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做大就會變壞嗎?

by 邱俊英

近來菜價漲、麵粉漲,肉品、雞蛋漲,就連米也要上漲,此外,有些不肖業者為求獲利魚目混珠供應黑心貨,在一連串憂心「漲聲」及「食品安全」下,一般大眾可以有其他選擇嗎?有的,「合作社」可以是另一種選擇,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透過「共同購買」連結消費者和生產者,致力打破資本主義市場大量製造、大量消費「物美價廉」的迷思;主張提供社員安全、健康、環保的生活必需品,強調「自然美」和「價格合理」,希望作物及自然環境能夠被友善對待,希望農友勞動生產者可以得到合理的報酬。除此之外,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還有更多想實踐的社會責任和使命……

在台灣,合作社或合作運動對大家來說是陌生的;但在世界舞台上合作運動已是一趨勢潮流。以下藉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還在摸索中的經驗,提供我們思考合作運動在台灣可以更普遍落實的可能。

記得2002年在三重入厝的慶祝大會上,前合作事業發展基金會董事長陳柏村前輩說:「主婦聯盟合作社的茁壯是有目共睹,但是,千萬要謹記,合作社是可以變大,但不可以變壞。」本社已經堂堂進入第六個年頭,以一個事業的發展曲線來看合作社,一個中小事業的平均生命如果是十年的話,從開創到成熟期的曲線是亮麗耀眼。但是,假使在步入成熟期之後,無法開創另一番新局面,只有等待事業的衰退期,如果2005年是我們成長曲線的關鍵點,那麼在我們的成長曲線開始往下降的時候,是否來的及自我檢討,在品質、技術上自我提昇?

  • 經營合作社是一種運動

台北大學合經系孫炳焱教授苦口婆心,在合作社理監事研習營當中一再勉勵本社,成立合作社的本質與原則是什麼?合作社的社會責任又是什麼?合作社經常因為發達而消失,這是台灣合作社的宿命嗎?如何經營一個真正的合作社,而不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合作社?孫教授強調經營合作社是一種運動,是一種帶動消費意識的運動,是一種人道關懷的事業,是一種服務的組織,不是以追求股東利潤為導向的公司。

在1860年英國的合作社及日本的合作社都是以能夠為社員取得更便宜的民生用品而成立,大不同於近代追求環保、健康安全的生活必需品而成立的新型態合作社。雖然我們大部分的社員是為了讓家人吃得更健康與安全而加入合作社,這是一種策略,也是一種方法,一種為了提昇生活品質與友善對待我們所居住的環境的方法,後者是我們的價值核心與原則,經營原則是不會隨便亂變的,但是,經營策略是可以依環境的不同、時代的變遷而調整。英國的消費合作社面臨量販店的競爭,他們更確認以提供更好服務為區隔,讓社員更方便取得合作社的產品,提供更完善的服務,所以孫老師再次強調「爭取社員的向心力,善用社員組織,是消費合作社發揮競爭力的最有效方法。」

  • 把健康的笑容帶給每一位社員

一個成功的合作社必須關心社員、關心交易、避免社員顧客化、合作社公司化。如何讓合作社成為社員的第二個家,是每一個職員的使命,更是每一位社員必須共同思考的議題,首先在職員的訓練上面必須做到「把健康的笑容帶給每一位社員。」合作社必須真誠的對待每一個人,該說就說、該做就做,有言必行,心中無芥蒂,合作社才會團結;不要讓職員做出讓社員反感的事,要以社員為核心,社員才是合作社的主人翁,這並不代表社員就可以因為我才是頭家而為所欲為,頭家也要有頭家的樣子,才會受人尊重,要資料必須照規章行事,否則會讓工作人員無所適從。民主是一件很麻煩的事,合作更麻煩,因為「合」是一人一口,如果每一個人都有意見,不制定遊戲規則來遵守,那麻煩就更大了。

  • 合作社必須建立在解決貧窮問題上

最後,要談的是合作社的社會責任,孫老師一再勉勵合作社必須建立在解決貧窮問題上,以主婦聯盟合作社現有二萬多社員,何德何能對台灣的環境以及經濟起得了什麼樣的作用。其實,孫老師一再強調合作社必須做社員階層分析,必須清楚合作社成員的社會階級為何?其實,合作社心知肚明,合作社在服務的是台灣一群中產階級人士,也就是說只有公教人員、醫生、經商者才吃得起合作社的產品,或者是家有癌症患者經濟有壓力也勉強利用,合作社的普世價值在那裏?我們合作社的治理單位(社代、理事會)是否一再以阿Q的心態在想,等有一天餅做大時,就可以讓更多人共享合作社的成果,但是,就在這個關鍵點,合作社開始有結餘時,聲音就來了,合作社賺那麼多錢,為什麼產品不降價?提出這樣看法的社員是站在身為一位消費者的立場來發言,對啊!合作社開始有結餘了,那到底我們要看的是什麼?

合作社有結餘了,第一個要看的是進價是否合理?合作社有沒有善待過去以不合理價格提供我們的生產者;生產者是否因為合作社的成立而改善了生活?我們是否善待了土地,瞭解那是什麼?;第二,我們要看看我們的職員,首先要檢視他們的薪資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剝削的問題?(例如站務人員的勞動給付與福利的合理性如何?);再看看他們的工作環境是否安全舒適,是否有良好工具?合作社在提供健康安全的產品給社員,是否賠了工作人員的健康與安全?再來要提供工作人員適當的教育訓練,所謂的不教而戰,謂之罪也!;第三,最後要照顧的才是社員,因為唯有健康的生產者與職員,社員才能享用健康安全的產品與永續提供的關係。

  • 合作社是可以變大,但不可以變壞

希望合作社不要因為變大而變壞,希望社員看到的不只是我能買到健康安全的產品,而是我們能因合作社得到更多生命的價值,而這個價值需要社員(職員也是社員)的合作才能賦予,因為合作社是每一位社員的,要合作社成為是什麼樣的合作社?每一位社員責無旁貸!至於為什麼產品不降價?這件事其實百年前的合作社早已討論過,結論是:與市價一樣,結餘就能反應組織合作社的經濟價值;社會價值,則依社會理想的落實程度來決定。

(作者為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台中分社經理,本文轉載自綠主張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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