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美麗與哀愁

by 歐子萍

「我可能顧不了孩子了,我應該先照顧好自己……」「為了離婚,我只好把孩子監護權給我先生……」這是許多面對婚姻議題的婦女所發出的聲音,而我,是那個要接住這些聲音的社工員,一個「助人」工作者。

「監護權的爭取與放棄」一直以來是我與婦女工作時常需要共同面對的兩難議題。就法律的層面來說,通常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仍需負擔孩子的扶養費並擁有探視孩子的權利;但就實際面而言,沒有監護權的一方通常就無法與孩子每日相處,故在婦女被迫或選擇放棄監護權的同時,可能也同時預告了與孩子共同成長、擔任直接照顧者角色的轉變。因此,監護權的議題不單單只是一個法律問題,裡面往往蘊藏著許多辛酸、不捨與為難的故事,也帶給我心裡的衝突與兩難。

由於大部分的受助婦女處於經濟弱勢,因顧慮到離婚後自己及孩子的生活,選擇放棄監護權是一個可能性。就工作角色的我來說,能協助婦女找回自信與價值,看到自己的需要,發展內在正向的能量是重要的;然而,就身為一名女性、珍愛親子關係價值的我來說,因監護權的放棄,對未來的母親──孩子關係可能產生的變化與影響而擔心,而這樣的焦慮也自然地反應在我與婦女的工作關係中。我的衝突是一邊陪著婦女在婚姻路上為自己找出路、能照顧自我的感受與需要,一邊傾聽著她為了自己及孩子的生活而考慮放棄監護權;我們總是會進入一段如何爭取監護權的討論,以及放棄監護權的影響而思慮,有的婦女可能因此選擇繼續待在一段痛苦的婚姻當中;而其中不捨與不願意的感受會持續迴盪在我倆之中。

在來來回回的對話與討論中,爭取與放棄之間,我不斷思考我可以怎麼幫助我的婦女朋友,又可以如何照顧到孩子的最大利益,我思考選擇放棄監護背後的意義,以及親子關係距離的問題,又,自我的情感如何與婦女互相影響。

許多的婦女在面臨婚姻議題,才開始發現自己的天空不只有先生和孩子,她還是可以有自己,因此,在經濟的考量下,選擇離婚後先自我獨立,才有能力繼續經營與孩子的關係。婦女在社會期待下被視為是孩子的直接照顧者,在刻板的性別角色中被視為要帶孩子的才是好母親,然而,一個為了孩子最佳利益而選擇放棄監護權的婦女,難道就失去母職的權利與好母親的形象嗎?

聽了許多故事之後,我漸漸體會出母親──孩子的關係如何在放棄監護權後延續,以一種「有力量的母親」的方式延續,我也開始理解婦女在受助過程中找回自我價值、肯定自我的樣子有多美,而這樣的「美」對孩子有多重要,它能給予孩子力量與愛。

我也發現最好的工作角色就是當一個像「人」的社工員,真誠地說出我的焦慮與擔心,面對自我的衝突;也學習到當一個真正的「助人」工作者,陪伴婦女面對婚姻議題,協助婦女找到自信與肯定,學習愛與被愛,並做一個最佳的選擇。放棄監護權絕對是一段煎熬的過程,也可能是一個不被他人認同的決定,然而,在助人的過程中,我卻看到可貴的價值,及一種無法言喻的愛與關係。

(本文由台北市松山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提供,作者為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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