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自己

by 比鼻

受邀寫女同的愛情故事,一開始沒啥靈感,後來看一本女性主義經濟學家寫的書才發現,原來,我心裡認為的是,女同的愛情故事和男女之間的沒啥不同啊,有什麼好寫的嗎?但隨即覺得,若真要寫有關我自身女同戀愛情事,則是已經超出一對一的關係了,這將會是一篇不同於以往有關愛情想像的故事。

我今年35歲了,在戀愛對象的經驗上是男二女三,現任是女生。其實我並無意比較和哪個性別的數量,只是隨心所欲。遇到心動的對象時都會神魂顛倒,失戀時照樣落魄難熬。可是正因為這男女通吃的特點,讓我困擾多年:我怎麼也沒辦法把自己歸類在雙性戀,原因是那定義並不能滿足我。

我想我要的伴侶是兼有陰柔敏感和有力量有擔當感覺的人,甚至在生理上,我都覺得若能兼顧兩者就太完美了。但想想,也只有陰陽人符合這樣的條件,這種人太少,個性上又不見得合的來。所以我認為,我其實是依著一種理想型態去尋找我的伴侶,這和我喜歡什麼樣的性別的人根本無關,而是從小到大,從吸收四面八方的教育、文化內容所得到的一種想像所塑造出來的。這叫要求完美。

所以啦,那和女同談戀愛到底和男生有何不同?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社會歧視。

因為是少數,所以會被歧視。沒有什麼理由,只要妳與大多數人不同,人家就覺得妳奇怪。別告訴我現在沒有歧視這件事,在一些地方,一些人看不到的腦中,仍然或多或少覺得這是件變態、不符合自然的事。問題是,什麼是自然呢?我看過一部男同性戀的入門影片後才知道,在醫學史上真的有少數人但非個案,長三個乳房或雌雄同體的,有人可能會說那是少數基因突變,但將近 10%的人口是同性戀,這是怎麼個基因突變?那我這男女通吃的,不就更是基因突變了?

還有人說,社會本來就需要主流來支撐。好,那也沒說非主流者就該被另眼看待啊,非主流者就沒有支撐社會的能力了嗎?主流的支撐又是好到哪裡去呢?我明明就長得和大家沒什麼不同,同樣努力在工作賺錢貢獻社會,為什麼因為喜歡的對象有差異,而被分成主流與邊緣呢?

我的人生怎麼與主流的人有不同發展的呢?先講我從出生到上小學,都和一般人一樣,直到我發覺自己喜歡女生,心裡開始有罪惡感跟著我。事實上,從小一開始,每學期換座位後,我都會喜歡上旁邊同桌的男同學,直到小四,我突然開始喜歡別班一個從小一就認識的女同學。同樣是喜歡,只是性別不同,我就隱約知道是錯的。可是就只是喜歡一個人啊,為什麼因為性別的不同,我就要覺得這是件錯事呢?我被這件事困擾多年,也尋找多年到底我為什麼喜歡同性,然而,據說古今中外,各種理論,至今對同性戀成因沒有一個定論。在我開始慢慢接受自己喜歡同性不是件錯事後,現在我倒想問的是,那異性戀的成因又是為何?

五專時,我交了第一個男朋友。當時整天我腦子裡想的,就是兩人如何共組甜蜜的家庭、相夫教子。當中也嘗盡愛情的酸甜苦辣。大學時我交了第一個女朋友,愛情仍舊酸甜苦辣,但卻多了需要躲藏,以及不知道這關係該如何下去的困擾。

後來因為女友家人發現了並表示不能接受,所以兩人同意畢業後就分手。這個結果對我而言,那時我心想的是「也好,不然真不知如何走下去」。

出社會後交了第二個女友,在愛得火熱的衝動下,兩人都想結婚,可是想到下一步的行動,就都不敢出聲了。因為如何告訴親友、如何籌備婚禮、如何開始婚姻生活、兩人如何白頭偕老……,種種人生必經的路,同性戀的我們該如何面對,我們都不知道,我們也都沒有天大的勇氣與能力可以承擔我們想像的到與想像不到的各種壓力。

當時我們都沒有相同狀況的朋友,兩人在一起的喜悅也不敢向人訴說,當時感覺談同性戀情,好像就註定一輩子不見天日。感覺整個人被卡住、生命無法開展、無法有像異性戀情一樣的人際關係:無法向家人公開、工作怕被問、閒談中怕露餡……。女友之前在職場上,因同性戀被解雇的親身經歷更深深恐懼著我,老擔心自己會因此搞得落魄潦倒。

