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瞰老人天堂──瑞典公共老人長期照顧服務

by 王品

前言:瑞典長期照顧制度常為台灣學界和實務界取經的對象,本文摘錄自劉毓秀編(2015)《北歐經驗,台灣轉化:普及照顧與民主審議》,「鳥瞰老人天堂──瑞典公共老人長期照顧服務」一章,頁109-128。

瑞典的居家照顧

以下介紹瑞典的整套普及公共長照服務。服務類型可依使用者的住處分為兩類:一是住在自己家裡的老人所使用服務,簡稱「居家系列服務」;二是入住式的「機構系列服務」。「居家系列服務」都含有預防失能與延緩失能惡化的功能,包括:居家照顧(Home Help,住在一般自宅或是住在集合老人住宅者均可使用)、失智症日間照顧、老人聚會點、送餐服務與平價老人餐廳、交通服務(政府補貼失能而無法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者,以公車車資搭計程車)、警鈴服務、輔具購買、居家無障礙設施改善、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等。機構系列服務則包括特殊住宅與復健服務。瑞典不稱「養護機構」而稱為「特殊住宅」(special housing),目的是改革以往病房式的空間與照顧思維,而強調個別性、家的感覺與生活的延續。本章以2010年10月參訪瑞典所得,介紹居家照顧的制度設計與運作狀況,參訪對象為瑞典隆德市居家照顧服務中心(Hemvård, rehabilitering och service för seniorer)品管主任Cecilia Åmark女士以及照顧服務員工作站主任Annica Stark女士。其後兩章分別介紹瑞典的新興「其他服務」與機構住宅系列服務 。

瑞典老人聚會點,無障礙空間讓使用行動輔具的老人也能來參加活動。王品攝
瑞典老人聚會點,無障礙空間讓使用行動輔具的老人也能來參加活動。王品攝

2-1 居家照顧申請程序

政府提供單一窗口讓有需要的民眾提出申請,所有申請案均交由一個單位負責評估,所謂「守門人」的角色,以確保資源配置的效率。評估後再交由居家照顧單位負責提供服務,評估的目的是決定提供服務與否、以及核定服務「時數」。居家照顧單位表示,瑞典的評估者很有公信力,幾乎沒有人質疑評估結果有何不公或不足。

「需求評估」的標準依據「日常生活活動」(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s])量表,看老人是否可獨立完成這些動作、是否需要輔具,以及是否有其他人可協助。ADLs的項目包括:上下床、走路、梳洗、吃飯、穿衣、上廁所、洗澡等。評估員還會決定每項任務需要多少時間來完成,同一位老人每天需要去服務幾次;這些都是由評估單位的評估員決定,不是由居家照顧單位的主管來決定,而且是在開案的時候就決定好了。居家照顧單位表示,由於政府財政的壓力,需求評估的標準近年來有轉嚴的趨勢。例如近幾年只要「有家人住在附近」、或是「經濟上負擔得起私立營利的居家照顧(家事服務)」的人,都可能被政府評估為「不需要」居家照顧。

政府原則上一年進行一次複評,但是如果老人自己或是家人覺得情況變差了,需要更多時數,也可以主動向評估員申請重新評估。究竟老人的需求以誰的意見為主呢?瑞典的長照人員表示,評估員會以當事人(老人)意見為主,而非家屬的意見。例如家訪的時候,即便家屬當場對於照顧安排有意見,評估員還是會專注在老人本身的想法,而不是家人,這是表示對個人的尊重。

如果老人覺得評估員給的服務時數太少,可以向市政府的上一個行政層級「省」的行政法院申訴,這樣就會重啟評估程序。申訴管道包括申訴信箱,到處都有掛設,例如市立圖書館裡面也有。申訴的信件由政府主管來審理,並且規定在收到申訴的十天內,申訴者一定要得到答覆。

2-2 居家照顧內容與頻率

居家照顧根據老人的需要安排服務內容與頻率,服務內容分為「照顧」(洗澡、穿衣、吃藥等)與「服務」(洗衣、煮飯等)兩類。需要打掃的人可能服務頻率是兩週一次;同時需要照顧與服務者,可能就需要單天多次的服務,高頻率者可達一天服務7到8次,甚至可提供夜間居家照顧。再者,如果老人有家人可以擔負一些照顧任務,政府所提供的照顧就不會那麼密集;完全沒有家人的人,則可能仰賴政府的居家照顧來提供他所需要的全部服務與照顧。

