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孩子找回人生的發球權
by 吳秋燕
潛藏在心裡的傷看不見
紀伯倫曾經說過:
「你的孩子,其實不是你的孩子,他們是生命對於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他們通過你來到這世界,卻非因你而來,
他們在你身邊,卻並不屬於你。你可以給予他們的是你的愛,卻不是你的想法,因為他們自己有自己的思想。你可以庇護的是他們的身體,卻不是他們的靈魂,因為他們的靈魂屬於明天,屬於你做夢也無法達到的明天。
你可以拼盡全力,變得像他們一樣,卻不要讓他們變得和你一樣,因為生命不會後退,也不在過去停留。
你是弓,兒女是從你那裡射出的箭。弓箭手望著未來之路上的箭靶,他用盡力氣將你拉開,使他的箭射得又快又遠。
懷著快樂的心情,在弓箭手的手裡彎曲吧,因為他愛一路飛翔的箭,也愛無比穩定的弓。」
「父母」是孩子來到這世界上唯一的依靠,孩子無自我保護能力及生存能力,僅能仰賴父母提供照顧及保護,但孩子並非父母所有,當父母用情緒及親情勒索孩子,限制孩子的行動及生活,孩子即便身上沒有傷,心裡恐怕已經千瘡百孔。
若孩子無法分辨這些情緒勒索的真偽,無法意識到這些危險的處境,他的自我便開始瓦解跟消失。
精神虐待會讓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嗎?不會!因為潛藏在心裡看不見的傷,重傷卻沒有傷口。
這個家庭的故事
阿巧與阿傑育有三名子女,分別為小恩、小晟及小晴,阿巧與阿傑在2013年底分居後,小恩、小晟及小晴與阿巧共同住在阿姨家中,而在阿巧與阿傑分居之前,他們曾因為一家五口居住於車上,而被通報兒少保護案件,阿傑表示阿巧有嚴重憂鬱症及強迫症,他們約在2011年開始,阿巧要求阿傑帶著三名子女一同到車上生活,阿傑不認同阿巧行為,但因某次與阿巧在車上吵架,阿傑不悅下車走走,阿巧持耳機線勒脖子威脅要自殺,且當阿傑欲離開車上或讓阿巧不悅時,阿巧會氣憤辱罵三名子女,所以阿傑和三名子女在2011年至2013年間都與阿巧居住在車上。
2016年9月及2017年11月,家庭因小晴未就學遭通報高風險及兒少保護,阿巧於2016年9月遭通報時,便帶小晴到醫院就醫,並取得中度智能障礙證明,為小晴向教育處申請緩讀一年,但到2017年11月時,小晴仍未就學,阿巧當時開始以各式各樣的理由向校方請假,社工接獲通報後便開始進行調查,當時阿巧、小恩及小晟皆向社工表示因小晴身心狀況不佳,只要離開媽媽便會開始尖叫、大哭大鬧,所以無法到校就學。社工則開始安排小晴至兒童心智科就醫及進行心理諮商,並與學校合作共同擬定小晴漸進式入學計畫,讓小晴可以在阿巧陪同下漸進式適應就學,但阿巧對於配合相關處遇非常消極,遲未讓小晴穩定接受醫療及校方的協助。
社工於後續服務期間發現,小恩及小晟就學也不穩定,時常向學校請假或者曠課,當時小恩及小晟皆表示媽媽照顧三個孩子非常辛苦,他們並無遭受不當對待之情形,是自己賴床、不想上課才導致就學不穩定,對社工、學校老師及網絡單位防備心高,且家庭非常的封閉,不願意透露阿傑及其他親屬聯絡方式。
當社工經由戶政系統及村里幹事找到阿傑及親屬,經了解後才發現家庭於2013年結案後,雖然沒有再以車為家,但阿巧因有嚴重的強迫症,在家中會以膠帶黏住門,將自己與小晴關在房間內,導致小晴長期無法得到妥適的營養照顧,當時小晴9歲卻僅有14公斤,且仍在包尿布,阿巧也會購買成人尿布,將尿布放置於地上解決如廁的問題,而小恩及小晟則居住於另外一間房間,阿巧不准小恩及小晟擅自離開房門,就連出房門上廁所都會被阿巧責罵,每天上學也需要經過阿巧同意才能出房門,而因阿巧常未同意讓小恩及小晟出房門,導致小恩及小晟時常向學校請假,久而久之也因無法回應學校老師及同學的疑問,所以開始曠課及中輟。
阿傑及親屬們皆向社工表示無能為力處理阿巧的行為,且三名子女與阿巧有深厚的情感連結及病態的依附關係,不願意向任何人透漏在家真實生活的樣貌,社工在服務期間不斷嘗試與小恩及小晟建立關係,並讓小恩及小晟知道網絡成員想要協助改善家庭狀況之用意,在社工服務了半年之後,小恩才向社工坦承家庭中實際狀況,以及長期遭媽媽不當對待及行動控制,小恩因說出家庭祕密而無法返家,表示願意由本中心進行緊急安置,但小晟為家中唯一男性,且在阿傑離開家中後,小晟對阿傑非常不諒解,認為阿傑拋棄了家庭,認為自己對家庭有責任,想要保護媽媽及小晴,所以和媽媽及小晴一同指責小恩,認為小恩與阿傑一樣背叛了家庭。
在小恩安置後,小恩向社工透露在她小學一年級時,阿巧因不願意讓小恩就學,當時也帶小恩至醫院就醫,要求小恩演出自閉症的樣子,在小恩取得自閉症的診斷證明後,用同樣的方式向教育處申請緩讀一年,所以實際上小晴其實並無中度智能障礙及身心狀況,也是媽媽要求小晴在醫師及外人面前演出尖叫及大哭大鬧之情形,小恩向社工表示不願意看見小晴成為第二個自己,希望社工可盡快讓小晟及小晴恢復正常生活及就學。
