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教師的校園處境
by 卓耕宇
日前媒體報導嘉義某高中男教師,在家人與部分師生的友善支持下,勇敢面對自己的性別認同而開始以女教師的身分現身。看到這一則新聞,我十分感動於這個社會對於性別多元的尊重,卻也在後續的追蹤報導中,指出校方行政主管以家長的關切與抗拒為由,要求該名教師留職停薪,我們看到又是一則面對性別多樣的師生,學校以尊重為名,行「雙重標準」之實偽善寫照。
「性別平等教育法」已於2004年6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且實施,迄今已經兩年多了。其中第二章有關「學習環境與資源」的第十四條明定:「學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或性傾向而給於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待遇……」對於校園中的娘娘腔、男人婆、跨性別、同志等學生的保障真的落實了嗎?值得我們進一步檢視與關注!至少,筆者不時聽聞到校園中不同性別氣質的學生,遭受班級不友善對待與被強行脫褲子「驗明證身」校園性別霸凌事件。而身處教育場域的老師,只是形式化地跟同學宣稱要尊重?還是正式地透過校園性別議題進行機會教育、融入教學呢?
於2002年上路的「兩性工作平等法」迄今也進入第五年了,第二章也明訂著就業「性別歧視之禁止」,然而,每年仍不斷地看見職場中諸多性別歧視之申訴案件,除了公部門的宣導外,每個公民是不是也要從自己的性別刻板印象開始進行挑戰與反思?因為制度面的性別歧視,往往來自於對多元性別不友善的社會所形塑,我們怎能理所當然地處於不合理的結構當中,繼續當個渾然不知的共犯結構呢?
嘉義這一位勇敢的高中女教師,突顯我們的社會對於跨性別的無知與不友善,當她選擇勇敢面對自己性別認同的當下,我們是不是也能夠勇敢地看見自己的性別歧視、是不是可以澄清這樣的雙重標準背後的焦慮?
這幾年在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的參與中,我看見尊重多元性別的教學實踐,也感受到這趟解構傳統性別框架的路,還需要許多的投入與努力。為嘉義這位勇敢的女老師,與友善支持與陪伴的家人及學生及同事們,致上最誠致的敬意與鼓勵。我們的社會,因為大家欣賞彼此的差異而更顯豐富多元哩!
(作者為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常務理事、高雄市中正高工輔導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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