2-3 居家照顧支援中心

我們所參訪的是瑞典南部最大城市隆德市南北兩個居家照顧支援中心之一,這是安排居家照顧服務與調度人力的中樞,但也負責規劃與諮詢其他的老人服務。例如:老人聚會點、老人公寓、足部照護諮詢、家屬支持、老人餐廳、志工服務等。

隆德市2014年總人口11.6萬人,老年人口1.8萬人,占該市總人口的15.79%(Statistics Sweden, 2014)。台灣與隆德市人口規模及老年人比率接近的為台北市的大同區,2014年底總人口13萬人,老年人口1.9萬人,老年人占比14.54%。

(一)「空間資源平均」的概念

為確保每個照顧服務支援中心有足夠的個案量,瑞典地方政府將全市劃分為人口適當之次區,每個次區僅由一個居家照顧支援中心提供服務,亦即「空間資源平均」的概念。如此能確保每位照顧服務員的每日工作量充足,以及往返各案家的交通路程適宜,能以走路或騎腳踏車的方式就近服務多人,或是提供單日多次的服務(高頻率),節省交通時間與耗能、減輕勞累,有助於照顧人員留任,也同時達到節省人力與服務多樣化的目的。居家照顧的個案之間約是騎腳踏車十到十五分鐘的距離。且配案通常會稍微按照地區來分,讓一位居服員的案子儘量集中在附近,不需要一下子衝到南邊、一下子又衝往北邊。隆德市是都會區,不像鄉下人與人之間住得很遠,所以其實還蠻好調配。

(二)照顧人力配置

以隆德市為例,全市人口11.6萬人,老年人口約1.8萬人,分作12區,每區大約有60到100位老人在使用居家照顧。12個區總共大約有1,000多位老人在自宅接受居家照顧,也有一些服務是送到老人集合住宅去的。全市設南北兩個照顧支援中心,各負責約600戶需要居家照顧服務者,管理150到160位照顧服務員。照顧服務員分為早、午、晚三班。每15位照顧服務員為一組,負責150戶,平均一個人大約負責10戶。大部分照顧服務員每天服務10個人,一天只服務4個人的是少數。然而,每戶的狀況不同。有的家戶一週只需要去一、兩次,有的則需要一天去五次,更有的需要兩位照顧服務員一起出動去服務同一位老人。支援中心有103輛公務車供照顧服務員使用,也有許多是騎腳踏車出任務。
居家照顧支援中心還有三位護士的編制,其中兩位為全職,另一位為75%工時,負責教照顧服務員關於醫療方面的照顧,例如怎麼協助老人服藥。此外,支援中心還有一位復健專門人員,以及一位負責「無障礙環境」與「輔具」評估的人員。這兩位專門人員除了負責居家照顧的使用者以外,同時也負責支援中心本身附設的護理之家的住戶、與老人復健中心的使用者的診斷評估工作(楊佳羚,2007)。

居家照顧工作很累,很難做到一週40小時的全職,所以這裡的居家照顧員約只有一半是全職(做滿100%時數),其他多是工作75%到80%的時數。每天早上七點,日班的各組會先在支援中心集合。小組中有一人負責接聽電話,看當天是否有居家照顧員生病,要如何調度。如果調度不來,可以從市政府的人力資料庫找「臨時人員」來支援(詳見「2-5照顧人力來源」一節說明)。照顧服務員四人一組,以電話或傳真來互相聯絡。晚班則在傍晚有集會交接,以便不同的照顧服務員可以掌握之前發生的狀況。所謂晚班並不是半夜,在半夜如果老人或肢體不便者有需要,可以按警鈴連到相關單位(楊佳羚,2007)。

照顧服務員派案的原則是,儘量讓一位或是一組照顧服務員固定照顧某幾位老人。但是因為照顧服務員輪班、生病或參加在職訓練等因素,要完全固定配對關係很困難,只能儘量讓兩個人負責照顧同一位老人。居家照顧的主管說,這個問題對他們來說也還是個挑戰。

