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社工的性別越界
by 林家德
求學過程中曾聽一位老師說過「社會工作」是屬於「柔性」的工作型態,當自己實際進入社工場域,才發現此言不假,從服務的案主群(弱勢、邊緣……),及工作特質(溫暖、同理……)是有別於其他「剛性」職域(例如:科技業);自己從事社工以來,周圍互動的案主、同事,亦多是女性多於男性,而由此些案主、同事身上亦學習到自己性別(男性)以外的性別經驗。
「性別」是自己與同事最大的不同了,自己這「男性」的性別一定程度幫助了自己工作的執行(理性),並且提供了男性角度的多元思維,而多半來求助的案主都是女性,自己常很羨慕同事與案主親暱的互動,可以一同哭泣甚或一同譴責那個不負責任的另一半,喜悅時也可以輕鬆地放下身段盡情地相互擁抱。
是的,「性別框架」一度是自己的緊箍咒,也阻擋了自己與案主間相互溫暖心意的交流,稍不慎,自己也成為傳統性別角色的「共謀者」(男性是堅強、有淚不輕彈……),而限制了自己對女性案主狀況的細膩察覺,深究而論,傳統性別角色在社會中經由價值、規範和符號代代傳遞,自己不自覺成為性別角色幫兇,認為自己可以藉「自以為合適」的方式對待案主,甚或隱匿自己身為「人」(非只是兩性思維)的情感流動,自己設想在此社工「柔性」職域,「性別」給自己最大的考驗是須承認自己的「性別界限」,及如何對此「性別界限」敏感而非過敏。
社工與案主都是社會網絡的一員,又社工的專業一定程度是建立在人際互動上,如「性別」成為與案主工作的阻礙,讓自己的「性別界限」無可避免影響到自己對女性案主工作的方向,忽略那些女性案主需求背後的意義,將模糊自己的處遇方向,又自己在不知不覺中對女性案主的行為做出屬於「男性」的評價,雖說自己是號稱「專業」的社工,過度強加「性別偏見」(主流文化所認為女性該如何……)於女性案主卻遠離專業的意涵了;同事們「柔軟」的女性特質是自己希望能學習的(學習是否就代表一定能做到呢?),只是自己也在思考自己是否先入為主地被自設的「性別」立場所侷限,不同性別的成長脈絡衍生不同文化觀點,以此運用在對女性案主的實質服務才是自己應學習接納的課題吧!
(作者為台北市駐校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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