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邊奔波,時間不夠分─Hope

by 徐緩訪談記錄

我從小就很中性,不喜歡一般女孩子喜歡的東西,都和男生出去玩、打棒球等。我一直暗戀女生。高中時我盲腸炎開刀,我喜歡的女同學來醫院陪我,我在紙上寫出「我喜歡妳」,還親了她。

她是我生命中的第一個愛人。後來我們在外地租屋同住,我主動和她的身體做親密的接觸,她是異性戀女生,大部分都處於被動的狀態,我以男人自居照顧她,後來家人不准我們在一起。當我得知她結婚時,喝了一整瓶酒,從此陷入黑暗的窟窿裏看不到太陽。

追尋S太太的迷途旅程

整整兩年的療傷,意會到原來我也是一個女人,開始留長髮、穿裙子和高跟鞋,將自己打扮成女生的模樣,接受男生的追求!

我從小就喜歡警察。在蠻多的追求者中有三個是警察,我沒有選擇最喜歡的兒時玩伴,卻選擇了我先生,只因為他姓S,她嫁給姓S的,我立志也要當S太太。這樣的決定愚昧又可笑,我很後悔,也對不起他。

我在婚姻裡也曾有過美好的憧憬!想當個賢妻良母,也安分守己帶小孩。但南轅北轍不同的個性一直無法協商出共識來,終於明白它根本不存在,這樣的生活不是我要的,內心開始出走。我媽因為糖尿病、高血壓昏迷躺在醫院時,我想到一向對媽媽叛逆,常和她吵架,心裏很愧疚,他不僅不會安慰我,生活照常,晚上還要做愛,我實在不能接受。媽媽過世時,我需要那個可以依靠的厚實臂膀,但他沒給我。

其實我訂婚後就後悔,因為有傳統觀念的爸爸的一句話,讓我繼續走下去。他休假時間不固定,就是回到家,也不管事,全都是我的責任,我覺得好累,常說:「我要離婚。」和他去做婚姻諮商也沒效,幾度抱著小孩在碧潭橋上徘徊,很想跳下去。

交往女情人做自己

圖由徐緩提供
圖由shanny提供

十年後,我決定過自己的生活。到書店買一本同志雜誌時,還要多買其他兩本做為掩護。我登徵友,在郵局租一個信箱,認識了第二個愛人B。她住南部,比我小很多,除了寫信外,電話都會講很久,電話費驚人。有時她來台北,或我去南部,曾經瘋狂到我下班後搭飛機去,第二天早上再回來,搞得我上班精神不足。

幾個月後,我受不了。她要參加特考,想到台北補習,我公司缺人,就找她來當部屬,我們租房子同住,我也編個理由說我要考高考,得補習,太晚了沒法回新店郊區,借住同事家。

她在台北沒朋友,在家時就上網聊天,有了別人。我和她分手,後來她要求復合,沒多久又故態復萌再劈了一個。她動手打我,我搬離了那裏,將押金和錄影機等都給她。雖然她捨棄了我,也使我的觀念轉變很多,原來我可以去追求我想要的,過自己的人生!

對先生說不出口的話

我回到家,發現沒將家顧好,又夢到我先生強暴女兒,嚇出一身冷汗,我不能讓它成真,我要回來好好做人。很想跟先生說我喜歡女生,但說不出口,我無法再和他做愛,兩個人都痛苦,我暴瘦得厲害。

現在回想,我有點殘忍,當時孩子才低年級,先生不太會照顧,我一週數天不在,只顧到自己的感覺和需求,對孩子很愧疚,又很感激他沒拆穿我,給我很大的自由空間,對他也有太多的抱歉!

後來學會上網,沉浸在聊天室裏。晚上孩子睡後,開著小燈聊到半夜,要一段時間之後確定對方是安全的,才會約一起吃飯、聊天。我明白聊天室的誘惑很大,它讓妳意亂情迷,也能瞬間滑入地獄。

細數戀戀女友

在這個誘人的世界中,有對我愛慕者,我也有心儀的對象,但經過實際相處後,還是各奔前程。來回一陣之後,我停止這些隔空虛擬的互相追求,我要的是一份穩定的感情,而且是能提昇生命境域的愛情。

同時我努力充實自己,要讓我的人生除了遺缺的那部份外(同性愛),也要讓生命活起來,同時結交非「同」的朋友。

我不放棄尋找心靈的伴侶,因為能用來交友的時間有限,並不想認識很多人,雖然時間不多,但絕對真誠,「尋找一個心靈伴侶遠比朝暮相處來得可貴!不急不緩,『等待』正是我的長處。」

C已婚,她對我好,喜歡我,只是我並不那麼愛她。

D住香港,我去過一次,她來了兩次。她很黏人,要每天講話、寫信,我被掐得透不過氣來,遠距離的愛情與被綁住的感覺讓我放手。

E是處女座,我很喜歡她,她只要我當床伴,我們一起爬山、騎腳踏車、出外運動、住民宿等,這樣的狀況維持了一年。

遇到F是一次旅遊時同行。她知道我已婚,一開始就要我先離婚再交往,我們都還沒在一起咧!我之前的女友除了一位外,都沒人跟我問離婚的事情,這個要求令我頭大。我覺得有「山盟海誓」的感情後來一定會分開,我不想那麼遠,我只重視當下,兩人合得來就好。

我的行動自由,一週有幾天和F住一起,我只要跟唸高中的老二說:「我要出去」或是「今晚不回來」就好,她不會問我去哪裏,先生也不會問,這已是多年的默契。我想等孩子都唸大學了,就可以跟喜歡的人生活在一起!

想和F定下來的心

F覺得她是外遇的第三者,要我先離婚才能在一起,這是起碼的條件,要不已婚的人就不要出來交伴,多次跟我鬧分手。她認為我以前是因為沒碰到好的才沒離婚,我說不是這樣,只是沒想過。當我答應離婚時,她又不願承擔這個大帽子。

她對我的孩子有醋意,我最好不要提。我的「家」能令我牽掛的只有孩子。先生吃飯已自理,我們沒什麼互動,也不是仇人,只是同住一個屋簷下,沒同房也沒性生活。

老大在外地唸書,回來時,我比較不方便出門,會待在家裏當媽媽,滿足她的需要,要出去的話也會先煮好飯,或預告會回家煮晚飯。老大要回學校時,要送她回去,F說不准我先生載,我只好不讓她知道。

我快50歲了,想安定下來,我真的想和F生活在一起,只是對於孩子的責任還放不下。我平時要上班,和她在一起時,會牽掛孩子;在家時,想到她一個人孤單過活,心中好難過,這樣兩邊奔波,心中的掙扎和對雙方的愧疚無時不在,除此之外,對於朋友、家人和其他活動都沒時間兼顧了,我真的好累。我沒有隱瞞已婚的身分,既然她願意和我在一起,應該可以找出一條彼此可以接受的方式。我並不想知道很多同志的資訊,只要身邊有她,有幾個朋友,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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