居服工作站

在「支援中心」行政總部之下,全隆德市設有10-12個分站,稱為「居家照顧服務員工作站」(簡稱「居服工作站」)。居服員相當多為年輕女性,還有不少男性。這個工作站有1位主管、3位護士、居服員總共約10位男性、40位女性。每天出去工作的居服員大約20人。

居服工作站每站由一位主管管理30到50個人,包括護士、照顧服務員,除了這個主管以外,還有一個輔助者,他的工作就是要支持、指導這30到50個人。工作站主管每三週要回支援中心開領導會議。過去在照顧領域的主管是以「護士」背景為多,但目前是「社工」背景為主,且有愈來愈多社工的趨勢。瑞典的社工是經過四年的大學教育畢業取得資格,社工教育中,必修的課目包含心理學、法律、教育、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政治經濟學,溝通技巧等。照顧服務員沒有辦法直接晉升為主管,必須進入實務工作後,再去進修三年半的主管課程,才可取得主管資格。

保障照顧人員工作權益的法規是「工作環境法」,而保障老人的法規是「社會照顧法」。這兩個法案沒有位階高低的差別,因此兩者要想辦法在彼此的權利上磨合。照顧人員有任何抱怨、不滿或建議,都可在支援中心的「工作環境」會議上提出來。在市政府層級設有「長照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包含相關職業的工會代表,包括照顧服務員代表、護士代表、復健師代表等。

(三)工作模式

居家照顧不是以一小時一小時來安排,而是以「每家任務所需時間」來安排一整天的工作表。有的任務只需要十五分鐘就可完成,例如代購物品帶去使用者家中,照顧服務員完成任務後就可以離開。

對於新申請服務的老人,居服工作站的護士會跟著居服員去老人家裡指導如何做護理照顧,經過一到兩個禮拜後再跟著同一位居服員去看一次服務狀況,如果狀況穩定就不需繼續跟訪,而讓居服員單獨作業。居家照顧並無督導,護士與居服員去老人家裡的頻率都是評估之初就已定好的。

工作配備與預防感染

居服員來工作站的時候是穿私人的衣服,但他們出發去工作時會穿上工作服。工作服就是牛仔褲配上衣。他們的固定配備是雙肩式工作背包,裡面一定要有三樣東西:一是一次性塑膠手套;二是一次性塑膠鞋套,套在自己的鞋子外面,就可以不必脫鞋走進人家家裡;三是塑膠圍裙。如果有特殊需求的話,還要另外帶配備。工作背包是不帶回居服員自己家的,因為怕任何傳染。工作服也不帶回自己家,居服員換下來的工作服都留在工作站,減少細菌傳染機會。工作所需的報表也全部在工作站寫完後留在工作站不帶走,所以每天工作完就來這裡把全部東西留下。此外,也不需打卡。

午餐問題

居服員通常自己帶便當,在工作站的共同餐廳裡用微波爐加熱。通常不會在所照顧的老人家裡用餐,但是在失智老人住宅裡的工作人員就會跟老人一起吃飯。居服員碰到老人希望他留下來陪著吃飯的時候,他們會陪一段時間,但不會在老人家裡用餐。有時候老人邀請居服員一起喝個咖啡,居服員會一起喝咖啡或吃茶點,但是午餐是不會一起吃的。但有些老人需要餵食。

騷擾問題

老人騷擾照顧人員的事情其實很少發生,處理原則是:不會因為甲騷擾乙,就剝奪甲被照顧的權利,因為瑞典認為被照顧是人應有的權利。這時就會用調配的方式處理,例如讓兩位居服員一起去值勤,避免單一工作者被騷擾的機會。也可能會換成男性居服員去服務男性老人。

2-4 居家照顧收費設計

瑞典的居家照顧服務是由稅收來支付,而且是地方稅(瑞典的稅制特色是地方享有極高的稅收來源,故自主性較高)。但是使用服務的人,還是要負擔「自付額」。自付額的計費方式有三個特色:

(一) 上限保障:居家照顧費用設有「自付額支出上限」(表三),目的是為了保護人民不會因為一時照顧需求提高,而必須付出災難般的巨額費用,最終造成破產落入貧窮。因此,凡是該月份的照顧需求(以及相應的費用)超過這個上限的數額,超過的部分人民就不用付費,由國家負擔。上限額度由地方政府決定,以落實地方自治、因地制宜的精神。

