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游泳,公平收費

by 陳幼馨

剛上研究所那年(2005年7月),我和所上的學姊相約每天游泳,排遣研究生苦悶的生活。有一天,我跟同行的學姊說:「明天不能來游泳,因為『那個』來了。」學姊知道我正在修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於是問我:「妳不覺得很奇怪嗎?女生固定每個月的生理期都不能游泳,為什麼女生的月票票價卻跟男生一樣?」

當時「女性主義理論」課期末正好有個性別平等的實踐作業,我於是把這個問題在小組討論時提出(2005.12)。剛開始小組成員們有些猶豫,也有人認為這個問題牽涉到的利益太小而瑣碎,卻可能要付出很多時間心力執行,以一個「作業」來說負擔太大。經過討論、凝聚共識後,在期末報告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大家開始在網路上發布訊息、開始動員發起「自在游泳、公平收費」連署(2006.1)。

因為缺乏操縱公共議題的經驗,原本,我們單純地以為這是個很容易理解的議題,沒想到所引發的極端反應竟然超乎想像,所遭致的反彈壓力也是我們當初始料未及,網路上論戰不斷,小從質疑我們利用公眾論述,應付一己之私的作業;大到從根本上否定女性主義甚至「女性」的價值。反對者在BBS上的言論氣勢洶洶,對我們不啻是一次震撼教育,可以說我們也是在面對詰難的過程中,一點一滴釐清想法,形成甚至確定了自己的立場。

儘管網路上的爭議喧鬧不休,同學們還是在兩週內收集到五百多位贊成的連署人,於是我們把這個意見提供給臺大體育室(2006.2),要求長期游泳票能夠考慮女性生理期的不便,讓符合臺大新體溫水游泳池辦證資格的女性,在辦理月票、半年票、年票時,可以給予四分之一的優惠。主要的理由是絕大多數女性,一個月有將近一個星期的時間處於生理期,這是大多數女性不能避免的生理現象,縱然可以選擇使用衛生棉條等權宜方式,但除了增加額外的消費負擔外,還有經痛與恐懼下水感染的問題。所以,我們認為應該把這個問題由個人層次提到公共層次來討論,希望能進一步改善現狀。

公文呈送之後,學校體育室遲遲沒有正面回應,一直等到下個學期的期中(2006.4),體育室才發文回絕了這項提議,反對的理由是:四分之一是如何算出來的?女性經期約長達一個星期有無「科學」根據?以及先進國家的女性於生理期間使用衛生棉條已蔚為趨勢,國內婦產科醫師對此亦多持肯定態度。隨著公文,檢附了一份醫學報導的資料附件,是從國內唯一一家衛生棉條廠商的網站上一字不差下載下來的文件,同學們啼笑皆非,我們一直相信臺大作為臺灣享有最高聲譽的學府,必然會在嚴謹地學術研究訓練下積累出實事求是的精神,卻沒想到原來我們的學校是用這種敷衍了事的態度「追求卓越、邁向世界一流」。當學校行政處理學生事務不具備應有的審慎,認為學生「可以敷衍」,而不是尊重學生是具備獨立思考能力的知識份子,學校要拿什麼條件成為世界一流?

因為期盼能有更積極的結果,我和歷史系大二的學妹盧奕霖相約,一同去體育室,和主任、師長們面對面溝通(2006.5)。半個多小時的過程中,我不斷提醒自己要盡量以盟友而非抗爭的姿態,謙和、清晰地解釋我們的動機與理念。最後,主任以接著要開會為由,讓這場沒有共識的討論結束。走出體育室,我覺得我和自己大學以來所受到的女性主義訓練,第一次正面相對,在頭腦操演之外,真實案例迫使我更直接探觸自己對性別立場的底限,並且具體感受到自己陷入的雙輸窘境:如果我們不發聲,不合理的現象就不能得到關注與解決;如果我們選擇發聲,又會輕易地被指認為女性就是愛計較。

