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乎姓什麼?

by 張靜文

姓什麼似乎是很重要的事情,但是,到底誰最在乎姓什麼?

女人大多是不能決定自己要姓什麼?也不能決定給自己的孩子姓什麼?所以,女人真的在乎姓什麼嗎?

婚前從父姓,婚後從夫姓,似乎是天經地義不過了,雖然現在不需要強制從夫姓,江小姐在變成小王的太太之後,還是自動成了王太太,早晚祭拜王家祖先的責任自動落在她頭上;令人疑惑的是,為什麼江小姐的小王先生,不必因為成了江小姐的先生,就多了一個江先生的頭銜呢?為什麼他不需要早晚去謝謝江家祖先賜給他這個一個美眷呢?

如果江小姐是個正常女人(何謂正常呢?女巫我也不知道,因為我從未正常過),一定不會希望她的小王男友在婚後自稱為江先生(除非她是令男人聞之喪膽的激進女性主義者,像是女巫一類的女人),但是小王先生卻自動希望她的江女友,在婚後自動自稱「我是王太太!」,他聽了之後,心中非常欣慰,昇起一種「有」太太真好的感覺!

姓氏到底有什麼社會性功能?它其實就標記著一種擁有與隸屬的功能。在高度發展的社會(本來想說父權社會,後來想想父權社會通常也有著高度發展,女人應該謝謝父權的領導),姓氏象徵一種「擁有」與「被擁有」的標記,這個孩子是屬於某個父親的,那個女人是屬於某的男人的!

女人當然也決定不了他的孩子姓什麼?她如果嫁過三個老公,那麼為了註明孩子的出處,孩子的姓當然都是跟著精子的主人姓囉!假若精子的主人不詳,或是隱匿不敢出面,女人只好哀怨又羞愧地讓孩子跟著媽媽姓。女人只有找不到男人來做標籤的時陣,不得已之下才讓孩子貼上自己的標籤。

如果一個女人的多個孩子有不同的爸爸,就得姓不同的姓,讓人家探聽到也是很羞愧的,因此也讓女人不敢帶著孩子換老公!所以,從父姓氏的文化也應該有匡正社會風氣的效果,讓女人不管男人的優劣都能夠安分地從一而終。

這就是不知道誰開始的規定—人生下來就一定得姓爸爸的姓—的正面的意義!

當女人很計較他的孩子是不是可以姓她的時候,通常也是她的爸爸下達的旨意,為了她的爸爸的神主牌位永遠有子孫願意奉養。

姓氏,通常被視為是一家人的象徵,有一次我就在公車站聽到一個媽媽很生氣在罵女兒,仔細一聽,罵的竟是:「你們姓陳的一家都沒良心…」,這女兒竟然因為跟媽不同姓,被順便安了個罪名,或者,因為犯了點錯,被媽媽牽拖到其他姓陳的恩怨當中,這也顯示了女人即使從夫姓,被歸屬於另一家族,還是會有種隔閡感,這種隔閡感是來自父權姓氏文化強迫了人的歸屬與位置,但是被安置在某種歸屬的人(特別是女人)並不一定滿意或是安於此命定。

當夫妻協議離婚時,有些男人與男方親族最在意的事情之一就是他們姓氏的種(特別是男種)去叫別人的男人爸爸,改姓別人的姓,或是變成姓媽媽的姓,這樣的結果會使家族蒙羞,所以使勁全力爭取監護權,他們在意的通常都是對孩子的所有「權」,而不是真正愛這個孩子。

人們常常就為了名字上頭的那個字,感到光榮,或是蒙羞,也為了姓什麼費盡思量。說穿了,父姓只不過是父權系統下面的一個小小的環節,父權害怕女性逐漸掌握家族與社會中的權力,所以在姓氏的這一環依舊死命掌控,即使二零零三年六月廿五日總統公布施行的姓名條例修正條文,終於明訂未成年子女姓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可以改成行使親權者之姓,卻須雙方父母出具約定書才可辦理。

這條文最有趣的是,孩子本來就是只能跟父姓,所以如果父親行使監護權,根本不須改姓,如果母親取得監護權,在此法條之下,就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使之從母之姓;當這樣的更改,又同時需要檢具父親的同意之時,父權的強大掌控依舊牢牢落實在此法條之中,明明說好要放手,卻又偷偷抓著一條尾巴不放。

話又說回頭女人為什麼要幫孩子改姓呢?女人真的這麼在乎孩子是不是姓她的姓嗎?想改孩子的姓,通常都是不得已,為了讓孩子的社交生活、行駛國民權利,或辦理其他事項更方便而已。

當夫妻已經離婚,當這個男人已經在新的婚姻中生育其他子女,他未來的神位已經有人願意侍奉,男人為什麼還不願意讓前妻的姓氏可以被自己的孩子傳承呢?你知道為什麼嗎?

我真的不知道,男人到底在姓氏之上爭什麼?

(本文作者為非靜書房 駐房女巫)

觀看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