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與電影的形影

by Christine

書與電影,看完後,同樣令人久久無法回神。有一股悠長的韻味,既遠又近,隱晦難辨。

書與電影何者比較好看?其實書有書的美,電影有電影的味。倘若你是對文字敏感的人,那麼建議你先看電影,體會李安眼中的《斷背山》,然後再跟著安妮.普露,細細品味故事之中那些平淡卻撼人的對白與轉折,否則,銳利的文字背後,帶有強烈的後勁與無限的想像,再看電影時,味道就會少了那麼一點,李安細膩的詮釋則容易被忽略,甚至顯得無味了。當然,對於那些對影像感覺較敏銳的人,配上李安那醞釀惆悵的能力,電影必然較書有更豐富的寶藏。

然而無論如何,書與電影,都不是單看一次就能滿足的,味道,必須反覆品嚐才會散發出來。

安妮.普露的小說寫得很精彩。她的文字精準又殘酷,有一種快刀斬亂麻的姿態,點到為止,沒有太多的交待與內心戲。故事的節奏很快,因為不會在某個情節上拖拉,而以一種冷淡的態度,簡單又乾脆地交待故事。書中的對話不多,普露對於動作、姿態、景色的敘述帶著客觀冷靜,卻全是驚心動魄,寫到心坎裡。這種功力,就像是僅僅隨便揮個掌,就能劈碎人的五臟六腑似的,後勁十足。

我在看書時,不曾想像恩尼斯是個如此少話又壓抑的人,也不覺得傑克有很明顯的陰性特質,這些性格或發展細節上的突顯,都是李安在電影中細膩道出的。閱讀普露的文字時,我比較會感受到那個時代、環境,帶給同性戀者的壓力,以及他們自身對於自我的不認同,使他們必須孤單地背對人群,與心愛的人用躲藏的方式相守,卻又要換上另一張面孔去面對世界,甚至面對自己。而欣賞李安的電影時,愛情中關於兩者性格、背景所帶給彼此的痛苦與傷害,則比較明顯,也比較貼近一般愛情的模式。

有些時候,我們就是會遇到比較怯懦的人、缺乏勇氣的人、過於激進的人、或是時候不對的人,讓一段戀情,或者因環境壓力、因不敢前進、因個性不適,無疾而終。當愛情的問題只存在於彼此處理愛情的方式時,兩方都是辛苦的,並且是孤單的,因為與對方分享是困難的,想討論出個結果更是大不易。而當愛情的問題被擴大到,必須依賴外界的眼光而生存時,這段愛情的本身更顯孤單。所以看電影時,觸動我的,是恩尼斯與傑克在面對彼此時,個別的孤單,以及兩人在閃躲外界眼光時,共同的孤單,加上,恩尼斯的老婆在承受煎熬時,無助的孤單。

有幾段安妮.普露精彩的描述,我認為值得一提。她寫得精簡直接,李安導得雲淡風輕卻萬分惆悵,可是,就是那種「有什麼又沒有什麼」、「不知道是哪裡難過」的感覺,才特別深刻。

高山上惡魔能量沸騰,覆上薄薄的碎雲光,大風梳整青草,吹得受傷的高山曲樹與細長岩片發出野獸般低鳴。下坡時,恩尼司感覺自己以慢動作下墜,垂直下墜,全無回頭的餘地。

兩人握手,彼此捶肩一下,隨後兩人站離四十呎之遙,不知道怎麼辦,只好朝相反方向駛開。開不到一哩遠,恩尼司感覺有人一手接一手拉出他內臟,一次一碼長。

有件事恆久不變:他倆偶一為之的交合,電火灼爍,卻因感受時光流逝而蒙上陰影,時間永遠不夠,永遠不夠。

「傑克,你去過墨西哥嗎?」要搞就去墨西哥。他聽說過風言風語。現在他動手割開傑克內心的圍籬,進入格殺勿論區。

這些橋段,看起來淡淡的,卻很強烈。我在看書時,一直好奇著,電影會是怎麼的表現方式。文字即使少了很多內心轉折的解釋,仍是清楚地點明了關鍵情緒,文字背後的意涵也是無邊際的。但電影要傳達出同樣的訊息,卻只能依賴表情、眼神與姿態,困難多了。這部電影中,每個人的表現都很恰如其分,希斯萊傑(編註:飾演恩尼斯)與蜜雪兒威廉斯(編註:飾演恩尼斯之妻艾瑪)尤其令人驚艷。即使與我想像的恩尼司有些差距,但他仍是活生生地自書中跳了出來,在路邊嘔吐、在傑克的房內抱著兩件襯衫嗅著過去的氣味。

這個短短三十二頁的故事,給人許多想像的空間。每個人的愛情際遇,多多少少都能自這個故事中,被投射出來。雖然大部份的觀點,都來自於「因沒有把握住而失去的悵然」,但是,愛情有這麼多面向,愛情的禁忌也不僅有同性之戀,愛情的痛苦更是難以計數,這些該如何區分、又該如何比較呢?

我看到的,這一段愛情,自始至終,從頭到尾,都是寂寞的。

(經作者同意,轉載自作者部落格鳥創意的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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