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這件事,母親選擇權優先於胎兒生命權

by 周雅淳

主張胎兒權優先的前提,必須是整個社會文化提供了母親多元的選擇權,消除未婚生子的道德譴責,鬆綁婚姻與生育之間的必然性。因此,除了社會福利、家庭的支持網絡是未婚生子的重要條件外,改變社會文化,讓母親不再遭受歧視更是充分的條件。

周雅淳與周米謎母女合影。周雅淳提供

2010年4月底,麻糬來到這個世界。跟一般孩子比較不同的是,陪伴她一起長大的,是媽媽我,阿公阿媽,以及舅舅舅媽。

在知道有了孩子的時候,我們是分手的,我也沒有用孩子去談復合的打算。我知道,絕大部分的女人在面臨此種狀況時,所做的選擇會跟我這次的決定很不一樣,如果要留下孩子,很多都會要求男人「至少一定要給孩子一個法律上的名分」,若不,則幾乎選擇都會是墮胎。包括我自己的父親,聽到這件事的第一反應也是:「我的建議是拿掉。」

至於其他朋友或親戚,聽到我選擇獨力陪著麻糬一起長大,第一反應都是「你好勇敢」。雖然我很不喜歡把這樣的標籤貼在自己身上(我並不認為自己是勇敢的,相反地,麻糬給了我努力生活的動力,只是這部分每個人狀況差異很大,絕對不能同一而論),但我的確必須承認,要做出這樣的選擇,不管是在面對個人情感、經濟能力、社會壓力以及小孩教養上,都要有相當的覺悟和獨立性格。

先撇開個人因素而言,目前的台灣社會,是一個在政策和社會結構上,讓未婚的單親媽媽處境都加倍艱難的環境。我常常有的疑問是,在台灣,有沒有中產階級的未婚媽媽,這些人都到哪裡去了?我說的不是離婚,而是從一開始就沒有結婚,卻選擇將孩子生下來的未婚媽媽。

一般來說,這個社會的未婚媽媽形象,大致有三種刻板印象:一種是殷琪,大家會覺得「有錢大老闆」、「獨立自主新女性」、「不需要結婚也不需要男人」(雖然她明明那時候就有男朋友);一種是女明星,大家會撇著嘴說「做小」,或者像謝金燕或丁琳,這種大家會說「被甩」、「很辛苦」;或者未成年青少女,就是「社會問題」、「行為不檢」、「問題少女」。大概就是這些形象。

以父系血統為正統的思考

登記戶籍時,承辦人員收下麻糬父親欄空白的出生證明後,在申請單上面寫了個「四」,我歪著頭偷看,這個分類是「非婚生未領養」(現在是不是仍然這樣,不知道,這件事好像也沒看到其他人提)。

生過小孩的人都知道,出生之後的住院時期,小孩都會有手環和腳環,標示的身份都是「XXX之女/子」,XXX是媽媽的名字。因為生產在婦產科,「病人」是媽媽,這種標示方式代表的是自然的連結,還沒有社會身份的小孩依靠這種自然的連帶關係取得身份。

但整個父系邏輯的運作方式,卻是在切斷這種自然連結。所謂的「血緣」留下的其實是這個人所擁有姓氏的血緣,雖然民法已經規定可以約定從父姓或從母姓,理論上你決定要留下哪個姓氏的血緣是可以選擇的(雖然我們都知道,絕大部分的時候,這種選擇其實還是理所當然地父系邏輯),但這種戶政分類的方式,就完全暴露了這個制度的設計,其實仍然是以父系血統為正統的思考邏輯。

這樣說並不是要否定絕大部分的異性戀一夫一妻家庭中男性的角色,而是如果用出生時的自然邏輯,麻糬是從我肚子裡出來的,她是我的孩子這件事無庸置疑,並且仍然跟我生活在一起,那麼為什麼她需要「被領養」?這個可以從事領養行為、被省略的主詞是某個男性,甚至在法律上不見得要是真正的生父,只要是任何願意與這個母親建立關連並且主張「我是這個小孩的父親」的男性都可以。這種「未領養」的分類,只是無謂地增加不必要的人群分類,也許就現實面來說,「單親」這件事真的衍生出其他問題,但我們是不是應該先問,這些問題的根源之一,是不是這個分類本身就有問題?

充滿階級性的選擇

一般的成年女性,撇開「道德束縛」,到底有沒有可能讓未婚生子這件事情變成可能?

我會說,有,但這當中充滿了階級,不光是在台灣因為社會福利的缺乏,讓可以做出此種選擇的階級,顯得特別明顯外,包括母親自身因為階級而擁有的所有特質,都在這樣的環境下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不同階級,對於「足夠養大小孩」定義是不同的。「足夠養」這件事,事實上是某些階級的天價,或者被視為浪費沒必要,城鄉差距也不可不考慮,但那些被視為「比較差的」物質條件,就是單親媽媽或者階級較低家庭會遭到譴責的部分:因為是某種「比較好」的物質教養方式被預設了。

很關鍵的問題仍在國家,由於托育並不被視為整體社會的責任,相反地,是孩子的父母應該自行解決的問題,就算是一般生了孩子的小家庭,除了必須全額負擔保母費請保母這個選項外,(或者就算有補助,也必須自行負擔極高比例)唯一的解決方案就是回到家庭中,以家庭的網絡和支持解決,而且只要回到家庭,例如全職媽媽,或者請雙方父母照顧,這些補助就消失了。

