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交給妳;陪產,我來兩天就好了!

by Miss LuLu

考試院院會日前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其中對生育休假的規則做了若干修改,除了分娩假維持現行的42天之外,又增定了8天的「產前檢查 假」,而「流產假」則由現行的一律21天,改為依懷孕時間長短別給假。另外,讓考試院最津津樂道的就是,草案增列了男性「陪產假」兩天,讓有偶男性可以陪 太太一同生產,「對於兩性平權有宣誓性意義」!

好一個「對兩性平權有宣誓性意義」!的確,「陪產假」名目上看起來好像送了生育夫妻一份厚恩重禮一樣,不過真正實行的話,恐怕也真只能說有「宣誓性意 義」罷了,對兩性平權並沒有太大的助益。畢竟,生產的剎那,只是生育工作中的一個短暫的過程而已,生產前後心理身體的調養與適應,孩子生下之後的育兒工作 都是一連串實際沈重的負擔。而給予男性短短的兩天假期,對於這項長時間、需承受高度身體與心理負擔的生育責任來說,實在是微不足道,女性仍然擔負了生育與 養育大部份責任。所以,要落實兩性平權,光靠兩天的陪產假顯然是不夠的!

我認為,如果真正有落實兩性平權的誠意,那麼,除了陪產假之外,男女共同參與的「育嬰假」、陪伴產前身體檢查的「陪檢假」...等等,也應該一同考 慮。否則,兩天的陪產假,反應出的不過是「生育通通交給妳;陪產,我來兩天就好了!」的便宜行事心態,宣示一下男人也涉足「生產過程」而已,離兩性平權, 還早的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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