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新聞不應成為媒體對被害人的責難

by 姚淑文

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案中,陸續對於職場及校園的性騷擾事件,提供預防及處遇的權益保障,而民國95年2月5日性騷擾防治法正式啟動,更讓社會大眾可以在公共空間、交通運輸等各種場域,獲得更完善免於遭受性騷擾恐懼的各項保護措施。

國內各媒體也在性騷擾防治法通過後,相繼報導各場域所發生的性騷擾新聞,其內容不乏於醫療環境、交通運輸工具、公共空間等各項性騷擾新聞,以台灣的蘋果日報為例,從95年2月5日起至98年底,以性騷擾作為新聞檢索,就發現四年來共報導950則新聞,平均每年有237.5件,平均三天有二則新聞報導出現,其報導率之高可見一般。

身為推動性騷擾防治法的現代婦女基金會,也經常收到媒體記者的採訪,只是在這樣的採訪過程,會發現媒體記者的議題詢問過程中,總是對性騷擾被害人帶出「不可思議」的語氣。例如,「有這麼嚴重嗎?、被害人在想什麼啊?、這樣也算啊!」,在記者詢問過程中,不難發現媒體對性騷擾新聞的刊載,除了對性騷擾新聞腥羶可以獲得社會大眾的好奇注意外,也對性騷擾被害人在受害的心理反應產生許多質疑與責難。所以每次採訪過程,我必須不厭其煩不斷對媒體記者再教育,仔細說明社會對性騷擾事件迷思,並對長期以來男性看待女性遭受性騷擾經驗的錯誤想法,藉以澄清並為被害人找回媒體報導的公道。只是,這樣的回應,無法令媒體照單全收,提醒媒體對性騷擾事件中性別敏感度,也無法透過媒體的澄清報導,找回性騷擾被害人的尊嚴。

Photo by didi_wu
Photo by didi_wu

記得新聞中某一案例,一位小女生在新竹搭上客運返回台北,在客運上遭受一名博士性騷擾,在客運行駛國道的一小時車程中,被害人並沒有馬上向司機反映,而到了台北下站後才提出。對此,記者的第一反應即是,她在作什麼?她為什麼不馬上離開座位、為什麼不大聲喊叫、為什麼不馬上找司機求救……等一連串質疑。當我提出性別觀點時,女性從小在傳統性別角色教育下,她不被訓練具有立即攻擊性或主動性,甚至性騷擾對女性的恐懼及污名化,都會讓女性對申訴的消音歷程。這些說明在媒體報導下,重點仍在發生歷程的說明,仍然無法呈現性別教育的重點。果然在後續對社會大眾的宣導中,對此案,民眾仍對被害人產生與記者同樣的質疑,不僅男性如此,女性亦然。

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的本質其實並非出於性慾,而事件的蔓延擴大更來自於社會建構下的迷思所致。由於大家口耳相傳的對性侵害及性騷擾的錯誤解讀,形成社會大眾堅定的思考模式,也讓此迷思產生多面向的態度結構,包括對事件的控訴,加害人及被害人的多種刻板印象或觀念法則;例如,被害人其實享受於被侵犯的快感、摸一下其實又不會有損失等。這樣的觀念法則,通常隱微而不察,或被視為理所當然,具有「意識形態」的自然化效果,並且間接支持父權文化的合理性及延續性,隱此具有政治性功能。這樣的過程,無疑是一種社會建構的歷程,將性侵害、性騷擾迷思成為社會建構的產物。

另外,法國哲學家傅科認為文字或知識的傳達,透過語言系統的各種力量、歷史脈動等社會運作的規則,而建構重要的社會知識體系。於是媒體傳達這樣的知識力量,讓人們透過閱讀中獲得刻板的性騷擾或性親害迷思,然而錯誤知識的傳達,讓社會大眾社會化錯誤的訊息,也讓被害人內化深沈的自責模式,造成群體責難被害人的傷害。

性侵害、性騷擾迷思建構常造成社會大眾或專業體制對被害人的錯誤評斷,而造是被害人內化下,自我價值貶抑的原因。在性侵害知識建構下,忽略了被害人的個別差異,塑造了「常態化」的性侵害、性騷擾被害人。另外,性別角色建構下,讓被害人進入擁有「女性特質」世界,但性侵害、性騷擾事件卻讓被害人在事件發生後成為眾矢之的,也讓被害人進入混淆的雙綁痛苦。性侵害、性騷擾迷思、知識、性別角色三種不同的社會建構。社會建構下的產物,卻成為責難被害人的主因,也成為被害人生活上及復原歷程最大的障礙。

從性侵害性騷擾迷思、知識霸權、性別刻板印象三項不同的社會建構產物環環相扣、緊密相連地互相影響。而深及人心的性侵害、性騷擾迷思的建構,更成為後者製造下的結果,也是是讓性侵害問題的影響無遠弗屆的主因。所以,就以上觀點,在性侵害、性騷擾迷思無所不在的狀況下,被害人不再只是一人、而社會大眾更因媒體錯誤知識傳播下,將迷思內化、存在、蔓延、深根而不斷製造,結果則是在集體性侵害之下,二度傷害也因而源源而來。

因而性侵害、性騷擾防治策略中,應倡導性別平等教育並建立對女性自我意識的認知,不再透過壓抑及否定,並且透過明確、清新的溝通方法,決定對於同意與非同意的的選擇、充分表達自我的信心與肯定。如此,才能去除Patton 與 Mannison研究結果中女性受害人創傷經驗的元兇;包括,女性對性別角色差異的自小覺察、對取悅男性的默許順從、對性侵害受害經驗的自我譴責、為避免傷害他人感情、及引人注意的沉默。

最後,對於性侵害、性騷擾的處遇模式建議,除了應有正式與非正式資源整合系統的概念建立,更應從性別的意識與角度下,協助問題的處理與解決,而以「肯定代替責難」、以「支持代替不信任」、以「女性經驗」協助被害人,重新解構迷思,讓被害人能夠放心勇敢面對,從心、從新出發,也是減少性侵害、性騷擾事件的根本之道。

(作者為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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