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聯合國婦女相關機構

by 林書怡

2004年8月,我擔任「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國際部主任,開始籌備組團參加第49屆CSW(編按:Commission on the Status of Women,簡稱CSW;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會議。在張玨教授(台大衛政所)與尤美女(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會理事長)的指導之下,我一方面於 2004年9月以及11月,兩次參加在泰國曼谷聯合國分部的聯合國相關會議,認識聯合國組織運作概況;一方面於國內召開CEDAW(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小組會議以及CSW會前會,除了持續推動CEDAW之外,也廣泛探索國內婦女團體對於聯合國公約議題以及對聯合國組織系統的認識與需要,希望自己從這個過程中可以稱職地擔任起「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國際部平台的角色──讓台灣婦女團體更加認識聯合國系統下的世界婦女議題、使國際婦團了解台灣婦女的現況,並且建立起國內外相互溝通與對話的管道。

從2004年8 月到2005年3月紐約歸來,短短數月對CSW系統的認識有如一個短短的旅程,原先以為只是對聯合國婦女相關組織系統的探索,但是在過程中也對NGO精神有更深的認識。以下便將針對今年 CSW會議前後, 聯合國CSW以及NGO-CSW系統工作略為說明。

聯合國密碼

聯合國是一個充滿縮寫的龐大機構,這一組組的縮寫好像是進入聯合國的密碼,當我們開始認識這些密碼背後所代表的意義,似乎才開始觸摸到聯合國的大門。所以當你第一次到曼谷的聯合國分部開會,可能出現這樣的對話:「嗨,請問UN-E-S-C-A-P在哪裡?」「歐,這裡就是UNESCAP。妳是來 ACSF的會議嗎?」「不是,我是來開CSW會議。」如果不了解這些英文字母背後所代表的涵義,即使是托福滿分的高手在旁邊聽到這些對話,相信也是一頭霧水。對於這些密碼,台灣人最熟悉的大概是WHO,WTO,知道背後所代表的意義是「世界衛生組織」、「世界貿易組織」。不過對於聯合國整體的組織架構,大部分人可能還是不清楚聯合國如何區分世界為數個區域,甚至不知道聯合國總部在哪裡?

聯合國一級單位

聯合國似乎想像自己是一個有機的結構體,訂出了六個主要的一級單位(organ),包括:國際法庭、安全理事會、大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扥管理事會、秘書處。

ECOSOC(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這六個一級單位中,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簡稱 ECOSOC)這個單位是處理最多國際政治、經濟、社會、環境、能源、生態保育等議題。ECOSOC也是六個一級單位中,包含最多的附屬單位,其中包括專業單位(special agencies),像「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簡稱教科文組織(UNESCO)」、或是「國際貨幣基金」等等。

而ECOSOC下面又附屬了一些功能委員會、區域委員會、常設委員會、以及專家組織。這些也是NGO團體較能參與的聯合國組織。除此之外,ECOSOC之下也有各種發展方案和基金,和婦女議題較為相關的例如UNIFEM(聯合國婦女發展基金)、UNICEF(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HCR(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會員辦事處),以及研究和訓練單位,例如INSTRAW(提高婦女地位國際研究訓練所)等等。

ECOSOC之下數個委員會包括社會發展委員會、人權委員會、麻醉藥品委員會、預防犯罪以及形式司法委員會、科學和科技促進發展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婦女地位委員會、生境委員會、人口與發展委員會以及統計委員會。其中,與女性議題最為直接相關的,便是婦女地位委員會(CSW)。和其他幾個功能委員會一樣,CSW不但設有NGO焦點議題,也發展全球領袖高峰會形式的宣言(declaration),每五年舉辦一次檢討特別大會,讓NGO可以同時舉辦論壇或平行會議(parallel events)。這也是為什麼台灣雖然不具有聯合國會員身分,我們卻可以用具有聯合國諮詢地位的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身分與會。

CSW-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ommission on the Status of Women,簡稱CSW),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下設的6個功能委員會之一,建立於1946年,CSW的主要任務:

*

研究婦女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 在全球範圍內就保障婦女在政治、經濟、社會、教育和法律等方面的權利的進展情況向經社理事會提交報告;
* 並對在婦女權益方面需立即引起注意的事項向經社理事會提出建議;
* 制定有關婦女地位的公約、宣言;
* 監督重要國際文件的執行;
* 就有關婦女問題籌備和召開會議;
* 制定提高婦女地位的計劃和預算;
* 協調聯合國系統的婦女活動等。

成員資格

CSW現由45個會員國組成,由「經社理事會」按區域公平分配原則選出代表。成員國政府委派一名熟悉婦女工作,並享有威望的女公民任委員,任期4年,可連選連任。CSW設有常設機構,其日常工作由聯合國「提高婦女地位司」(Division of the Advancement of Women)負責。目前CSW的主席為Ms. Kyung-Wha Kan (南韓),副主席有三位分別為Ms. Marine Davtyan(亞美尼亞)、Ms. Tebatso Future Baleseng(波札那)、以及Ms. Beatrice Maille(加拿大)。

