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同志,可以,先退學?
by 簡至潔
今年六月初自由時報 報導(高三女同志 畢業前夕被退學),台北市某私立女中疑以同性戀為由,要求某高 三女學生退學或自動轉學。根據學生的說法,前一陣子她的女友因故翹家一天, 對方家長就到學校訓導處找她要人,由於此事傳開來,訓導處便以「有損校譽」 為由不斷扣她操行成績,最後做出強迫轉學或自動退學的決議;根據校方的說 法,此學生身分特殊,在言談舉止中表現自己特質的差異性,由於不是每個同 學對於同志議題都抱持認同的態度,全校導師在會議中決議,此同學可能帶給 其他同學或學妹們不良影響,因此決議協助辦理自動轉學。雖然校方聲明處分 原因為操行問題,而非關同志,但其中處理仍有相當大的瑕疵,包括學校對待 同志學生的方式,以及學校剝奪學生受教權之權利。
先談學校對待同志學生的方式。在六月五日民生報報導,同志諮詢熱線接 獲相當多學生投訴,因其為同性戀身分,在學校遭到歧視與不當對待;記憶猶 新的是去年屏東發生的葉姓國中生命案,這位國中男生因其娘娘腔特質,在學校被 同學百般欺負,最後被毆打致死。雖然葉生並無被證實為同性戀,但應該重 視的是,校園內對於偏離主流性別價值表現的學生,存在相當大的敵意,甚至 因此侵害其生命。這次某私立女中,因為學生表現出不同於一般主流學生之特 質,而擔心其他同學受到影響,所以將學生退學,根本就是一種歧視的行為。
若依照學校的概念,一個學生如果表現不同於其他學生,且會影響其他同學, 就不應該繼續存在於學校內,那麼殘障、原住民、罹患精神疾病的學生是不是 也該被趕出校園?這些「非主流」學生,在適應上需要比別人付出更多的努力, 而其他同學的異樣眼光就是造成他們壓力的來源,學校身為教育機構,本該負 起教導學生尊重差異的責任,讓這些非主流學生有更好的學習空間,也讓其他 學生學會「尊重」,但此私立女中不但沒負起教育的責任,還頂著保護其他同學 的帽子,做了歧視同志最壞的示範。
再來談的是學校有沒有權力剝奪學生的受教權?今天發生學校因學生操行 不良而將學生退學(這是學校的說法),應該是奠基在學校有權力選擇什麼樣的 學生可以受教,什麼樣的學生不行,但是,這個選擇的標準到底是怎麼決定的? 在幾年前,大部分的國高中都有髮禁,因為整齊、簡單整理是學校認為重要的 價值,但現在髮禁幾乎都取消了,因為學生自主權開始漸漸抬頭,有些學校開 放讓學生穿便服,讓學生學習什麼樣的穿著最適合自己;也記得在幾年前,國 中將學生分為前、後段班,以學生的智育成績決定分班標準,當時的理由是「因 材施教」(實際上每個人都知道是為了學校的升學率),現在已被嚴格禁止,因 為五育並進更加被重視。
所以,價值觀是隨著時代的不同而改變,當學校的價值觀老舊僵化,對於 某些和學校抱持不同價值的學生而言,無疑就是一種壓迫,就像此次被退學的 學生,她對於自己的情慾身分感到驕傲(自由時報報導),但學校就是認定她「有 損校譽」而將其退學,(雖然學校說是自動轉學或退學,但其實學生並無選擇, 學校是在要學生退學的前提下,「協助」學生自動轉學,所以此學生無論可否轉 學,都得強制離開原學校,所以等同於退學);而過去被編入後段班的學生,也 只因之前成績不良,而被剝奪升學的權力。這樣的事件讓我們反省到,學校主 事者真的可以擁有那麼大的權力,只因學生表現不同於其所堅持的價值觀,而 決定學生是否可以享有受教權?
同志運動在台灣走了十多年,終於在去年成立第一個政府立案的團體── 同志諮詢熱線,也終於和台北市民政局申請到經費,舉辦第一屆台北同玩節, 在同志覺得自己越來越走向光明的同時,學校這個封閉的大型機器甚至否定同 性戀的存在與教育權利(幾個月前,北一女校長還聲稱學校無同性戀學生),除 了遺憾,更該同聲譴責校方的暴行,讓教育單位也能攤在陽光下,讓民眾檢視 其所堅持的古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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