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巴士

by 藍宇璿

「宇」是我這份工作的第一位乘客,和絕大多數的孩子們一樣,每天按時的上學放學,也正為即將面臨的升學考試而努力著,然而,很不湊巧的是,愛情在這個時候來打擾,並且在情慾的催促下,迫不及待的在學校的廁所中有了第一次的性行為;這個案件是社福單位的社工人員與學生的晤談中,由學生透露給社工人員,而在校方知道此事件後,便依相關規定通報。

而我正是校方通報之後,要接手協助「宇」這個孩子的社工。

收到「宇」的資料後,為了更加瞭解實際情形,我展開收集資料的作業,完成作業的過程裡,我遇到了學校和父母這兩大課題;學校說:「礙於個案保密的原則,恕我們無法透露詳情讓社工知悉。」

「那是否能告知我案家的聯繫方式呢?」

「很抱歉,基於個案保密,我們仍然不能將相關聯繫方式透露。」

「好的,謝謝您,若這段期間有任何問題,還希望學校能多加給予協助,另外我留下機構的聯繫方式,以便能隨時提供相關服務。」為了克服這個課題,我認真的翻閱法條查詢責任通報、兒少福利權益保障法以及刑法的相關條文,也用公文的形式請教育單位協助調查,而第二次與校方聯繫,距離第一次已有一個禮拜的時間,而這次有些許的進展,終於獲得了家長的聯繫方式。

在進行了例行的服務說明後,案父說:「謝謝社工你們的幫忙,我想後續交給學校輔導就好了,我認為孩子只是一時的好奇,所以才與同性發生了……,不過我相信學校的輔導。」

「爸爸您不用客氣,我想在這個階段的孩子的確會對於兩性和性行為產生好奇,也認為學校的輔導也有相當多的經驗能夠給予孩子協助,但不知道社工是不是有機會能跟孩子見個面跟孩子聊聊呢?」

學校與家庭對少男少女的性經驗多採拒絕面對態度。Photo by chiang

「我說明白一點好了,我們不需要你的服務,孩子我會自己好好管教,現在我也每天接送『宇』上放學,學校也會密切注意他,你也不用再打電話來了。」

「恩,我想我還是留下機構的聯繫方式,如果有相關的需求都問題,爸爸還是能夠與我們聯絡,機構的聯絡方式是……。」

後續這案子因此結案,不過結案前,我仍然不死心的到學校進行一次訪視,企圖與孩子進行會談,當然,我沒能如願,只有對「宇」的輔導老師提醒了和案子相關的法條,並且請老師代為注意「宇」的情形,並希望老師能適時給予支持。

服務的過程裡,父母和學校是不得不接觸的兩大系統,其實大部分人都不熟悉法律是怎麼一回事,簡單來說就是一些不能違反的規則,在我尚未接觸這份工作以前,也是這樣的,因為工作,這些條文就像我吃飯用的餐具,不使用它,它也只擺在一旁,卻又在你吃飯時讓你感覺到它的重要性,若是好好運用,便會發現,餐具有時不僅僅是餐具的功能,還能拿來當髮簪哩!所以我經常需要讓老師和家長知道法律條文,並且讓他們懂得,法條的適用性,把生硬的條規變成活用的工具,更要和兩個系統締結同盟關係,讓服務的效果事半功倍。

「宇」是一個未曾謀面的乘客,在戀愛巴士裡頭,我只是個司機,乘載無數乘客的巴士,緩緩行駛在愛情這條路,「宇」在父母的站口和幾個乘客一同下車了,而剛剛又有幾位乘客在法律的站口下車了,巴士仍然前進著,而前方的道路通往的會是幸福嗎?其實我也不能確定,唯一能確定的是,為了到達幸福的下一站,仍然要向著前方行駛,陪伴青澀的乘客們,持續前進。

(作者為社工員,本文由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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