(二) 小量補貼大量:讓失能程度輕的初階使用者(所謂小量使用者)負擔較高的單價,而失能程度重必須大量使用居家照顧者,其單價較低。

(三) 量能付費:在上述「支出上限保障」以內的居家照顧時數,人民的自付額到底是多少?答案是:每個人不一樣!受兩個因素影響:

  1. 收入水準:居家照顧費用設有級距,依據國民的收入(例如年金)來決定要付多少自付額。所以,同樣使用「洗澡」服務的兩個人,付的費用可能不同,因為這兩人收入程度不同。
  2. 月費級距:依照不同服務使用量劃分級距(表三),以單月計費,在同一個級距內所需負擔的費用是相同的。例如在1-9小時的級距裡,使用1小時與使用9小時的月費都是324克朗(編按:約436元),不管護士去服務一次或去十次。評估員評估決定申請者一個月需要多少小時的居家照顧,然後就根據申請者的收入來決定月費。
表三:瑞典普通住宅的「居家照顧」使用者自費額計費方式(1克朗=1.3442新台幣 2016.3.25)。資料來源:Lund(2012)
表三:瑞典普通住宅的「居家照顧」使用者自費額計費方式(1克朗=1.3442新台幣 2016.3.25)。資料來源:Lund(2012)

說明:

  1. 本表格內容之翻譯與下列註腳說明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楊佳羚助理教授提供,特此致謝。
  2. 所謂「生活基本所需額度」,指扣除居家照顧費用、老人日間照顧費用與市政府健康照顧費用及房租後,仍需支付之生活基本所需費用,包括:食物、衣鞋、休閒與基本醫療所需(如報紙、電視稅、電話、傢俱、居家保險、旅行、牙醫、醫療)。瑞典每個市政府會依據當年度價格基數進行計算,再依據住所性質不同列出兩套「生活基本所需費用」。以隆德市政府2012年為例,說明如次頁表四:
表四:隆德市「生活基本所需費用」表(2012)(1克朗=1.3442新台幣 2016.3.25)
表四:隆德市「生活基本所需費用」表(2012)(1克朗=1.3442新台幣 2016.3.25)

2-5 照顧人力來源

瑞典人認為,國家不能以「招募不到照顧人力」為由而不發展照顧服務制度。因為照顧服務是對失能者的一種生活支持與失能預防,一定要及時進入老人的家中,才能防止失能情況發生或惡化,並防止老人失去獨立生活的能力。一旦錯失時機,後續的照顧會更昂貴、更費人力。瑞典開發、留任照顧人力的做法如下:

(一)薪資
瑞典的照顧服務員薪資水準,根據隆德市居家照顧支援中心主任的說法,是「對同樣學歷的人來說,居家照顧是能夠得到相對較好薪資水準的工作」。臨時照顧員的起薪是月薪16,200克朗(編按:約21,799元),正式照顧員17,900克朗(編按:約24,087元),薪資還會隨工作表現年年爬升,逐漸升到21,000至22,000克朗。薪水與加薪幅度係每年由工會與雇主(市府)協商,個別照顧服務員也會與主管商談,主管會依個人能力與工作表現不同,而給予不同程度的加薪比例,並不是齊一水準,也不是由所照顧的個案困難與否來決定薪水高低。每年調薪比例約1-3%。照顧服務員的年齡,從二十幾歲到六十幾歲都有,平均約四十到四十二歲。人力流失情形約每年10%,招募的難度不一定,看時期。

照顧服務員的薪水是算月薪,不是時薪。正式管道所雇用的人力,又分為全職工作者(例如做滿100%的工作時數),以及非全職工作者(例如僅做到75%或50%的工作時數)。照顧者多數是全職,所謂全職的時數是一個月大約工作165個小時,一週約36.33個小時。政府用了多重方法確保每位照顧服務員每個月有足夠的工作量,以確保其月薪穩定,但不會過累。方法包括上述「空間資源平均」等。居服工作站主管表示,年輕人的流動率並沒有比較高。

