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身分證改革,身分證代表的,就是我個人!

by 何小姐

前言:這次與大家分享何小姐的故事,她本來表示不匿名也可以。在我們寫信聯繫呈現方式時,她是這樣說:「這件事,跟公開出櫃好像差不多,明明知道單親媽媽不是什麼丟臉的事,可是,常常還是無法坦然面對這件事,如果我對於這個身份這個角色是認同的話,為什麼我需要隱藏?而我未來在FB分享的文章,一定也會談到怎麼跟孩子一起面對她們心裡不安的感覺啊..所以,我想告訴大家,其實我也還蠻以這個身份為傲的!」但礙於官司還在進行,我們還是先拿掉可以辨識出身份的資訊。

誰有權決定我的身分!photo credit:flickr@Mark Crossfield CC BY-SA 2.0
誰有權決定我的身分!photo credit:flickr@Mark Crossfield CC BY-SA 2.0

我大四第一次和男生談戀愛,便結婚了,家庭的傳統觀念告訴我,女生不可以在性生活隨便,和第一個男朋友結婚就成了最完美的童話故事。交往3年,結婚12年,和一般夫妻一樣會有爭執也走過許多風雨,但2人仍願意扶持彼此,我們的婚姻一直是外人眼中很羡慕的一對,他的工作事業成功,我的工作時間不長,是接案式的工作,在職場上的表現算是亮眼,卻又有時間在晚上充分的陪伴孩子。

孩子,沒上安親班,我也經常在網路上分享親子教養小故事,我們有二個孩子,當時一個要升國一,一個準備升小一。去年(2014)一月份,前夫提出了想要離婚的念頭,我們二個很常在睡前聊天,於是,我和他懇談了二個月,我試著找出原因,並鼓勵他去諮商,他仍然覺得他在婚姻裡,不是不快樂,但就是被束縛住了,需要一點自由,我知道婚姻關係,無法勉強,因此同意離婚,於是在三月份,我們和平簽字離婚了。他對我充滿感謝,並且給了我優渥的條件,答應會照顧我們三個人!

離婚後,他沒有積極的「離開」行動,而是想留在家裡,和我們過正常的家庭生活。在我追問之下,才震撼的知道,他已和一名女子外遇近5年之久,對方父母無法接受她和有婦之夫交往。於是,他不得不在「法律上」跟我離婚。當時的我,極為震驚和痛苦,對於自己最信任的人欺騙自己離婚一事,他說他愛我們,但身體上離不開她,他要求我不要公開離婚一事,讓他同時照顧兩個女人。

當時,我不但驚覺自己受騙,又要忍受他不斷試著讓我接受一對二的感情關係,他鼓勵我不要接案了,在家專心帶小孩,讓他照顧,而我當然無法接受這樣的豢養關係,更堅持繼續的接案子工作。一個月裡,大概會有5-8 個案子,每個案子都是以勞務報酬的方式來領款,許多固定合作的舊客戶都知道我有兩個孩子及婚姻。離婚後,卻在那一年裡,等於要立刻宣告所有我的客戶「我離婚了」!那一年,拿出身分證,成了我最痛苦的事。

「該主動解釋為什麼配偶欄變空白了嗎」、「講了原因,大家不覺得很可笑嗎」、「還是假裝對方會什麼也沒看到」、「他們會在後面耳語,猜測我離婚的原因嗎」那一年的身分證,成了對自己最大的嘲笑,和最大大痛苦。

我並不覺得離婚是什麼丟臉的事,有時我覺得那是一個更勇敢的決定。因為,我們要的不是「形式上」完整的家,而是實質上充滿愛和彼此支持,真正能自在做自己的家人。但,離婚後一定會有陣痛期,會有些傷需要時間去療癒。在還沒有勇氣面對「離婚,不是我的錯」時,我還是會很擔心整個社會對於女性離婚有著不友善的眼光。「啊!那女人一定有什麼問題才被離婚」即便是先生外遇,有暴力傾向,還是會被認為「一定是她沒有滿足先生 / 一定是女的個性太強」對接案子的個人工作者來說,一離婚,馬上就要跟眾人宣告「現在沒老公了」是一件非常殘忍和痛苦的事。那是我的生活,我的隱私!

我現在已經能接受單親媽媽的身份,帶著2個小孩一起生活,還是常常需要面對「明明有二個孩子,配偶欄卻空白」的情況,去朋友家,管理室要押證件、去銀行存款,沒有帶存簿時……我並不介意任何人知道我的故事。但,也不需要跟任何人陌生人宣告我是單親媽媽吧!我支持身分證改革,身分證代表的,就是我個人!

(原文刊載自「單親媽媽和她的小孩」臉書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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