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合作經濟與照護事業 實踐社區共學、共好與共老
by 克蘭泰
日治時期即發展起來的北投大同街,在快速變遷的城市發展中,相對保留較多在地人情與社區文化。而「有限責任臺北市育坊社區照護勞動合作社」正坐落在這條老市街,一群人選擇用經營合作社型態的照護事業,「用預防翻轉長照,用育坊守護社區」來實踐合作社的第七原則「關懷地區社會」。
地區關懷與合作事業的結合
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出的示警,台灣將在2018年達到高齡社會,2026年成為超高齡社會(註)。如何因應大量照顧需求,除了政府推動長照2.0政策及其相關配套措施之外, 民間也開始鋪展出「自助、自救」議題討論與新興照顧市場。育坊合作社就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中,社員有感於比比皆是的照顧需求與困境,共同為他人與自己而成立的合作社。
育坊合作社的推手,也是目前辦公室行政人員吳慧瑜,過去曾經身兼奇岩社區發展協會執行秘書和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奇岩取貨站的地區營運人員,對於挖掘地區特色的社區營造,以及組織在地資源促進在地互動,已經累積深厚的實務經驗。尤其是主婦聯盟長期推廣合作事業,自有一套完整社區合作社的論述,促使她思考「合作事業和社區發展要如何融合在一起」。2014年,她曾在奇岩社區發展協會內部提社區合作社的構想,但未能取得內部共識。2015年與合作社前輩翁美川等人成立「智立勞動合作社」,融入「社區照護部」,後因業務調整暫緩。2016年她與一群朋友前往日本佐久大學針對「照顧事業」研修10天,更激發她想成立「介護合作社」的動能。之後,就與和她一起接受居家照服員訓練的同學趙淑華,以及會計師夥伴陳玉翎在一次機緣下,毅然決定成立社區照護勞動合作社,並且取「預防性照護社區」的諧音「育坊」。
「長照組織中,做居家服務的就有許多型態,但社區型合作社應該是最好的一種模式。因為所有的參與者都在社區裡面,就近關懷,就近照顧。」吳慧瑜說。
是人生經驗也是照護專業
在成立合作社之前,吳慧瑜經由母親介紹,曾有兩年照顧社區一位輕度失智阿嬤的經驗,當時阿嬤因為重複吃藥而昏倒,需要有個人陪伴。她記得上工第一天陪阿嬤下樓後,阿嬤主動問她:「阿慧,你毋佮我手牽勒,我若跋倒欲安怎(編註:你沒牽我的手,我若跌倒,怎麼辦)?」也因為這樣,她開始閱讀大量失智相關書籍,也從阿嬤身上學到很多,兩人關係「亦師亦友」,後來她也因而完成照顧服務員訓練。
而育坊創社理事主席趙淑華先後照顧過公公婆婆和母親,退休後接受照服員訓練正式投入照顧工作。「生病的人已經很苦了,我若是病人,我希望別人怎麼對待我?」70歲的淑華就這樣懷抱同理心騎著機車在社區從事居家照護,她的工作態度也激勵著合作夥伴。
名字與「育坊」相似的監事主席李易芳,則是發揮前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營養師專業,擔任組織的諮詢者。「剛好朋友提到慧瑜這裡要成立合作社,然後它叫『育坊』,我又叫『易芳』,真是老天爺給我的一個機會。」因此決心投入合作社,重新找到自我的價值所在。
實踐社區共好與共老
合作社至今創立剛滿一年,居家服務的案主有限。2017前半年幾乎沒有居家照護的案子上門,直到下半年才陸續有幾個固定案主。目前主要還是結合社區照護資源,以社區平台的角色提供預防性照護講座來回饋社員,和社區搏感情。
因為自我定位在「社區照護」,照服員服務的時間和內容也相對彈性。如果社員想接受照顧訓練,合作社也會提供所需要的資源。「我們的社區照護不是要做大,如果可以做出一個社區照護的模型,那麼社員可以到其他行政區,針對自己的社區需求串連服務。」吳慧瑜說。
2018年,育坊合作社最主要的目標是在政府長照2.0政策下,取得長照機構設立許可,讓合作社的居服員可以在進一步取得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資格後,提供居家長照服務。在既有基礎下,透過合作社模式,逐步實踐社區共學、共享、共好與共老。
註: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定義「高齡化社會」為65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比例達7%; 「 高齡社會」為比例達14%;「 超高齡社會」為比例達20%。
(作者為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北南分社社員。本文原標題為〈彼此守護的社區夥伴─專訪育坊社區照護勞動合作社〉,刊登於《綠主張》月刊,2018年3月,1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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