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的婚禮

吳淑姿

很多年以前,在一位姪女千篇一律亂哄哄的婚宴上,女兒對我說:「這是我們這一代最後一次這麼辦,以後我不會這樣。」我當時雖然心有同感,卻衝口而出回答她:「我也同意不要這麼辦,只是要看對方家人是不是能接受?」先想到的是「別人」,我不承認那是「討好」,至少避免一開始就讓他的家人不高興。

說完之後,我沈思了許久,欣喜女兒說出她不希望婚禮的樣子,我為什麼第一個想到的是「人家」要不要,而不是「我們」喜不喜歡呢?

回想我自己的婚禮,我也不喜歡那種大家都看到的樣子,只是不可避免要做一個儀式的交待,就將習俗方面的雜事全交給雙方的家長去決定,我們兩人照著行禮便是,完全沒有任何的意義在我心裏浮起,只想到:那是他們要做的。

我顧慮的是,有些老人家將兒女婚禮的種種(如:「娶」媳婦,請親友吃喜餅、吃喜酒等)當作他人生中的重大期望,我只是不忍心讓他們的期望落空罷了。儀式對我來說沒有什麼意義。

但是它真的沒有意義嗎?婚禮中步步都是將女兒從原生家庭中「拔出」(拜別父母,丟扇子,嫁出),帶進另一個家庭裏(迎娶,祭拜祖先),並將不好的(如:壞脾氣、霉氣)留下來,只將好的帶走(吉利的),當晚為公婆端洗臉水等事,種種位階、從屬關係歷歷在目,經過了這些儀式等於定了女兒在夫家的身分、地位,怎麼會沒有作用呢?

或許有人說,那只是「習俗」罷了,從古沿襲下來,大家照著做就是,現代人也沒那個意思。如果大家都覺得沒有那個意思的話,何必浪費心力,依樣畫葫蘆,做些沒人知道是什麼意義的無聊事呢?就不要做、取消好了。

我們到底要發揮思古之幽情的情懷,讓老人家及民俗學家少發些慨嘆,努力將「民俗禮儀」依樣保留下來,還是將這些不合時宜的儀式送到博物館典藏,供人參觀回顧就好了,另外訂一套符合現代生活禮儀,及兼顧兩性平等的「現代習俗」呢?

我在年初看完《大年初一回娘家》的書後,終於鼓起勇氣,跟女兒說出了我的期望:「我希望你以後的婚禮不要有『娶』的動作,我們家人陪你到舉行婚禮的地方,他也和他的家人前去,然後兩個人一起舉行婚禮。」以實際的行動向雙方家人及賓客宣示:女兒沒「嫁」,他沒「娶」,他們兩個人「結婚」了。我慢慢有了比較仔細的構想。

結婚是兩個人長大後離開自己的原生家庭,另外成立一個家,這個家和雙方原生家庭的關係都是對等的。兩人都有能力各自到達舉行婚禮的地方,結束之後,回到自己的家,當事情結束、有空時再分別拜訪雙方父母,並向祖先祭拜報告,告知祖先:我已經和XX結婚了。除了女兒祭拜女婿祖先之外,女婿也要向女兒的祖先祭拜,因為他從此和女兒家有了關係。

還有喜帖由要結婚的兩個人具名發出,如果他們感念今日的成長父母也有一部份功勞的話(不能說「完全」是父母的功勞,父母養育他們沒錯,但也要他們自己努力長大才行啊!),歡迎將父母的名字列上去,如果擔心破壞版面的美感而不列的話也沒關係。

還有在喜帖中加一張註記:歡迎你們來參加我們的婚禮,也歡迎說些祝福的話,但我們不希望聽到不尊重個人、有礙兩性平等及干涉個人事務的祝福話,舉例如下:

「夫唱婦隨」、「嫁雞隨雞」-實際上是各唱各自擅長的調,另一個人如果有共鳴的話,歡迎一起來唱和,妻不一定非隨著夫起舞不可。這個新成立的小家庭將來的走向是兩個人共同討論出來的,請尊重另外一個人(女)的意願及能力。

新娘是「賢妻良母」的典型,將成為新郎的「賢內助」-除了「妻」、「母」的角色之外,希望大家看到新娘其他的一面。新娘有自己的工作,不一定能成為他的「內助」,她也很希望新郎成為她的「良助」。

「新娘吃雞起家」(閩南語)-有能力「起家」是每個人的期望,不過這是兩個人的事,不是新娘一個人的事,請對著新郎和新郎一起期許。

「早生貴子」-我們不一定會生孩子,也不一定生得出來,況且這是個人的事務,不希望成為被談論、期望的事情。

寫到這裏,我好像也變成了那個將自己未完成的希望寄託在兒女身上的老人家?還好時代不同了,我當年不敢做的事情,今天有了實現的可能,何況這只是我的構想,不是規定,是和按部就班實踐習俗的人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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