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I have learnt from this trip

我從這次旅行學到什麼教訓

by 張瓊齡

Q1:假如最後成行的大多數成員的資格都不符合原先預期的對象,那麼為什麼不乾脆取消出團,反而讓原先的一團,擴張到四團呢?

Q2:如果只是我自己一個人想去緬甸的弄曼農場,其實也只要當個團員,參加任何一個確定成行的團即可,輕鬆又省事,幹嘛非自己組團不可呢?

以上兩個問題,看起來都是針對2010年八到十月間的幾趟弄曼農場公益旅行而產生的,但我卻不能夠只做一個簡單而表淺的回答。

約莫是1997年那段期間。

當時我在社會上工作將近五年的時間,先後待過台灣最大的公益組織擔任記者以及在花蓮的一個戒毒中心擔任唯一的工作人員(註1),從這兩個極端的工作經驗,我確認自己的確對NGO工作有極大興趣,但也發現,無論是身為龐大組織的一顆小螺絲釘,或身為一個弱小組織的重要門面,共同的痛苦是,我的工作讓我得以廣泛接觸社會不同層面,碰觸多元的社會議題,然而回到現實裡,我卻只能夠固著在一個組織、一種被期待的角色裡,沒有太多餘力對我感興趣的議題做進一步的參與。雖然沒有明說,但可以感受到,我所效命的組織,無論是極巨大或是極微小,都期望我在工作上更加全力以赴,而不是把精力耗費在組織之外的其他事務上,哪怕這些事務也同屬於NGO領域。

有沒有可能讓自己處在一種隨時available的狀態?以便能夠盡可能地回應觸動自己的議題?

我的第二份工作,週一到週五每天只需固定進辦公室半天,我有大量的業餘時間當志工,比較精確地說,是同時當多個組織無償的工作人員,當時的經驗算是賓主盡歡。然而我終究發現,自己頂多也就是一個超級好用的志工罷了,只能夠在組織已經設定要做的事情上頭做發揮,並不真正能夠參與決策的過程。我的確比前一個階段的自己能夠進一步回應感興趣的議題了,但也只是多做了一些活動而已,並沒有任何的議題真正得到改善或解決。

此後直到2002年五月底,我以兼職或者專案工作的模式存活於這個社會,為的是在不跟既有的社會價值與系統做大力抗衡的情況下,盡可能讓自己available一些。

Photo by Hans at 印度加爾各答兒童之家
Photo by Hans at 印度加爾各答兒童之家

2003年3月到2006年1月這段期間,我擔任組織的管理者,也大量地參與所謂的決策層面的事情,當時組織面臨的大環境是:NGO前所未有地可以得到政府資源的挹注,我們共同在經歷與政府的磨合期,另一方面,作為NGO的一員,心裡面又抗拒著成為某種既得利益的角色,惟恐被政府豢養久了,習於安於外包廠商的身分,失了作為NGO刺激公部門進步的立場。那段時間,是我難得再度全職工作的日子,卻也是我難得只以工作為重心,鮮少涉足其他NGO事務的日子。

那時,覺得自己乾枯極了。

2004年初,第一次運用過年假期與年休假,透過擔任國際志工來慰勞自己一整年的辛勞,卻無意中發現,這樣具有公益性質的旅行模式,更像是一種不具有宗教色彩的內在朝聖之旅,並且適用於各種年齡層、各種不同生命階段、單純的生命或歷盡滄桑的老靈魂皆能受益。在國際志工的旅途上,我碰過五歲的小女孩,也遇過七十多歲的老爺爺。

從那時候起,我跟幾位志同道合的朋友便明瞭,我們能夠做的,無非是起個頭,讓彼此有緣的生命前來相聚而已。表面上,還是會經過一些徵求的程序,然而我們心知肚明,是老天爺在做安排,我們只能樂觀其成而已。

當前來的人,和預設的對象不同,表示預設對象或許沒有想像中的多,也可能是已經有更多選擇、更多管道得以滿足他們的需求,與其苦苦尋求著他們,或者因此便取消行程,那豈不是無視於已經來到面前表達參與興趣的人的存在?

既然有這麼多「預期之外」的人出現,就表示有著更多「預期之外的需求」有待被成全,做為一個organizer,重要的是看見需求的所在,並給予適當的回應,至於原先的設定,只是一個假設的起點,卻未必就會導向終點。

再回過頭來說說如何維持available這種狀態吧!

自2006年初跳出組織之後,我便沒有再回到任何一個組織的打算,但我保持跟組織的合作。總有組織需要像我這樣的人,但又不見得長久地需要。我偶爾也需要組織,但只想一起好好做事,盡可能把人的糾葛維持在最基本的程度。

改變工作型態後,生活型態也隨之改變。2006~2009年期間,約莫每季會有出國公益旅行的相關行程,2010年的新嘗試是把幾段旅行串連起來,成為較長的一段連續行程,在這樣的組合裡,有時我陪家人旅行,有時跟三兩朋友旅行,有時跟一大串朋友旅行,當然也獨自旅行。但所有的小旅行,多少都有點公益性質。

所謂的公益之於我,也早已經不是一定都要做什麼「有益社會人心」的具體事務了,就以我最後這段在新加坡的停留來說吧!撥一天時間當伴遊,陪一位才剛認識的緬甸朋友去見她十八年未聯繫的大學同學和學妹,雖完全不懂她們的語言,但看她們那種興奮激動的神情,也感到開心。

這幾年我尤其意識到,「陪伴」本身,便是一件重要的公益行動。

陪伴想要找尋自己生命方向的人;陪伴想要出國旅行卻又阮囊羞澀的人;陪伴想要跨出自助旅行卻需要跟著團體先踏出第一步的人;陪伴當志工有點太過頭、忘了自我觀照的人;陪伴被愛神擊中卻發現前路困難重重的人;陪伴同為NGO領域但長久孤獨奮鬥的人;陪伴明明會凸鎚,但還是得放手讓他試的人……

所謂的公益,簡單地說,也就是「做任何事,不是只為自己想」吧!

至於我自己,在這樣的旅程所得到的學習是,自己果然還是那個對人沒耐心,容易有先入為主的偏見,對人難免會偏心,不容易同理別人,有時候忍不住還是說話有些毒的人。但因為一起同行的,實在都是些稟性良善的人,當我的毛病又發作的時候,他們全是我的照妖鏡,讓我立即地照見自性,沒辦法再繼續惡化下去。

我想自己是需要經常做這種內在洗滌工作的人吧!

但我並無法仰賴於任何的宗教或團體,而一旦不需要跟人接觸的時候,卻又無從對應出自己依然擁有的這些毛病,於是我不嫌麻煩地,一再地週而復始,如同薛西弗斯般地推石上山然後又見石頭再次墜落。

唯一的差別是,薛西弗斯是被詛咒,而我卻是,心甘情願。

註1:該機構當時已經成立十多年,向來任用的都是戒毒成功的過來人,以類似半志工的方式,協助機構必要的日常運作。我是第一個在贊助人指定專款專用,專事對外文宣企劃公關,為組織建立社會資源,不具有戒毒相關背景的工作人員。從我之後,該機構也樂於擴大與外界合作,建立了任用專業人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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