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媒體工作者不要拿受虐兒的傷痛作文章

by 月桂人、中視新聞部

前言:農曆春節期間,桃園地區傳出母親凌虐三歲女兒的家暴事件,目睹電子媒體記者拿著麥克風對著驚懼猶存的幼兒,網友月桂人投書給中視新聞部的同時,也在台灣婦女網路論壇留下他的控訴,我們也邀請你一起省思兒童人權與新聞正義之間的論辯。

這個控訴是對所有報導這則新聞的電視媒體!


這兩天三歲女童受虐的新聞相信大家都看到了,不知道為什麼記者一定要將那個小孩的臉照出來,而且一定要訪問那個小孩?

護士和警察都已經說明小孩受虐的情況,難道訪問小孩是為了要求證?還是只是滿足所謂閱聽大眾偷窺的慾望?

那個小孩是一個受害者,保護受害者是一個新聞工作者的基本常識,難道新聞工作者不知道嗎?

我也是閱聽大眾之一,聽到這樣的新聞,除了心痛還是心痛,我並不想看到那個小孩長什麼樣子,被母親拔掉指甲的手指長什麼樣子,更不想知道被煙燙傷的傷口有多恐怖……

請不要將別人的傷痛來作文章,真的是很卑鄙的作法!

生氣的觀眾

*來自中視新聞部的回覆

生氣的觀眾/月桂人您好:

看了這則新聞(無論是看報紙或看電視)每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會震驚痛心,對電視新聞工作者而言,處理這則 新聞更是痛苦,到底怎樣的陳述和剪輯技巧才把令人髮指的事實作最恰當的呈現?這是最難的部分。首先要不要讓小孩親口說出真象?這絕不是「滿足所謂閱/聽大 眾偷窺的慾望」,而是這則新聞必要的重點,因為當時警方和醫院都在查証是誰把她送來?又是誰把她傷成這樣?其次小孩的臉部已經做了模糊處理,而且中視新聞 的畫面中並沒有強調被拔掉的指甲和被菸燙傷的手,小孩口述受虐的經過是事實的一部分,我們並沒有多一分渲染, 卻也不能故意不提,電視新聞最大的特色正是:一格畫面、一句話,看似很輕很短,卻往往讓人久久不能忘,如果因為這則新聞本身讓您生氣,也請諒解我們的職責 所在,我們和您一樣,多麼不想看到這樣的新聞,但是卻偏偏不能假裝它沒有發生,新聞工作最大的挑戰在於人性和反人性的並陳、理性和情感的糾結,這則新聞最 大的正面意義是:敦促警方找到了下毒手的嫌犯,同時提醒大眾多注意身邊是否有兒童受虐事件。

祝 新年平安順利
中視新聞部敬上

*月桂人再回應

親愛的中視新聞部:

謝謝你們這麼快回覆,也謝謝你們以你們所謂「新聞專業」的角度回答我的問題。更要謝謝你為打擊罪犯所做的努力。

不過你的回覆讓我覺得非常沮喪……

因為你們讓我覺得你們並不覺得自己那樣做是在傷害受害者,只是在秉持新聞工作者的堅持和理想。這讓我想到獨家報導對於光碟事件的解釋,簡直如出一轍。 你們真的以為小孩的臉做模糊處理就是專業嗎?你們或許不知道,對這些受虐兒童而言,別人一再地詢問和不相信,是讓他們心理創傷很難復原的重要原因,而媒體 工作者和警察、還有法官,正是造成這種傷口的最主要罪人。

我曾經是從事兒童保護工作,我就聽過有個受虐兒說他最恨的人就是警察和記者,而不是對他施暴的人,請你們很認真的想一想,如果那是你的孩子,你作何感想?

拍「阿富汗少女」那位攝影師說,「對孩子(乞討的流浪兒)最大的傷害就是鏡頭直接面對他們、一見面就問問題」,當記者拿著麥克風問一個受盡催殘的3yr孩子時,心裡有以孩子的需要為出發嗎?

虐童案的重點是要抓出施虐者而已嗎?孩子的未來福址是否更該是優先?

媒體曾經發出自律的聲名,但是每次還是會祭出灑狗血的絕招,只是因為商業利益嗎?

我想很多人喜歡看discovery,是因為他的專業和深度,你應該認同吧?

我以為新聞的專業,應該是討論為什麼這個小孩已經被社會局列管,卻還受到虐待?兒童保護系統哪裡出了問題?這個小孩未來的復健工作有哪些資源?社會怎麼看待這種事情?台灣的兒童虐待和社會經濟情況的關連性是什麼?

以上這些問題夠你們大做文章了吧?實在沒有必要假新聞專業之名行二度傷害之實,而且還是對一個三歲遍體鱗傷的小孩。

*中視新聞部再回覆

月桂人您好:

首先向您致歉,因為新聞部同仁輪休年假,所以這封信我現在才看到(您上封信是我回的),然後向您致敬,因為您鍥而不舍地反應您的看法,這正是監督媒體的具體行動。

社會學者韋伯曾提出一個問題:一味追求與強調 Value-free是不是也算一種Value-bias?我承認,任何一個媒體如果太相信自己所用的專業標準,其實也是一種不專業的表現。我也相信,新 聞記者對受虐兒童的採訪,警察和法官的反覆詢問,都會再度重創他們受傷的心,同時也使社工人員的諮詢輔導工作更困難。怎麼做才恰當?正如同前些時日為了嫌 犯該不該戴頭套的爭議一般,各有說法,也各自成理。

新聞內容反映人性的光明與黑暗;如何處理新聞,反映媒體的專業義理與主事者的心靈度;一般大眾接受怎樣的新聞處理方式,反映社會主流文化的價值觀,見 微知著,台灣電視新聞的觀眾群和discovery的觀眾群,重疊的部分並不多。台灣電視新聞逐漸喪失菁英的觀眾,並非一日之寒,請相信我們的誠意,並非 用花言巧言來說服您,以上所說的都是新聞哲學義理的探究,如果放在實際執行面來看,我們在處理這則新聞時,可能未如人意,但絕非故意傷人。媒體、法官、警 察……是不是人類民主發展中的必然之惡呢?日後也歡迎您再來信指教。

中視新聞部敬上

月桂人與中視新聞部原文取自電視妙管家,瀏覽了他們的回應,你是否也有話要說呢?在 台灣婦女網路論壇,有一群網友正分別從媒體責任、兒童人權等層面探討,你可以看到很多元的角度詮釋這則虐兒案,很有意思喔!我們等著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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