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性產業政策,期待公共論壇
by 鍾君竺
內政部研議,往性工作者除罪方向修法,此一決定,總算開始面對「全面禁絕無效」的性產業政策,擬改變不公平的「罰娼不罰嫖」條款,保障性工作者的基本人權。在肯定之餘,我們想問:這是具體的政策決議還是選前開空頭支票?「性工作者除罪」不過是正視性產業地下經濟的第一步,下一步,政府又如何面對整體性產業經濟,擬定有效管理的性產業政策?
有人問,性工作者除罪,會不會鼓勵女性從娼?我認為,一個人在考量自己可以從事什麼工作時,總是以自己的條件和投資報酬率來計算。許多社經階層不高的女性/單親媽媽,因此以性工作作為她度過經濟困境或翻身的一種生存方式。經濟考量是主因,「罰不罰」並不是關鍵。
歐洲的例子即證明,一旦性工作除罪,性交易價格下跌,以此為業的女性反而會減少,不會增加。性工作如同其他的行業,有報酬,就必須付出,會因每個人的條件不同,投資報酬率也不同。並不是合法後,就成為輕鬆、穩賺不賠的行業。
倒是法令如果處罰娼妓,卻會造成女性在進入性工作後,還得被迫面對來自國家公權力和客人的壓迫。罰娼不罰嫖,使部份警察得以濫權利用此一法令矛盾處,用嫖客身份進行釣魚;而性工作者在面對惡嫖客時,卻因嫖客仗勢法令,而對性工作者白嫖,更甚者、洗劫、搶殺事件不斷,性工作者卻無法可保障其弱勢處境。
也有人說,不罰娼,該罰嫖。站在「日日春」的立場,我們也不贊成。嫖客有好有壞,娼/嫖關係不是必然的壓迫,也有許多客人會尊重體貼性工作者的感受。更何況,不是每個男性都可以在社會看待婚姻的標準下成家立業,性交易的形成,有其複雜的生活脈落,很多時候,它也反映了工作、家庭重重關係裡的擠壓,和男性承擔經濟生活重擔的痛苦。只是在短暫的飲酒作樂裡,得到短促的釋放和撫慰。
在不罰娼也不罰嫖之後,我們要面對的是一個更大的問題:如何制定有效務實的性產業政策,包括對待性產業裡除了娼嫖之外的第三者?特別是在總統候選人競相爭喊「拼經濟」的當下,面對當前的高失業率及經濟不景氣,性產業的存在確實養活了許多跌落懸崖邊緣的社會底層弱勢:計程車、小吃、藥房診所、服飾美容……,性產業的合法管理更可為國庫帶來每年上百億的稅收。而性產業政策牽涉到的都市規劃、公共衛生、治安管理千頭萬緒,放眼荷蘭、德國、澳洲等性交易除罪的國家,其政策因地制宜,各有不同。
台灣要如何面對在地脈落,建構一套屬於我們自己的性產業政策?我們主張,政府應該舉辦公共論壇,廣邀各界不同社會位置的人們(包括性工作者和嫖客)都加入政策的討論和折衝。因為性產業是如此複雜又與每個人息息相關,面對社會大眾的疑慮,與其邀請專家學者研究,不如開放各界討論。
我們相信,一個由下而上的公共政策,才是務實有效的公共政策。
(本文作者為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祕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