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申訴流程
江妙瑩
性騷擾事件層出不窮,根據調查,性騷擾事件男性加害者又比女性居多。許多曾遭受性騷擾經驗的女性朋友,大多遇過在公車或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上的鹹豬手,令人極度生厭且不舒服,不少女性朋友面對這種惡行,往往以自認倒楣快速離開現場,實施後的性騷擾防治法,界定性騷擾的最重要因素是依被害人的感覺與意願為依據,被害人遭受性騷擾可依以下案例進行的程序提出申訴。
案例一:
月瑛站在擁擠的公車內,隱約感覺到臀部一直有人在磨蹭,轉頭一看,後面的男人一見到月瑛轉頭,不禁露出邪惡的笑容,右手仍不停地撫摸月瑛的臀部,月瑛心裡好氣,另方面又想到必須掌握證據,於是她向右側的小姐使了個眼神,要右側小姐瞧瞧後面男人的惡行,在找到目擊證人後,月瑛隨即大叫:「色狼!」並要求公車司機將車子開至附近的警察單位,或者也可由公車司機調查加害人任職的機關行號,向加害人所屬單位申訴;若是無業者,則逕由警方處理。
案例二:
小真坐在捷運車廂內,鄰座的男生藉故找她聊天,小真不予理會,男生卻突然朝著小真臉上親吻,小真被這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得不知所措,等她回過神時,那名男生早已不知去向。想大哭的小真,事後在其他乘客的扶助下向站務人員申訴做筆錄,捷運公司調出現場錄影帶後,一併將筆錄移送台北市政府主管性騷擾案件的社會局處理。
案例三:
今年冬天異常冷洌,嬋娟坐在醫院的門診室前等候,突然有個穿著厚大衣的男性走到她面前,並且張開大衣,外露的生殖器險些碰觸到嬋娟的雙唇,嚇得嬋娟大叫直喊救命!這名加害者隨即被旁人合力抓起來交給醫院駐衛警。在駐衛警的協助下,嬋娟得知加害人為某科學園區企業的工程師,嬋娟於是根據內政部製作的性騷擾申訴表格向其所任職的企業提出申訴,若不服調查結果還可以再申訴,企業老闆可根據內政部的受理申訴流程,負有保護被害人及懲處加害人的責任。
案例四:
Susan與朋友在一家咖啡店喝咖啡,鄰近的一群顧客不斷說著黃色笑話,Susan向該群顧客反應要求停止,該群顧客之一卻對Susan置之不理!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咖啡店老闆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的責任,協助Susan制止這群顧客的性騷擾行為。若這群顧客經制止不聽,Susan可報警處理。 Susan在此事件發生一年內,都可以向這群加害人的任職公司或政府主管機關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