驕傲說,我是雙性戀

by Franky

31歲的我,一直在追尋一個專屬的名字,一個我可以驕傲且大聲喊出的名字;這段追尋的過程一路從高中開始,不曾停歇,只因發現自己不僅對異性有情慾,對同性也有,一路由徬徨、體驗、尋找支持、試圖放棄,直到自我接納,在這樣的成長歷程中,就像大多數貼著弱勢邊緣標籤的人ㄧ般,沒有一時片刻能逃離社會枷鎖,自由地呼吸,我奮力的在同性戀與異性戀並存的社會夾縫機制下生活,到底什麼樣的社會文化才能讓雙性戀的自己活得開心?

從小到大,我就特別容易和女生相處,她們總是喜歡說心事,說秘密給我聽,而我也不曉得,為什麼,總有辦法寫出大家想不出的情書,記得小三時,我就會寫下「我討厭鐘聲,因為每當它響起,我就無法快樂的跟你玩,所以鐘聲是世界上最無情的東西」用這去幫班上的男同學追女生。

Photo by Bi the Way
Photo by Bi the Way

我從來不知道我可以喜歡男生,會對男生動情,因為,從小到大,我就是會喜歡大眼睛的女生,喜歡小鳥依人的女生,雖然,偶爾也會看看男生,但那種感覺,卻不是動情,直到高三那年,似乎所有的事都發生在那年,炙熱的高三暑假,聯考在即的我,腦中所想的應該是繁雜的數學、物理公式或化學方程式,但確有個揮之不去的影像深植在腦海中,而一段小小的情愫也在心中慢慢滋長、擴散著。

談戀愛的喜悅總希望能和周圍的同學分享,雖然不認為有什麼不對,但總覺得這在校園中似乎是個禁忌,因此我把「他」轉換成「她」,但有些甜蜜依舊無法說出口。在這個急於找到和我相同,一起分享這當中喜悅的伙伴過程中,我交到一位非常不錯的朋友,從此我多了一位可以分享心事的朋友,一直到進入大學至往後,我的情慾一直是流動的,努力談戀愛,更努力追尋,這當中卻不曾去思考過,愛一個人我需要去選擇性別,甚至參加學校的地下同志社團,但,幾次的戀愛經驗,我選擇不再在同志面前大方承認我可以愛男生也可以愛女生,只因為離開我的男生都曾說過,你終究會進入婚姻,與其往後我痛苦,不如現在先離開你,這樣的性傾向好像種「註定單身」繩索緊緊纏著我,於是我選擇藏起來,也是這樣的隱匿,我又開始在gay的戀愛圈中被宣判復活。

直到研三上的時候,我很喜歡一個學妹,是那種動情的感覺,牽引著,不過卻暗暗的害怕,那種害怕,是一種莫名的,無法說出口,那一瞬間拼命猜測,是害怕多年後的我會對女生動情嗎?倏乎,找到答案,只因周遭的gay好友們總說著:「你是無法認同自己,所以回歸主流。」甚至用一種同情的語氣說:「家裡給你很大的壓力吧!所以你順服了嗎?」那一刻我才明白,我的害怕來自於我即將失去一群gay的好朋友,彷彿背叛了一群好友的逃入一段主流愛情,雖我曾大聲疾呼,我愛她的心和愛之前的男友的心是一樣的,他們卻無法相信!

身為雙性戀的我,似乎被社會定義在一個牆頭草的位置,擺盪在同性戀與異性戀間,但也逼著我去思考如何看待自身,仔細回想總把自己放進一個大家容易「認識」的身份和文化裡,去偷渡,甚至有時連自己都渾然不知,總有不少女生,在我跟他說我是bi時,總很容易的解讀成I am gay,讓我跟她們身體的接觸是較沒有距離的,習慣去碰觸她們的頭髮,偶爾還會勾著手走路散步,某次的心跳,發現那是有意義的碰觸,非單純的接觸,是帶著情慾流動的去觸碰她,只是我常用某個我熟悉的身份(gay)來界定自己,而不是用bi來思考,那種界定與其說遮掩我內心某部分的情慾暗流,不如說是對「性傾向」身分的安全保護。

細細回想,「雙性戀」這個名字貼在我身上,是在92年即將畢業的前夕,擁有這個名字只是代表,終找到一個歸屬的名詞,這個名詞勝過曾貼在我身上任何標籤:「牆頭草」、「背判者」;名字會流轉,性傾向卻不會改變,正如我堅信情慾是流動的不需在意性別,只要愛上一個人,我愛對方的靈魂,而非性別。

(本文由Bi the Wa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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