後來女友劈腿被我發現,不明原因的衝動分手令我難過了很多年。諮商師對我說,她像男人一樣傷害了我。當時我沒聽懂,也不認同,但現在覺得,雖然她與我同性,但她的確在這件事傷害了我。事隔多年我總算從她口中問到移情別戀的原因,是因為我無法和她同住、無法公開,她覺得很沒有安全感。

後來我又和男人一見鍾情,戀愛一談五年,在最後同居半年後,因確定兩人要的生活目標不同而和平分手,約定當好朋友。其實在這五年中,我一直在尋找一種可以讓我決定結婚的感覺:一種永恆不變的愛的承諾、一種安全感。但是對已經離過婚有一個孩子,工作像游牧民族般意味著討生活、冒險及樂趣的他來說,他很誠實表明,他希望的關係是,兩人能走多久就多久。每次我問他會不會永遠愛我,他都會先問我同樣的問題,雖然我心裡希望的是他能給我這樣的承諾,但說實話,我也給他不了這樣的確認。所以最後我最大的承諾就是,先同居再說。

結婚,對我的意義是一輩子的承諾(不可以再愛上別人)與美麗的夢幻(甜蜜的家、鐵飯碗、永遠的依靠),既然看不清楚是否能得到,也不覺得自己願意就此做到,更不覺得這關係可以從此安全無憂,所以不能兒戲。我的母親不能接受同居,對我好說歹說的,最後用斷絕母女關係來逼我結婚。這個殺手鐗對我沒有用,因為我寧可當非處女新娘,也不願砸了我未來「完美婚姻生活」的夢想的可能。

這段關係快結束前,在我心裡有個吶喊越來越大,使我無法因為自己男女通吃的特質而覺得我就選擇較輕鬆的路(異性戀)走好了。那吶喊是:我還想當女同性戀。從小到大,除了愛女生這件事外,還有一些事讓我老覺得自己有問題:一些想法與眾不同、一些舉止較中性、一些興趣嗜好較中性;長相上,剪短髮時像帥氣的小男生,長髮時也頗有姿色。重點是,我就是和身旁的多數人不‧完‧全‧一‧樣。對於我自己內在最真實的聲音,我無法對自己欺騙、掩飾、合理化。或許因為這樣,我五年的戀愛時光,老覺得不踏實;或許我根本就是個女同性戀,只是我恐同的要死!但也或許,是因為我根本就無法接受自己真正的樣子,所以我一直覺得自己不好,所以無法有安全感,而這是根本無法從任何人那邊可以得到的!

我越年老體衰,越感知到生命不能重來,於是就越不想違背自己過日子。後來我決定放手一搏去探索瞭解同志圈,我必須要淌這麼一遭才能死而無憾。沒想到這一步,竟是自我獨立的一大步。我原希望在自己工作的領域中順便自我成長獨立,但努力多年還是得面對這關──自我接納;同時我也越來越有興趣去發現,到生命終了時,回頭一看,自己又會把自己養成什麼樣子呢?我想真的是到此,才算把自己完全地攤在陽光下。越仔細看清楚,越發覺從小到大,每一個樣子的自己,都變得可愛了,心中既憐惜又感激。我想我和自己終於和解了,也終於踏上自我承諾的路上了。生命的安全感不用再求自於別人,我開始願意依靠自己、相信自己。

那接下來呢?

現在的我離開職場,正在重建自己的健康,也為自己的下一個工作鋪路。事實上,我不知道下個工作會是什麼,只知道人生快過一半的我,不願意把自己的寶貴生命賣給鈔票、浮華奢靡的房子和擺飾、以及用鐵片組合起來的車子了。我知道自己還沒有承諾要賣給小孩(我是遇到現任女友,才感覺得到「嗯,我『願意』和這個人生小孩,因為她給我安全感。」很有趣吧!),也不需承諾要賣給我的女友,但確實要賣的,是要賣給我自己;要忠於自己的內在聲音,要重視自己的一切,然後自然的,會開始重視自己和家人及朋友的關係;然後做著自己喜歡的工作,賺取合理的報酬好好照顧自己,直到生命的最後。

這是我能想到最完美的結局了──我嫁給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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