(二)正式與臨時人力

居家照顧制度所用的照顧人力,正規培訓管道在「職業高中」與「成人教育機構」。在高職通過2年訓練課程者,畢業就可以從事照顧工作。除了正式人力,瑞典還另外開闢「臨時照顧員」這個人力來源,直接錄用「毫無訓練的一般人」開始提供服務並邊做邊學,叫作「代理照顧服務員」。他們的工作時間一半用去上課(帶薪上課假,算在工時之內的訓練課程),在「成人教育」機構完成進修,把照顧知識與技巧補齊,但沒有規定需要在多久時間內上完這些課程。臨時照顧員上完課後就成為正式的照顧服務員,不需經過其他考試,也沒有「證書/證照」這類規格,原因是瑞典認為相關課程的老師會負責把關,所以不需另外再考試。

「代理照顧服務員」其實只占整個居家照顧人力的10%,表示這個職場不斷有新人進入,也不斷有人完成訓練成為「正式照顧員」,所以常態存在的「代理」人員只占10%。另一方面,也表示瑞典居家照顧的主力並不是這些沒有受過訓練的人,而仍舊是「完整受訓」的人。但因為有「代理照顧服務員」存在,長照政策能夠服務到的人數就多出很多。譬如說,失能程度比較輕,需要服務以家務打理為主的「老人公寓」住民,一半的居家照顧都是由「代理照顧服務員」所提供。

一個居服工作站每天約有20位工作人員,服務30-40位老人。當居服員請假時人力如何調配?靠的是瑞典的「人力資源中心」。他們手上有40位人才名單,這些人才有的是已完成居服員訓練,有的是尚未受過訓練的。當某個居服員工作站缺人的時候,就會向「人力資源中心」調「臨時照顧服務員」人手過來。可以申請調配人手的情況包括正式員工請假、員工參加在職訓練或休假等。
居服員的在職進修是由居服工作站安排地區護士來上課,一個禮拜一小時。調度的方式是把工作站居服員分成兩半,一半出去工作,另外一半上課。在職進修的課程包括「癌症認識」、「癌末照顧方式」等實務主題。除了集體上課,每位居服員每個月會有一次與主管的工作談話機會,如果需要幫忙可以使用此管道向主管提出。

三、瑞典的新興「其他長照服務」

對於居家的老人,除了居家照顧,還有一系列新興長照服務可搭配使用,包括:老人聚會點、志工服務、老人餐廳、家屬支持中心、失智症日間照顧中心等。

3-1 老人聚會點(Meeting Point)

(一)空間與無障礙設施

我們在2010年拜會的這所聚會點,是一棟看起來相當新、相當明亮的公有建築,地上三層樓加地下室空間。一樓的高度高於地面,出入口有7階階梯,故在扇形開展的階梯左右兩側與中間都設有扶手。出入口一側還設有電梯,讓使用輪椅等輔具者可自行出入。一樓平面配置包括長型的展示空間與沙發座椅,牆上展出該聚會點老人所編織的掛毯壁飾,多個玻璃櫃展示著老人們手製的布娃娃、裝置藝術品等。長廊右側有無障礙廁所、護足室(足部治療室,Fotvard)、工作人員辦公室,長廊左側放置兩部電腦可供上網。長廊最底端是一間編織工作室,裡面沿著牆放置十部木架織布機,房間中央是兩張長桌併成的大方桌,我們參訪時,有十位女士正圍著大方桌坐,進行她們的手工藝課程,她們的助步車輔具就停在工作室的門邊,也有人直接坐在自己的小車上。我們還看到來打電腦的女士使用單手拐杖。地下室有兩個房間,我們參訪時老人們正在其中一間上韻律舞課程,另一間的撞球檯當時沒有人使用。

(二)設立緣由

瑞典的老人聚會點性質上類似台灣的長青會館、樂齡學堂、長青學苑/大學或村里老人活動中心、關懷據點等,參與者從65到95歲都有,多是因為興趣而來。但瑞典老人聚會點與台灣的差別是,瑞典徹底做到環境無障礙,因此真正落實讓一般老人與失能老人均能前來使用,達到社交與休閒娛樂目的,也因此配備專業照顧人力、成本相對較「老人聚會點」昂貴的「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就只服務「失智症」老人。老人聚會點這項服務發展的背景是,隨著瑞典老人人口成長,愈來愈多的老人終日待在家裡,當其同輩親友漸次凋零後更易感到孤獨且與社會脫節,因此發展出老人聚會點這項服務,作為一種預防孤獨與失能的措施,鼓勵老人參與社會、保持自我身心活躍與人際圈活絡,故不用事先評估或登記,任何老人都可以來參加。

