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少女人權發聲

by 王淑芬

日前看到一則這樣的新聞,南投縣某協會辦理愛心募款活動,請了幾位藝術家在穿著肚兜的六名少女裸背上寫春聯,最後甚至用嘴巴塗口紅親吻少女裸背表示落款,少女們對於這樣的意外演出,嚇得全身僵硬,還頻頻吐舌頭,明顯被嚇到,新聞旁邊並附上一張裸背少女排排站的照片,連媒體都看不下去地在旁附註民眾批性騷。

的確這樣一個活動是有許多問題的,包括一開始選擇用少女裸背的方式進行便已嚴重物化女性,物化的意思是指利用少女身體作為活動的附加價值,民眾看到的不是一個有感覺、有情緒、有思想的「人」,而是一個裸背的身(物)體,物體就容易成為商品,可以買賣,其利用不平等關係(金錢、權力、地位、知識、能力……)造成少女做出違反個人意願或其不自覺會傷害到自己的行為,這是對少女人權的迫害;再來就更令人瞠目結舌,居然邀請藝術家直接用嘴巴親吻少女裸背當作落款。

知名畫家黃美廉表示人體彩繪嚴禁有身體的接觸,此舉不僅將已所剩無幾的藝術層次破壞殆盡,亦讓整個活動落入性暗示、色情的意味中,造成少女們及閱聽者不適,基本上已構成性騷擾的要件,少女們及其家人是有權利可以提起控訴;更糟糕的是主持人現場的煽動渲染,主辦單位更是責無旁貸應該負起最大責任,不過其事後的論述,不僅沒有為自己的決策失誤致歉,仍強調活動只是為了製造噱頭,希望大眾仍以愛心為出發點看待此活動,更讓人有打著慈善動機的無限上綱欺凌少女人權的不適感受。

筆者所服務的基金會近年來積極倡導少女人權,強調不要物化少女及充權少女之概念,進而啟動少女內在力量。然而,少女力量來自於與個人、家庭、社會環境的互動,因此成人社會對少女有意無意的性別貶抑將造成少女性別意識的低落,耗損自我能量。因此我們更需要不斷地檢視、省思、修正自己與他人,期待能藉此提醒成人社會,為台灣女兒創造一性別友善平等之環境,亦是善待自己及重要他人的最好方式。

(作者為勵馨基金會研究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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