簡單地說,我們的國家太把這種「有,算你幸運」的家庭連帶,當作每個人都必須有的標準配備,並且視為理所當然了。一個單身的中產階級女人,做為唯一的經濟提供者和照顧者,在目前這樣的社會福利制度和台灣目前的薪資行情及物價水準下,如果沒有原生家庭的奧援,養小孩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換句話說,即使女人再想獨立不依賴人,不造成身邊人的麻煩,她還是必須犧牲掉一些獨立性,並且麻煩、依賴身邊的人。

是pro-choice而非pro-life(是母親的選擇權,而非胎兒生命權)

即使政策面的問題全部改善了,政府願意把人口層次的問題從道德訴求脫勾,個人層次上,還是必須有非常嚴格的自我檢視,亦即,「陪伴一個孩子長大」,聽起來可能美好而浪漫,但對於要「自己一個人扶養孩子長大」這個事實,當事人的準備有多少?這牽涉的就不光只是可計量的政府補助或社福支持,而是更進一步的,你想要你(和你的孩子)過怎樣的生活?

第一,有足夠力量和智慧降低對當事人自己的衝擊與傷害?

在個人感情層次,不可否認的,在前述此種困難重重的狀況下,目前會在台灣社會中做出「未婚生子」這個選擇的人,背後幾乎無可避免地都有一段難以與外人道的情感問題或糾葛,你有足夠的力量和智慧處理這些問題,減少這些事情對你的衝擊與傷害,並且不至於在未來對孩子產生負面影響嗎?

是的,我在說的的確是「降低對當事人自己的衝擊與傷害」,孩子還未出世,不會因為這些事情受到傷害,但當事人在過程中所遭受的以及她處理的方式,才是影響當事人跟小孩的關鍵。雖然我們常說,不能因為一個女人成為或即將成為一個母親,就將焦點全部放在這個身份上,忘了她同時也有其他的角色和喜怒哀樂,但不幸地,在未婚懷孕這個議題上,這兩件事不可分離地糾葛在一起。當事人必須在很短的時間處理自己的情感問題,如果決定是墮胎,那麼可能會有較充裕的時間檢視自己;但若最後的決定是「未婚生子」,當事人可能在這些情感創傷都還沒處理好的時候,就加入了新角色調適的議題。

對我來說,「畫線」是一件重要的事:對自己的情緒畫下界線,對應該要做的事畫下界線。如果決定生下孩子,你還是可以接受自己有種種情緒,例如憤怒,例如悲傷(不要否認,否認反而只是讓問題變成未爆彈而已),但請絕對不要「仇恨」,仇恨會讓你忘記所有美好的事,不管是回憶或是即將到來的小孩。也只有這樣,你才能儘量公平地讓你的孩子在未來知道當初發生了什麼事,讓她可以有自己詮釋和選擇的空間。

第二,怎樣的經濟能力才叫做「足夠養小孩」?

我們總是說,要養小孩,請衡量你有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但其實所謂「足夠」,是個非常主觀定義的問題;我也知道金錢不等於愛,要讓小孩在愛中成長,比提供她無虞的經濟更為重要。

但是有一些花費就是很基本。例如餵母乳很省錢,但如果真的就是沒有泌乳怎麼辦?配方奶很貴的。餵母乳的話,做為唯一的經濟來源你非得出去工作不可,母乳要擠出來交給別人瓶餵,這些工具的花費也不小。尿布也是一點都省不了,每天至少六到八片。如果生病了怎麼辦?這種非預期的保命錢要有多少才夠?這些問題的答案因人而異,要謹記在心的仍然只有,你是唯一的經濟來源,在整體行動上,我們也許可以開始監督政府朝向更好的福利政策邁進,但孩子已經生下來,她的立即需求是無法等待的,這些是非常現實的問題,我認為不光只是「做好心理準備」,而是當你已經可以清楚地對自己回答這些問題(甚至更多),才能夠說「我已經了解這個問題的現實層面」了。

第三,你真的了解生活形態的改變,會到達多麼徹底的地步嗎?

麻糬還沒出生之前,我跟朋友的聚會是十分隨性的,常常一吆喝就出發,或者就隨意地通宵了。結果在月子中心坐完月子回到家後,朋友 問:「今天晚上可以來打牌嗎?」我大笑著回答他,至少三年以後再來問我這個問題!

沒生小孩的人,或者沒生小孩之前,大概很難理解「生活形態徹底改變」是怎麼回事。從前的我,天色越暗,越是能夠真正工作的時候;做事常常都是隨性沒有完整規畫的;不想吃飯就跳過一餐;覺得想散個心,鑰匙一拿自己就上路了。這些,在有小孩之後,全部都不可能了。

麻糬是個很乖的孩子,即使是這麼好帶的孩子,她還是每四小時要喝一次奶,每天要換六次左右的尿布,賴皮不睡覺的時候你只好背著她出外散步,運氣好她睡著了你可以繼續背著做一點事,運氣不好的話就這樣耗掉整個下午,晚上八點以後,沒看到你就開始大哭,所以其實也做不了什麼其他事情,這一切的重點都是,因為沒有任何人能夠幫你分擔(我始終覺得原生家庭的父母願意伸出援手,那是父母對子女總是願意多做太多的愛,不能視為理所當然),所以你必須預設自己永遠沒有偷閒喘口氣的時候,更不用說這麼好帶的小孩真是天使,還有出生就有各式疾病的、需求就是比較高的種種可能,你真的準備好了嗎?

註:周米謎,媽媽稱呼麻糬的小名。更多媽媽和米謎的相處,以及媽媽對單親之路、養育之路的思考,都在臉書粉絲頁「單親媽媽和她的小孩」,更歡迎有相同處境的姊妹一起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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