瑞典老人聚會點稱呼老人為「參與者(visitor)」,而非社福領域慣用的「使用者」或「個案」。老人聚會點的定位是「沒有壓力」,老人不是來見特定的人,而是來參加活動、體驗文化,例如欣賞歌劇、藝術展覽、音樂欣賞等,他們也會自己組成他們有興趣的事務的小團體,例如爵士樂團。各種活動中,最受歡迎的是健身運動,不僅歷時最悠久且每週都安排。老人聚會點也有「常客」,每天都想來參加活動。因此工作人員會用「排隊等候」(waiting list)的方式,確保排隊者終究有機會可以進來。

(三)活動安排

老人聚會點固定會舉辦室內、室外活動,大部分的活動點子都來自老人,聚會點工作人員的角色主要是聆聽前來參與的老人的想法,從旁協助。唯有依照老人的想法去經營聚會點,他們才有參與感、成就感、歸屬感,也才會吸引更多人來參加並且創造更多互動。例如參與的老人會組織讀書小組、電腦課、編織課、去看服裝秀、一起去旅遊等,或是八月安排品蝦大餐、十月安排品鵝大餐、十二月聖誕節活動等,甚至有大學等級的課程,而老人最愛的是體育課。我們所參訪的這所老人聚會點地下室設置的「撞球桌」,就是來自該中心參與者的建議。聚會點平日常態維護交由聚會點的老人集體幫忙,例如煮咖啡,因為他們都是成人,都有能力自己做事。

老人聚會點也會排入國家重點健康政策的相關活動,例如,聚會點特別安排足部治療師的門診時間,幫老人檢查,也提供足部照護諮詢,包括如何強化腳力、糖尿病患者的足部照顧、足部腫脹相關的醫療與護理問題等,以幫助老人維持行走能力。這項措施是出於「老人有健康的腳就能夠更長久維持健康生活」的認知。因此在市政府編制了四個具備足部照護專長的專業人士,在聚會點提供收費便宜的諮詢服務。

此外,老人聚會點也會連結其他社會資源(附近的教堂或NGO組織)一起辦活動。活動安排的重點之一是增進世代接觸機會,例如與附近的學校合作安排電腦課,讓16-18歲的青少年教導老人如何使用電腦。也歡迎國中小學校在一到九年級的課程中放入與老人有關的教材,歡迎學校來邀請老人去學校講課。

(四)交通接送

使用居家照顧的老人也可以來聚會點社交,由最熟知他們狀況的「照顧服務員」(稱做「連絡人」,contact person)幫他們安排公車接送路線。老人約15-20人一組,在家吃完午餐後,政府派一輛低地板公車去將他們一一接來聚會點。低地板公車讓老人上下車自如,而固定一群人一起坐車有一種團體歸屬感,像郊遊一樣,所以老人出門都非常開心。通常天氣好的話會安排公車載大家去海邊、國家公園、星期天的農場烘焙與咖啡時光等,這些活動都是參與者自行組織,老人聚會點的員工並不會隨行。租用公車可得到政府補助,老人只需負擔很便宜的公車票錢,由志工負責收錢。

主管告訴我們,全隆德市15個老人聚會點合計約每天450人來訪。1個老人聚會點每週的使用量平均達到160人次,其中100人次是搭乘公車前來,另外60人次是自行前來,包括自己走路過來或是搭乘計程車。

瑞典低地板公車到站時下沉,讓公車地板與人行道等高且無縫。車門開啟後,門上與車內適當高度處均設有扶手,協助乘客安穩走入車內。王品攝
瑞典低地板公車到站時下沉,讓公車地板與人行道等高且無縫。車門開啟後,門上與車內適當高度處均設有扶手,協助乘客安穩走入車內。王品攝