帶著幾分挫折,我和奕霖轉往社會系找范雲老師、孫中興老師討論,兩位老師都同意這項議題的合理可行,富有教育意義。同時孫老師參與的性平會承諾給予協助,讓我們將議題「事件化」。回頭來看,這些肯定無疑是最關鍵的支持,有了這些支持,我們才能在等待了近半年後,仍有動力繼續行動,也因為老師們的幫忙,進一步舉辦全校座談會的構思初步確定。除了孫老師與范老師外,我們又邀請了法律系的陳昭如老師加入,擔任座談會與談人,以法學的觀點,討論如何在社會現實中實踐並反思法律上的性別平等,女研社的同學也答應共同參與座談。我們預設座談會的目標,是期盼大家更深入思考這個問題,讓意見不同的人有相互說服、討論的機會,並促進思考、刺激觀察,突出日常生活中隱微不易察覺的性別不平等,讓更多人關心性別話題。同時,也邀請體育室的主任、開設女生游泳課的老師們,以及共同教育委員會的老師們參與。我們盼望座談會的意見,可以成為教學或管理泳池的參考。

座談會當天(2006.6),有人條理有據地論辯著議題的訴求無法有效排除停經的女性、有人不厭其煩算出好幾套計次使用的價目對照表;採取的途徑不同,企圖表達的目的卻十分一致,那就是:「既然要求公平,就不能讓女性占到一分一毫『可能』的便宜。」承包管理體育室的廠商在商言商,我不意外,但同在校園中的同學們迫不及待地拿著知識當算盤,則不得不讓人有幾分沮喪。也有些折衷的提議,建議可以將女性月票的使用期限延長一週;女同學們對議題的訴求,也有許多不同的想法,有人擔心這個訴求可能會「弱化女性」以及男性也可能因為其他先後天因素不能游泳卻未享優惠等理由,反對給予女性優惠票價;也有人覺得「弱化女性」的說詞是「為反對而反對」,全力支持女性優惠票才是正面肯定女性的價值。不同的聲音使原先的議題,又另外延伸出女性主義內部路線的分歧。

經過意見磨合,大家對「現行的泳池長期票收費制度必須改變」幾乎都有共識與默契,只是表述的方式不同,整場座談會討論熱烈,不同的聲音促成了問題的深化,激發了更多創意想像,也讓想法不同的人們,更清晰地了解彼此認知的落差。因此當天我在結論時,對所有參與人表達感謝,大家的投入,使這個議題不再只是個粗糙、沒價值的問題,因為「立法院通過施行全臺灣的法令,可能都沒有經過這麼多討論」。

座談會後,這個議題似乎仍遭到學校擱置。直到暑假時(2006.8),我接到一位國會助理的電話,表示有一名女性立委想擴大推動這項議題,希望我能一同出席記者會。說實話,當時我心裡非常忐忑,我的猶豫來自於很多方面:擔心被政治人物利用、擔心無法簡要地將事件與概念描述清楚、擔心新聞報導曲解我們的立意,最直接的說法是,我對於自己如此「拋頭露面」後,要承擔什麼後果的「不能確定」感到不安。一方面我期盼這個議題能被多人看見;另一方面,絕大多數時間我是個低調的學生,從沒有想過自己會成為發言代表,在范雲老師的鼓勵和學姊的支持下,最後我選擇放下面對鏡頭的顧忌,一句句的支持話語,共同把校園內學生的聲音推上檯面。

因為記者會,這個議題從校園內部放大到整個社會,會後有些學校已開始實行女性會員月票的優惠新制,臺大校方的初期反應冷淡,聽說後來因為牽涉到在立院法預算順利通過的考量,校方才決定新的辦證優惠措施,推出一個月可使用二十天的優惠票卷(2007.1)。雖然孫中興老師認為這個結果還是不如原先的提案理想,但孫老師還是創意十足地為優惠卷命名「鵑的(gender)卡」,這個議題也終於有了結果。

議題推行歷時一年多,儘管到後期能持續參與的成員很有限,但我想對每個同學來說,這都是一次很難得的學習經驗,讓我們體認到推動公共事務,在身心上的準備上都必須更充分。也因為這次的實踐,讓我對女性主義的前輩們更添敬意,當我能夠自在地行走在大學校園而不必擔心承受「女性受教無疑浪費國家資源」的非議時,我心中充滿感激,正如〈莎士比亞的妹妹〉一文中所言,這每一點成果都是前人不惜以「明敏的頭腦觸碰荒脊的土地」累積而成,那使我意識到:只當一個旁觀鼓掌的人或許是不夠的,我們不一定要走上街頭,但卻有必要將自身反覆思考後的答案分享給我們的姊妹或女兒,鼓勵或期許有一天,當她們恬然地走過一座石碑或紀念牌時,也能有想望將名字刻在上面的勇氣。

(作者為臺灣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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