雲林縣政府向家事法院暫時處分,成為三名孩子暫時監護權人後,本中心立即安置小晟及小晴至育幼院,在安置初期因小晟及小晴對媽媽的忠誠度高,所以不願意配合安置,不遵守機構規範且不願意進食,當時小晴9歲仍穿著尿布,缺乏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不會上廁所、擦屁股、洗澡、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能力明顯低於育幼院內就讀幼稚園的兒童,而因媽媽長期不當之教養,小晴也缺乏合宜之人際互動及社交技巧,常有辱罵不堪字眼或仇恨性字眼的情形……
社工與小晟進行會談,並向小晟說明後續之規劃,小晟原本不願意與社工進行談話,爾後在社工一次又一次同理小晟對媽媽的不捨、對爸爸的埋怨及對手足的情感後,小晟才願意與社工及育幼院配合,一起協助小晴,讓小晴可以穩定在機構接受適合的醫療、就學及生活照顧,也讓小晴可以盡快學習該年齡層的生活技能,同時小晟也擔任橋樑,協助小恩與小晴修復手足關係,並讓阿巧放心小晴在機構可獲妥適的照顧,讓阿巧在失去三名子女及獨自生活的同時,也可照顧好自己。
長出自主意識的孩子
小恩、小晟及小晴在安置後都獲得了妥適的照顧,小恩是第一個安置的孩子,勇敢的她為了不讓小晟和小晴繼續在封閉的家庭內成長,無法正常的就學及生活,選擇揭露家庭的秘密,小恩在決定要說出家庭秘密的那一刻,找回了人生的發球權,且在小晟及小晴安置後,也與社工和育幼院合作,協助穩定小晟及小晴的情緒及生活適應,現在小恩已找到未來的志向,就學表現優異,小恩期許自己成為一個獨立、有能力的人,因為唯有這樣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
小晟目前就讀國中三年級,原以為在原生家庭無法獲得畢業證書,現在每天都可以去學校,是小晟過往最平凡也最難以達到的夢想,小晟在安置後也開始對自己未來的生活,有了新的期待及想望,因小晟在家庭是唯一的男性角色,爸爸早年就離家,家庭中缺乏男性角色,小晟認為自己需負擔保護媽媽及小晴的責任,原以為維護家庭秘密就是保護媽媽及小晴,但小晟在安置後也做到了兄代母職的角色,協助小晴在離開媽媽後,仍然能好好的成長,小晟在不能上學及被關在家裡的期間,多在家中閱讀小說,透過幻想書中冒險情境紓解情緒,也因就學不穩定與同儕關係疏離而被邊緣,課業學習也因此而落後,但小晟在安置後,因就學穩定而有較多的時間跟同儕相處和學習,在安置機構中反而有更多機會接觸外界,對於觀看電影、逛街、去動物園及騎腳踏車環島感到驚奇,表示希望未來能對世界有更多的探索,小晟在安置後跳脫了身為家中唯一男性角色的責任及枷鎖,成為一個孩子應該有的模樣。
小晴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因為從出生之後從未與媽媽分離,一開始與媽媽分離時,她是最無法適應的孩子,她原本是一個九歲,體重只有14kg的孩子,在安置後漸漸長高長肉了;她原本是一個九歲,卻還在包尿布的孩子,現在擁有基本的自我照顧能力,也喜歡幫忙照顧機構內更小的孩子;她原本是一個九歲,被媽媽帶去開立診斷證明書,診斷為中度智能障礙而幾乎沒上過學的孩子,安置後開始上學考了全年級第一名;她原本是一個九歲,卻還被媽媽抱在懷裡,像小Baby一樣照顧,在安置時參加了騎腳踏車環島的活動,透過自己的雙腳,踏遍了台灣每一處;她原本是一個九歲,但除了媽媽沒有任何人際互動機會的孩子,那天我看到她在學校跟同學手牽手,開心的在校園中奔跑,現在跟媽媽進行子女會面時,也開始跟媽媽表達自己的想法,讓媽媽看到自己的成長。
回想當時執行緊急安置的當下,這些孩子被強迫與阿巧分離而驚心動魄的場面,現在孩子都長出了自己的力量,變成了最美麗的畫面。
肯定兒少保護工作的價值
目前在台灣的兒少保護工作中,對於兒童虐待的定義大多還是著重於身體虐待及嚴重疏忽,因為精神虐待在醫學上採證是非常困難的,但關注精神虐待這個區塊,可以證明我們的兒少保護正在進步,已經從兒少的生命安全及基本需求,關注到兒少的心理健康。
這個案件耗費將近兩年的時間,我們才成功的協助三名孩子可以找回自己人生的發球權,如同紀伯倫所述,他們都是生命對於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每當我們看到孩子們的改變及笑容,看到他們正在過著符合這個年齡層的生活,我就覺得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我不知道在他們心目中,我是什麼樣的社工?但他們在我心中都是值得被好好對待的孩子,當我們為孩子做的每一個重大決策,為孩子帶來了不一樣的生命轉變,都讓我更肯定兒少保護工作的價值。
(作者為雲林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