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敬又可愛的「老」情人
by 胡淑雯
每天下午兩點到六點之間,上萬名家庭主婦忙裡偷閒,打開付費頻道,收看韓國來的色情片。據說,韓片中的色情男女,隨劇情發展上床,「該做才做」,淡淡的,較寫實,不以誇張的男性衝刺取勝,不將高潮簡化為射精,頗受中年婦女喜愛。
國內性病感染者,年齡五十歲以上的,超過一成--這是「台北市性病防治所」提供的數據。他們說,年長者當然也有性需求,卻經常因為失婚、喪偶、沒有固定伴侶,必須靠買春來滿足;有些老人公寓,甚至有性工作者定期前往服務。
他們說得沒錯,卻只說了一半。這社會僅單向認可男人的性需求、認知中老年男子的性苦悶,女人呢?
女人在社會新聞當中,化身為外遇對象,或抓姦的妻。
這是報上登的新聞:新竹市九十歲的林姓老翁,偕八十歲的劉姓女友到賓館幽會,被八十二歲的老婆報警抓姦。
記者並未描述男主角的長相,倒是不怕多餘的形容他八十歲的女友「滿臉皺紋」,彷彿八十歲的女人不該有皺紋似的。又說受理報案的員警「一聽到抓姦對象的年齡,加起來有一百七十歲,不相信還能搞出什麼名堂」。至於那抓姦的妻,聽見自己丈夫說出「親吻」、「愛撫」等字眼,大罵「老不羞」,決定這官司要打到底。然而他們的兒孫卻不願將「家醜」搬上法庭,亟力勸和,連檢察官也試圖調解。
這個「人瑞級」的外遇故事,因為「老」的緣故,簡直被當做一則笑話。在笑話鋪展的野台上,社會成見介入,演繹著針對「性、性別、年齡」三合一的歧視。
但令人好奇的是,那個在新聞裡一聲不吭、被媒體消音的、年邁色衰的「情婦」,她渴望什麼?滿足了什麼?又給了什麼?還有那憤怒的妻,她那落入陳腔濫調的舉動(抓姦)與辱罵(「老不羞」),何嘗不是源自渴望、與失落後的不滿?
女人不一定比男人多情,也不必然比男人寡欲。年長的,跟年輕人一樣需要愛情與性。不論活到幾歲,一個女人能「重做馮婦」、再做情婦,總是快樂的。
然而,整個社會從法律、制度到文化,對離婚與外遇(婚外性)的不寬容,造就了一樁樁「合法」且「合理」的鬧劇。
在彰化,一個六十八歲的男子,與八十六歲的遠房堂嫂「摟摟抱抱且衣衫不整」,被女方的兒子撞見,大罵「不要臉」,向男方索求一百萬「遮羞費」。
兩人皆已喪偶,摟抱出於自願。做母親的要兒子放手,但兒子不肯,最後以八十萬和解,錢進了兒子的口袋。這個兒子扮演喪偶母親的「情欲警察」,宣告擁有母親身體的所有權,販賣不屬於她卻強塞給她的羞恥,要價百萬再接受討價還價,圖利自己。諷刺的是,法律允許、觀念允許、媒體不批評、社會不反對。這是一齣既合法又合理的倫理搶案─以老年女性的性自由為代價。
幸好,我們還有婦運,還有性解放的聲音。有施寄青。
她瘦身的手段或許太過偏激,打書做秀的意圖也太過顯明,然而,她以五十六歲的年紀「挑戰維納斯」,極力超越母親、妻子的角色限制,揚棄「女人無欲,中老年女性尤其無欲」的偏見,重新打造情欲身體(主體)的勇氣,已暗中鼓勵了許多與她同齡的女性。
幸好我們還有花蓮那個七十四歲的邱老太太。她在人生面向晚天的霞暮之年,不放棄生命、不放棄愛欲,教我們欣賞晚霞的美麗,並且得到兒子無私的支持。
她們,這些大方宣告情欲主體的中老年女性,是最值得我們致意的、可愛的情人。
(本文為婦女新知基金會情人節記者會發言稿,作者為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