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接納離婚女兒回娘家團圓」

by 楊淑貞

活潑開朗有點男子氣概的小姑離了兩次婚,但對大哥、大嫂的一直非常尊重。孩子小的時候,我與老公都必須工作,初創業的我們要擔負家計,需要雙薪才能應付所有的開銷,所以孩子放在鄉下由婆婆照顧,當時未婚的她住在家裡,對這個姪子疼愛有加,也替婆婆分擔了許多照顧孩子的工作,這份情我一直放在心上。

小姑與同鄉的男友長跑多年仍不願結婚,男方託人百般遊說,好不容易兩個人終於結婚了,結婚一年多就因丈夫暴力相向而離婚,也許小姑當時一直不願結婚也是因為男方性情仍不穩定的緣故吧!保守的客家聚落人情的壓力是很大的,在親友的壓力下勉強結婚的結果,就是以離婚收場。   長相甜美又外向活潑的她身邊從來不乏追求者,所以沒多久她又結婚了,這段婚姻也沒有維持太久,性格剛烈又獨立的女性對傳統客家家庭的父權有著明顯的不滿,這次離婚她沒有讓我們操心,我認為有些人是不適合婚姻的,她為自己的人生作了抉擇,我與先生則是充分尊重。

小姑與小妹同年次,同一天結婚,如今小妹已經是三個孩子的媽媽了,而她離了兩次婚仍孑然一身,性格剛強加上遇人不淑,讓我對這個婚姻一直不順遂的小姑感到心疼,每年過年,我們都會主動邀請她回家吃年夜飯,直率單純的她也都歡歡喜喜的回家團圓,吃完年夜飯,大家打打小牌,牌桌上有說有笑,年初一她也大大方方的回娘家,陪姪子們玩耍,陪我們聊天。

第二次離婚後這幾年就都是就這樣全家團圓過了,我們也從來不曾覺得窮過,反倒是多個人替我們照料年老的婆婆,因為她常回家,讓我們在外地打拼的人覺得安心不少,工商業社會是這樣的,大家分工合作,家裡多個人走動就多一些照應,因此我對出嫁的女兒年初一回娘家會吃窮娘家的傳統說法非常不以為然。

面對這樣的議題我有深刻的感受,同為女人,試想如果是自己婚姻不順遂,最想要的或許就是娘家的支持,不一定是經濟的支持,心靈上、情感上的支持或許才是最重要的,回想小姑第一次離婚,因為家庭暴力,做為大哥、大嫂的我們全力支持,小姑因而順利分手,第二次婚姻因為性格不合,有個性的小姑毅然離婚,但一直不願麻煩我們,個性獨立自主,也是我尊重她的原因。

如果說男性離婚可有原生家庭全力的支持,為什麼女兒離了婚就不可以呢?這樣的傳統有反思的必要,作為女性的我們是不是當有一天面對自己的女兒婚姻觸礁時,可以張開雙臂歡迎女兒回家,回到她成長的地方,修補好心靈的創口,補足精神重新面對未來的人生,不再讓弱勢的女性獨自面對困難、孤立無援,看著小姑可以快樂的過著獨立自主的生活,我們給了最大的支持與鼓勵,這樣的結果皆大歡喜。

文化風俗的產生或許有它的時代意義,但台灣從農業社會進入到工商業社會也有許多年了,農業時代父權而保守的風俗有些已經不再適合現代的社會,要改變老一輩的思想觀念也許是很困難,但對四、五年級的中生代來說,經歷了台灣經濟成長的快速起飛的年代,可以明顯的感受到社會變化的脈絡,對於傳統社會對女性的歧視應該更是感同身受。

出嫁的女兒年初一不能回娘家這樣的問題,只是性別歧視的冰山一角,離婚女性得不到娘家的支持,不僅是經濟的支持,心理的、社會的支持也許才是更重要的問題,其他像是對遺產的分配,雖然民法明文保障了女性的權益,但真正落實的時候,卻往往發生嚴重的家庭風波,男尊女卑的現實無所不在,性別歧視的問題,必須要女性同胞們有所覺醒,對不合時宜的傳統風俗文化有所省思,同時不要再複製父權並成為父權的執行者,這樣才能讓壓迫女性的風俗文化有所變革,下一代要比這一代過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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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玄奘大學應用心理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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