(五)預算與營運

隆德市設有15個老人聚會點,年度總預算為1,300萬克朗,用以支付人員薪水、空間、場地、活動、食物費用等。(2014年10月24日,1美元 = 30.04台幣(現金匯率)=3.77克朗,故1,300萬克朗約等於344.8萬美金=103,586,211台幣)。老人聚會點雖然不是地方政府的法定義務,但隆德市認為這項服務能讓老人更為活躍且能預防老年失能、失智症,所以隆德市主動加強辦理。

(六)行政人力編制與運作

15個老人聚會點共用一位主任,每一聚會點編制2-3位工作人員(性質為市政府雇用人員),15個點總共25位工作人員。員工背景主要是社工畢業,但這並非必要要求。他們需要具備一點老人學的知識,以及休閒學、運動技巧與安全等概念。

15個老人聚會點裡面,9-10個中心是一週開張五天(星期一到五),其他的一週僅開張1-2天。主任每月工作表是輪流去拜訪這15個中心,並且每兩個月就把15個中心的全體工作人召來開一次大會。通常會把會議時間安排在足部治療師到聚會點看診的時段,就能請足部治療師幫忙看視整個老人聚會點,這樣聚會點就不需要因為工作人員通通不在而不開張。

事實上,這位主任不僅管理15個老人聚會點,還兼管5個「老人公寓」的駐站服務員(老人公寓駐站服務員提供老人家庭清掃與修理等服務,一個禮拜約去老人家裡1-2次,與「居家照顧」及「公寓管理委員會」都不同,後者另見「4-1老人公寓」一節說明)。

3-2 志工服務

這是一個非常新的政策項目,2010年9月才開始實施。根據推估,2025年隆德市八十五歲以上老人會比現在多出百分之五十,將難以因應其需求。又發現現在一般六、七十歲退休者還很健康,也不並想從社會退休。因此志工來源很大一部份是去招募退休者,也有來自社工系的學生,到我們參訪時(2010年10月)此政策上路甫滿月,已經招募到二十位志工。目前政府人員與這些志工常聚在一起討論如何發展志工服務。已經發展出來的項目是提供老人陪伴與讀報等,服務地點在老人聚會點或是老人自家住宅。志工來源很大一部份是來自「退休者」本身,也就是健康的年輕老人,構想是由年輕老人去服務老老人。

3-3 老人餐廳

老人餐廳設立的目的是讓老人以較優惠的價格,吃到不錯的正餐或茶點,也成為老人社交的場所。我們的行程刻意安排來此午餐。這間老人餐廳位在交通方便的一幢市區建築一樓,挑高的空間四面全是無色玻璃落地窗,裡外明亮。每隔一扇窗掛一副暖色系藤蔓植物圖案的棉布窗簾,增添室內的色彩。黃色吊燈光線足夠但柔和。空間無障礙,木桌木椅都很輕,可自由移位,我們用餐時看到餐廳最裡面有一群女士們圍著圓桌聚餐,其中一位成員就坐在她的電動車上面用餐。老人餐廳還附設撞球檯,一男一女兩位老人在比賽。午餐是自助套餐,提供適合老人的食物,菜色色香味兼具,既能引起食慾又營養均衡。正餐價位是老人42克朗(編按:約57台幣)、員工52克朗(編按:約70台幣)、一般人70克朗(編按:約94台幣);一套茶點(咖啡加蛋糕)是15克朗(編按:約20台幣)。像這樣的老人餐廳大約每天100-150人次使用。

註釋:

  1. 瑞典非屬「服務」性質的長照福利還包括勞工可請帶薪「親屬照顧假」,來照顧重病或臨終的家人、友人、甚至鄰居。1989年立法規定一年可請最多60天,2010年延長為100天,這項政策頗受歡迎,1999年全國有7,625人使用,2007年9,843人使用,到2010年11,300人使用,平均一年使用12天。
  2. 「居家照顧」使用者自費額計費公式至2015年亦未改變,僅「價格基數」提高為44,500克朗(編按:約59,880台幣),故相應之各級距收費上限亦微調(Lund, 2015)。

(作者為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本文摘錄自劉毓秀編(2015)《北歐經驗,台灣轉化:普及照顧與民主審議》,「鳥瞰老人天堂──瑞典公共老人長期照顧服務」一章,頁10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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