在女書店有一場《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2014年》新書分享會,這是繼《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1995年》,時隔廿年,女性學學會再度出版《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2014年》一書,呈現當代多重交織的婦女、性別及性運動面向問題,也讓我們理解到國家社會的父權宰制系統以更幽微、詭辯及更不易察覺方式持續對女性、LGBTI(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者、跨性別者、陰陽人)等性少數社群進行壓迫。

性少數社群在CEDAW第二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中提出民間報告。Photo by chiang
性少數社群在CEDAW第二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中提出民間報告。Photo by chiang

民間火力全開、30個組織提民間報告

台灣雖不是聯合國會員國,為展現捍衛人權的決心,與國際接軌,於2007年自願簽署CEDAW加入書,並於2009年完成初次國家報告,且於同年4月邀請三名國際專家來台進行審查。2011年6月8日進一步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其效力等同國內法,督促各級政府依據該公約揭櫫的性平指標,檢視各項法規、計畫、預算與統計,確保任何重大政策與發展在研擬與實施前後,都能落實執行性別、文化與弱勢人權等影響評估。

今年CEDAW第二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委員會議共有30個民間組織依據CEDAW條文及一般建議書提出民間報告,其內容涵蓋性別暴力、就業權、人口販運、教育權、外籍配偶國籍權、健康權、經濟與社會福利保障、農村婦女權益、原住民女性權益、非預期懷孕少女權益、性少數社群權益、身心障礙女性、愛滋感染女性、性別平等機制的效益評估、性別人才培訓……讓審查委員聽取國家報告之外,透過與民間團體的實質對話,深入了解台灣女性目前的處境,讓民間團體提供充分的子彈協助國際專家「狂打政府的臉」!

三天的會議,二天與民間對話,一天聽取政府部門的回應,並於6月26日最後一天做出總結意見,五位國際專家提出了30大項建議。我們看到審查委員大多回應了民間團體的訴求,針對擴大女性參政、各項政策措施的有效性、性別影響評估、法規檢視的落實對台灣政府未來4年應達到的基準提出建言。

在這次會議中,我們也看到性少數社群,包括國際陰陽人組織-中文版、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跨性別倡議站、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和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等團體不放棄此審查會議機會,高分貝要求政府破除二元的性別刻板印象,重視婚姻、成家的平等權益。

《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十週年總體檢記者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提供
《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十週年總體檢記者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提供

政府對性別平等教育不作為及退守

由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女性學學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大學生會性工坊 & GLAD共同舉辦「《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十週年總體檢」記者會,綜觀教育現場觀察與分析,民間團體提出「從中央到地方,運轉失靈的性平會」、「悲劇不斷,多元性別學生校園處境艱難」、「懷孕學生受教權未獲全面保障、處遇工作待加強」、「師資培育未普及,研究資源尚缺乏」、「保守勢力反撲,教材研發受阻」、「缺乏正向觀點,性教育停滯不前」、「輕忽情感教育,錯將通報當做萬靈丹」等10年來未解的七大問題,特別以性平法實施5週年至10週年間變化來看,因保守宗教團體對同志教育及性教育的打壓,使得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面臨更多挑戰;而政府部門對此情況卻是不作為及退守,令民間團體群起激憤(見 《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十週年總體檢民間團體聯合新聞稿)!

環顧現今校園仍普遍存在恐同偏見與歧視性文化,造成LGBTI學生經常承受莫大的壓力,性少數學生難以承受歧視眼光、跳樓自殺或因為親密關係被校方發現懲處亦有所聞。回顧十年來台灣性別平等教育的發展,雖在法令制度面建立有不少進展,但國家作為的成效與實施時間明顯不成正比。CEDAW國際專家也看到了政府部門努力不足的景況,因此在結論性意見中也特別建議,必須提出具體措施以消除教育場域的性別刻板印象、突破職業與科系選擇的性別區隔;參考性別平等專家的意見,發展涵納多元性別(gender diversity)主題教材與教學活動;確保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落實,要求學校採取對象特定的措施,以保護並促進因性取向和性別認同而被邊緣化與遭受不利的學生權利。

民間團體因而呼籲教育部及其他相關機關,真正面對問題,誠心與民間共商性別平等教育的推動之道,進而提出具體有效的政策規畫,讓性平法的下一個十年能夠真正大步邁進!

婦運界齊聚《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2014年》新書發表會
婦運界齊聚《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2014年》新書發表會

多重交織對女性、性少數的壓迫

從《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1995年》到20年後的《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2014年》,我們看到台灣婦運界對婦女的概念,已然超越傳統「兩性」的男女角色,除了1995年版的社會福利篇、婚姻與家庭篇、參政篇、勞動篇、教育篇、健康與生育篇、性暴力篇等七篇之外,進而關注原住民婦女、LGBTI社群、移工及新移民、性工作者、性商品化以及女性身體意象在媒體下的再現等議,我們也可了解到這20年來,隨著社會脈動所產生新興社會性別議題的變化。

廿一世紀的台灣婦運究竟面臨何種挑戰?婦運健將李元貞在序言中特別指出,「多元交織的婦女問題面向重重,國家仍以隱藏的傳統兩性或性觀念對付婦運及性別或性運動,說明婦運要更上層樓得面對婦女或性別及性的多元處境」。例如婦運推動修法、挑戰夫/父權獨立的民法,以改善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不平等地位,讓女人享有與男人相同的權利,但學者陳昭如研究卻發現,在權力位置不對等下,「相同待遇」則意謂著:女人享有權利(少數的女人才實際可以享受到),而男人則擁有權利與權力,反映在現實環境中便是女人與男人既不相同,也不平等。

女性身體商品化問題長期在婦運界受到論辯與高度關注。學者陳美華針對女性性商品化問題進行研究,表示台灣充滿性污名與性道德的雙重標準,我們允許女星、名模、名媛天天在電視頻道搔首弄姿、販賣性感,還有各服務業中的酒促小姐、鋼管辣妹、網拍小模、各類商品展中的show girl,鼓勵女人的性與身體是可以投資,並可以獲得報酬的;另一方面,卻又對販賣性與身體的性工作者勞動權予以污名與貶抑?對性的污名還有婚外性是可恥的、同性戀是不正常的、未婚生子是不被祝福的等等,在反思性工作污名與勞動處境時,陳美華主張有必要檢視這類新興辣妹產業和性工作之間的異同之處,進而深化性、性別和女性勞動之間的關係。

性別人權不僅僅關注女性、男性、LGBTI性少數社群權益,性別人權工作者透過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指標逐漸提高對移工、新移民、身心障礙女性、原住民女性、性工作者處境的能見度,也讓台灣人民體認到女性因種族、性別、階級和年齡產生的多重弱勢處境,需要政府、社會全體一起努力消弭歧視與政策、資源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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