這次在聯合國召開的第49屆婦女地位委員會,便是CSW擴大到政府層級而舉辦的年度會議。在CSW舉行婦女地位委員會會議的同時,NGOCSW也相對應地召開NGO婦女地位委員會。

NGOCSW

NGOCSW是在CONGO(非政府組織會議)之下的一個單位。在龐大的聯合國機構裡面,非政府組織在決策過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NGO在申請諮詢地位的系統有兩個,一個是透過ECOSOC,一個是透過公共資訊部。有兩個跨單位組織服務具聯合國諮詢地位的NGO,一個是非政府聯繫服務(Non-Governmental Liaison Service;簡稱NGLS),另一個是「非政府組織會議」(CONGO)。

非政府組織會議(CONGO)自期是集結全球NGO力量與聯合國對話、一個以會議形式運作的單位。「非政府組織會議」在全世界有三個會議中心:日內瓦、紐約、維也納,其中以位於紐約的中心組織最為龐大。每個會議中心之下個別有獨立的委員會,處理的議題包括:非洲、老年、教育、解除武裝、家庭、人權、住居、婦女地位以及永續發展等等。

NGO的委員會提供一個讓全世界的非政府組織與聯合國秘書處以及各國政府代表共同討論當前迫切議題的機會。經由這些獨立的委員會,更廣大的「非政府組織會議」會員和公民社會可以提供聯合國了解各區域最迫切需要被解決的議題、得知聯合國正在關心的最新議題,並且在議題上互相合作,最重要的是將非政府組織的專家經驗介紹給各國政府代表以及聯合國。

每個會議中心處理的議題多寡不同,而「婦女地位委員會」在三個中心都有辦公室。NGOCSW扮演著NGO婦女團體與聯合國溝通的一個重要管道。紐約的「非政府組織會議」下的「婦女地位委員會」(NGOCSW)成員包括:

* 主席:Bani Dugal,(隸屬Baha’i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 副主席:Denise Scotto,(隸屬「國際女律師聯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Women Lawyers)
* 秘書:Eva Richter, (隸屬「國際職業婦女協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Business and Professional Women)
* 媒體秘書:Judy Lear, (隸屬「灰豹協會」Gray Panthers)
* 財務長:Jackie Shapiro, (隸屬「崇她社」Zonta International)
* 無任所大使:Joan J. Fyfe, (隸屬「國際扶輪社」Rotary International)、Nancy Lewis, (隸屬AARP)
Diane Paravazian, (隸屬Armenian Assembly of America, Inc.)
Past Chair: Leslie E. Wright, (隸屬「國際女童軍協會」World Association of Girl Guides and Girl Scouts)

而除了NGOCSW之外,為了提供分散於世界各地的NGO婦團可以更有效地溝通,聯合國提供Women Watch 的網頁讓大家溝通。 網址: http://www.un.org/womenwatch/。

而在全世界更設有數個Women Watch的分支,作為區域性監督各國政府以及聯合國最有利的行動團體,些分支的執委會成員包括:非洲、亞太地區、歐洲以及北美地區、啦丁美洲以及加勒比海地區、西亞(中東)地區。以亞太地區的Women Watch組織—Asian Pacific Women Watch。

以今年三月的第49屆婦女地位委員會的召開為例,在去年 2004年的年度會議上便已經決定2005年將擴大舉行召開包含政府高層級代表的會議。因此,聯合國於2004年間,便陸續在世界各區域召開政府級首長的高階層會議,在這些區域性會議裡面,各國政府代表向聯合國報告各個政府十年來落實北京宣言行動綱領的實質作為與政策,提出「國家報告」供聯合國CSW檢視。各國政府的報告在聯合國大會時,向大會提出。各國政府之間的報告討論彙整之後,便成為當年大會的決議文,各政府代表承諾共同遵守決議文內容。當各區域召開高階層會議的同時,各地的NGO婦女團體代表,以Women Watch為首,也同時召開各區域的平行會議,監督各國政府以及各區域執行北京宣言行動綱領的落實狀況,並且相對應地提出「NGO報告」,今年稱為「紫皮書」(The Purple Book)。亞太地區Women Watch 在2004年6月份,便邀集亞太地區女性團體共聚曼谷撰寫初版的「小紫皮書」,並且於2005年9月份,亞太區域的政府級首長會議集會時,同時召開NGO 平行會議,擬定「紫皮書」。各區域的NGO婦女團體將意見彙整,這本紫皮書,便代表NGO團體聯合對各國政府的監督,以及共同對聯合國的建議。

APWW

亞太婦女觀察團,簡稱APWW,為NGO婦女團體最有行動力的團體之一。組成國家代表包括南亞、東亞、東南亞、中亞、太平洋代表。他們各自代表不同國家的不同NGO團體,也是在各不同領域學有專精的專家,他們不但長期關注婦女議題,監督各國政府與聯合國的律法與政策,也著重區域連結,集結共同力量向。APWW執行委員會的代表包括:

* Rjijeli Nicole (菲律賓)
* Mary Jane Real (泰國)
* Pam Rajput (印度)
* Mahmuda Islam(巴基斯坦)
* Hiroko Sue Hara (日本)
* Young Hai Par (韓國)
* Patricia B. Licuanan(菲律賓)
* Pawadee Tonguthai (泰國)

今年第49屆婦女地位委員會正式召開前,NGO婦女團體在2月17日先假紐約的Barnard College召開NGO團體的會前會,在會議中,NGOCSW邀請到當年參加第一屆世界婦女大會的參與者,當年正值壯年的婦運領袖,現在已經是白髮蒼蒼、走起路來危危顫顫的老嫗。正是世界各國婦運前輩的前仆後繼, 這集合的力量,提昇了五十年來婦女的地位,改變了世界的面貌。

後記

本人在今年參加CSW會議婦團中,在張玨教授與尤美女律師指導下,擔任行政統籌的工作。茲將參加會議過程歸納為以下幾個步驟:

1.2004年6月,參加於曼谷舉行之亞太平洋女性NGO大會。

這個會議是區域性的NGO婦女意見領袖大會師,會中除了凝聚共識,更共同完成亞太平洋女性NGO的「紫皮書」初稿,是為各NGO團體檢視各國政府落實「北京宣言行動綱領」的區域性集體報告。這個會議是由 APWW,Asian Pacific Women Watch所組織,重要的領袖成員已於文前簡介。APWW的核心工作者通常為各國的NGO,多半具有法律或是政治學者的背景,熟悉聯合國議事運作,通常也與CEDAW委員會的委員們關係良好,也有人曾經擔任過CEDAW委員。

2.2004年9月,參加於曼谷舉行之亞太平洋政府領袖高峰會以及NGO會前會。

這個會議是亞太平洋各政府高層預先提出各國對落實「北京宣言行動綱領」的國家報告,是政府層級凝聚各國共識,各國政府除了提出各自的關注重點以及落實成效之外,並且確認次年於紐約舉行csw大會的議題。在這個政府高層會議舉行期間,亞太平洋女性NGO也同時舉行平行會議,針對各國政府所提出的條文予以回應、紀錄。

3.2004年11月底以前,於國內尋找旅程資金贊助、召開會前會、協助欲參加者取得INGO的身份,並且協助報名參加。

4.協助籌畫國際NGO場邊會,於會前安排國內外專家溝通協調,設定議程、串聯溝通,並且向聯合國申請場地。

5.協助確認參加資格,並且協助處理機票、旅館預定事宜。

6.出發開會。

建議

1.經費贊助可以更早確認。

參與國際會議需要及早做行政安排,以便到達會議當地時可以馬上進行與國際團體的串聯。及早確認會議可以成行,將有助於事先與國際友人的串聯。

2.與會者必須有足夠的語言溝通能立。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本著提昇台灣婦女國際觀的宗旨,擔任平台的角色,希望國內各婦團領袖可以更了解聯合國議事運作,因此這次擴大協助各婦團代表參加聯合國CSW會議。觀察結果,礙於參加者的語言障礙,對大會整體的了解受到限制,現場口譯者的效果,亦因為口譯進行妨礙到他國參與者而效果有限。對會議的內容了解有限,也缺乏獨立行動能力。

3.與會者必須有能力主動串聯國際婦團代表。

台灣在聯合國的活動處處受中國限制,與會者出國不應該只是被動了解國際婦團情勢,更應該積極介紹台灣人民現狀,得到國際友人認識,進而認同。應該在會議過程中嘗試了解重要的意見領袖以及婦團領袖。

4.應該鼓勵表現良好的與會者持續參加。

遠赴紐約於冰天雪地中參加行程緊湊的會議,是一件具挑戰性的工作。礙於經費有限,如何可以讓與會者,一落地便有能力馬上掌握人、事、地,進行介紹與串聯工作,需要事先妥善的規劃與優秀的人才才能完成。

5.NGO外交要著重以「議題」進行串聯。

台灣外交受限於中國,國際NGO團體是我們可以切入聯合國的方式之一。然而NGO於歐美的發展超過半世紀,NGO已經形成特定的文化,更以其專業度、透明度、在地的熟悉性,贏得聯合國或跨國組織的信任,經常邀請NGO作為諮詢對象。台灣NGO團體要得到她國NGO團體的敬重與支持,必須除了了解台灣本國議題之外,進一步關心、了解她國婦女議題,並且互相串聯發聲,才有可能進一步在聯合國CSW或CEDAW組織發聲。

台灣是一個小國家,應該更有效地運用我們的資源。亞太地區的NGO相當了解台灣婦女運動的成就,但是,台灣仍然需要增進對其他國家、區域的了解,並且要持續工作、持續串聯。

(本文曾發表於《民間婦女團體參與聯合國婦女發展部暨非政府組織會議第49屆婦女地位委員會議分享會》。作者為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國際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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