喚起公民意識─1106同志踩街去

by 2004同志大遊行籌備聯盟

活動日期
2004年11月6日 下午一點至一點半集合整隊,下午兩點遊行隊伍出發,下午三點紅樓廣場表演開始,至下午五點結束。

遊行路線
從中正紀念堂至西門町紅樓。遊行隊伍行進途中設置四個表演區,並於最後終點紅樓廣場設置主舞台。
中正紀念堂集結 → 景福門 → 凱達格蘭大道 → 公園路 → 襄陽路繞行228公園 → 轉重慶南路一段 → 衡陽路 → 西門町紅樓

遊行緣由
2000年由台北市政府提供預算,委託同志團體試圖打造一個每年一度的同玩節傳統,至二零零三年首屆由同志自發組織之同志遊行熱鬧上路,我們的首善之都綻放了呈現多元主體的繽紛顏色。然而遺憾的是,曾以城市對同志的友善作為政績大力宣傳的同一個市政府,卻在二零零四的今年決議再度刪減同玩節預算,更爆出市議員公然表示:「由於政府有責任教導下一代同性戀是錯誤的行為,因此決定不應當由公家補助同志遊行活動」的封建發言。

是在這樣的政治氣候中,同志們仍堅持要讓遊行風雨無阻地熱鬧上路,不讓多元都市顏色的花火熄滅──我們成為市民(citizen),並且成為同志──我們意欲對城市傳遞的訊息是:同志不只是一種選擇,更是我們行走在都市當中的身分;因之在主流城市以及保守政府的反覆無常之下,這個遊行便是同志獻給這個社會的最美好禮物──讓同志遊行的熱情持續燃燒,是我們所擔負重要的社會責任:身為市民,我們有義務用現身表達我們對城市的參與;身為公民,我們有責任教導下一代沒有一種身分會是錯誤的身分,對差異的接納乃至於尊敬,將會是我們打造多元社會之路最珍貴的品質。

2004年11月6日,一年一度的同志大遊行將完全以同志的自發熱情歡樂開步走:用我們的炫麗裝扮妝點街頭為多樣顏色的彩虹城市;妖嬈現身的花樣主體,要以堅定的行動喚起我們與都市公民共治國家的開放未來。

主題

一、異議公民

公民的概念起源於希臘雅典的民主政治。

「公民(citizen)」簡言之是這樣一種人:在社會中具有被承認的政治地位、對於公共事務有參與和發言權的人。因之公民概念一直是民主社會的重要基礎,我們對公民社會的理想也因而一直在於:所有社會的成員都應該是這個社會的參與者。然而自雅典城邦以來的政治發展歷史卻不斷告訴我們:真正的「公民」成員其實經常都是範圍限定的「某種人」──貴族的、知識的、男性的、城市的、具有某種條件的人民。

因此,「公民」其實是一種身分,是人可以進入社會的標記。民權或女權、階級或性別或種族革命的歷史便在在昭示,所謂民主進步的歷程正是不斷讓不同的主體進入公民範疇的歷程─「解放」對社會而言,便意味著異的開展。

所以自我標誌為「異議公民」,是為了在行走時宣說:我們就是異,我們要成為公民;我們將被看見、因為我們一直在。

二、彩虹城市

以彩虹作為「同志」的意象,始自美國舊金山一九七八年同志大遊行旗幟的設計人吉伯特‧貝克(Gilbert Baker)所設計的八色彩虹旗:粉紅、紅、澄、黃、綠、祖母綠、錠、紫,八色;八色分別象徵性、生命、癒療、太陽、自然、藝術、和諧與靈魂。自此,視覺的繽紛與意義的多元,便是象徵同志的彩虹代稱。

始自2000年的首屆同玩節舉辦起,在我們每日生活的城市街頭便開始綻放彩虹色澤,到了二零零三年亮麗的台北都會更有了娉婷妖嬈、各色隊伍驕傲現身的同志大遊行,卻緊接著在今年的此時,我們聽見了「一種」都市保守的聲音告訴我們:多元是錯的。─娉婷台北城,不接納多色公民的繽紛異彩。

然而作為都市異公民,我們仍將用自己的雙腳走進城市的亮處,且張揚旗幟─用我們的顏色對我們的城市說話。

我們以彩繪的身體熱鬧上路,城市的彩虹屬於我們,而彩虹落處所迸放的花火,則將無私地獻給這座城市。

三、花樣主體

2000年第一屆台北同玩節的英文全稱,定名為:Lesbian and Gay Civil Rights Movement, Taipei.─台北的同志運動自此定調為「女同性戀與男同性戀者的公民權運動」。而至2003年,同玩節與同志大遊行的手冊,則首度將集結號召的「同志」族群指涉範圍擴增「雙性戀者」與「跨性別者」兩個類屬─將「LGBT」(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的社會運動包含進一種「全稱同志」的戰鬥聯盟,而在今年更加入了BDSM、以異類性行為作為身分的新類屬;此般花樣主體不斷現身的歷程,意義便在於正式將性異端、性邊緣、所有可能的變異主體都拉進多樣呈現的運動風景,在我們的隊伍中間綻放花樣風華。

我們的集結不以我們的相似為基礎─我們之間唯一的相似就是異的堅持;我們是性變異的─「同志」是我們的性身分,我們的異是相對於正常、主流、異性戀、身體所決定的性別種種─在以生殖功能為其誦揚基礎的「直人」社會當中的另類展現。

我們是變異的,是直社會裡美麗的蜿蜒,是馬鈴薯田裡偶見驕傲的花。

四、同治國家

公民願景與市民社會,一直是近年來所有社會運動思考的原發點,我們對於社會的批判、對不義之不平的所有基礎,從來就是我們看見某些被忽略的社會成員,不具備公民身分的人民──讓他們成為公民,便意味著讓他們可以發言、進入政治、表達自己──讓他們進入國家。

而自同志運動、性公民運動以來,關於彩虹城市與花樣主體的新社運,要主張的便是將「你家的事」變成「大家的事」─過去將所有性身分與性行為的選擇貶抑為「私」的、因而不屬於公民領域的思考慣性,需要受到更清晰的挑戰與扭轉──不受承認的性身分將我們排除在市民社會之外,我們要走進去。

因此我們說:同志要結婚、同志在工作、同志上學去,同志的妖異要恣意綻放也要不被窺探;這是情慾自主,所以反對歧視污名─因為我們走在陽光下,與這個國度裡的正直公民們一般。

我們要成為公民;我們給城市上色;我們是花樣同志;我們要共同治國。

募款資訊

本屆同志大遊行在與「台北同玩節」脫勾且毫無政府經費補助之下,由各界同志團體自發性籌組「2004同志大遊行籌備聯盟」,從企劃至經費募款皆自立自強,並以「喚起公民意識」出發,對內對外都要讓大家看見:同志不只是性傾向,更是一種身分,且與一般公民無異;我們反對任何對同志社群的歧視、污名、搜奇,我們有權主動參與,有權生活在平等無差別的社會。

因此在籌備經費拮据的窘境中,還盼各界支持同志及少數性族群之組織、團體、商家企業或個人能贊助餽援,讓今年的同志大遊行能順利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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