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張博雅的一席話……

by 鄧佳蕙

日前,內政部長張博雅在內政部委託中正大學犯罪防治所進行的「約會強暴與熟識者強暴之研究」發表會中,呼籲所有的女性朋友外出時,務必要小心周遭的 人、事、物,尤其高中以下的女學生,在暑假期間打工、約會時應該特別注意,切記「伺機逃跑,保命最重要」;她並且提醒女性在強暴案件發生率最高的時段,即 晚間九點之後,儘量不要在外面逗留。我們儘管肯定張部長對婦女人身安全的重視,但是對於她因此建議女性晚間不要在外逗留的說法,我們則認為非常不適宜!因 為這種說法再次強化了至少兩種以上的性侵害迷思:第一是要「受害者」為性侵害的發生負責任,犧牲個人行動自由;第二是再次誤導女性大眾謹防「陌生人」,殊 不知「熟識者」才是性侵害犯案的大宗。

首先,要女性犧牲行動自由來保障自身安全,就和社會上普遍瀰漫著「都是女性穿著艷麗、太過招搖,才會引來殺機!女性都是欲拒還迎,說『不』就是 『要』!」等強暴迷思,是基於同樣的錯誤邏輯,將整個性騷擾、性侵害案件的發生,歸罪於女性身上。而事實是,身著制服的女學生及家庭主婦,反而是遭到強暴 的高危險群,可見性侵害與衣著、外表無關,而是性別權力的不對等所致!此種以「保護」之名,行「控制」之實的父權態度,不僅讓女性無法擺脫被強暴的恐懼, 還無限擴大了對暗夜的恐懼。

其次,每當發生強暴案件時,多數人習於要求女性晚上不要出門,以免發生危險。這樣的要求是建立在「性侵害案是陌生人所為」的認知之上,因此而以剝奪女 性的夜行權為消極抵制手段。但根據中正大學犯罪防治所同一份研究指出,約會強暴與熟識者強暴約占所有強暴案件的六成五,加害人通常是被害人的熟識朋友、同 學或同事,且發生地點以被害人與加害人的「住處」最多。也就是說,留在家裡的女人其實比留連在外的女人更可能遭到性侵害!但是這項訊息在我們這個強調家庭 價值的社會中,卻往往被刻意淡化。

婦女團體長期以來,一直致力於打破所謂的強暴迷思,及強調性騷擾、性侵害案件的發生,錯不在受害者,而是社會對加害者的默許與寬容。於此,我們特別強 調教育的重要。因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男、女兩性從小的養成訓練不同,對男孩強調積極、主動、具侵略性,女孩則消極、被動、柔弱。情感上之表現亦同,男性 必須主動發動追求攻勢,而女性必須表現得矜持,否則會被視為是蕩婦。導致當女性拒絕男性的邀約時,對方會誤以為是「欲拒還迎」,而不是尊重他方的意願,說 「不」就是「不」!這些教育方式都是應當被反省改善的。

當社會治安敗壞時,我們的執政者不去檢討為何檢警單位執法不力、不去分析什麼樣的社會背景會養成一位加害人,進而加強加害人的處遇及矯正;反而把焦點放在受害者身上,這樣治標不治本的做法,無異於掩耳盜鈴。

(本文作者為婦女新知基金會法案部主任)

本文轉載自婦女新知基金會網頁「女閣員施政初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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