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企業產婦薪資,北縣有創意!

by 江妙瑩

大環境就業不易,直接衝擊夫妻懷孕的意願,造成台灣生育率居全球倒數第二名的現象,象徵「少子化社會」的來臨,同時也發現企業界普遍存在「懷孕歧視」問題。為打造一個對職場孕婦友善的就業環境,台北縣勞工局推出「袋鼠媽媽產假人力替代方案」,補助企業每人每月7920元,這項首創全台之舉,在母親節來臨前夕更顯意義。

月美(化名)自90年6月起任職某餐廳,擔任服務人員,91年4月升任組長。91年5月月美生第一胎時,老闆給月美產假及工資,93年月美再生第二胎時,老闆卻在未告知月美的情形下,直接辦理留職停薪,後又以月美生產未請產假、連續曠職三日為由,解雇月美……類似月美的遭遇經常出現在中小型企業界。

我們一起了解最新的調查統計,根據台北縣勞工局與1111人力銀行合作的「職業婦女處境大調查」,針對 1026名上班族女性進行網路問卷結果,發現高達九成三的受訪者認為「懷孕會影響雇主進用女性員工的意願」;八成認為「懷孕會影響女性升遷機會與考績」;有三成表示自身曾有在職場上遭受懷孕歧視的經驗,但其中只有19%的人會採取申訴或循法律途徑解決,此外則是採取「生產後再做打算」、「順從雇主安排」、「離職」等態度;針對懷孕歧視問題;29%女性坦承因此考慮不生育,27%則表示會影響生育意願。至於政府提供哪種協助對雇主最有幫助?六成八受訪者都表示「提供產假工資補助」。

負責專案研究的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所長劉梅君指出,雖然「兩性工作平等法」於91年3月8日正式頒布實施,但這對職場懷孕歧視之禁止的規範還相當不足,以致懷孕歧視案件在該法實施後,仍層出不窮,這對殷殷期盼該法能有效處理就業性別歧視(包括懷孕歧視)為數眾多的女性上班族而言,毋寧是令人挫折與失望。她說,由於懷孕員工的歧視問題很複雜,不僅攸關女性平等就業權益遭到損害,小型企業在產假期間確實也有經濟負擔上的困難。

為了解決現今懷孕媽咪屢遭企業解雇或資譴問題,台北縣勞工局試辦「袋鼠媽媽產假人力替代方案」,勞工局長曹愛蘭說,產假人力替代方案的精神是希望凸顯懷孕歧視的根本問題,包括小型企業雇主的沉重壓力,促使大家正視產假政策的調整需求。面對「少子化」快速變遷的社會,政府必須有新思惟新作法。

根據勞工局的規定,凡是設籍在台北縣內擁有30人以下的小型企業雇主,一旦公司內有女性員工懷孕請產假,皆可依「袋鼠媽媽產假人力替代方案」提出申請,申請期限於2005年3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勞工局將提供100名雇主每人每月7920元的薪資補助,最多補助兩個月。雇主可上台北縣勞工局網站或袋鼠媽媽網站查詢或下載申請表格寄出,或洽詢專線:02-2393-6637。

養育下一代絕不是女人個人或單一家庭的工作,必須政府、企業及民間團體等整體社會共同承擔,我們期待「袋鼠媽媽產假人力替代方案」能夠擴及全國,提供孕婦、產婦及其家庭身心健康的生養環境。

(本文資料來源「袋鼠媽媽給我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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