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給底層性工作者、性消費者多一些關懷

by Sandy

場景一:台北市東區某住宅區內,入夜後,一輛輛雇有專人司機的頂級名車停在人行道旁,車內男士西裝筆挺、魚貫進入一棟公寓大樓地下室……約莫40分鐘後,部分男士走上來點菸、閒聊……過了2個多小時,有的男士身旁多了一名頗具時尚品味的女性,招了計程車直驅附近的五星級飯店或汽車旅館,有的男士坐上私家車離去……

場景二:一棟保全管理相當嚴謹的純住大樓,一名容貌姣好的女子按下電動車窗向警衛打了聲招呼,警衛很有默契的立即放行,這名女子約在樓上停留約4小時後開車離去,輪班的警衛都心照不宣樓上的住戶是這名小姐固定服務的客戶之一,每個月總要來社區二至三次,已是社區的「熟客」。

場景三:位於郊區的社區一樓,傍晚時分,總有多名清純模樣的學生進入屋內,直到清晨離去。入夜後陸續有男子在朋友或由店家人帶路下愉悅的進屋消費,屋內男男女女在個別化的包廂內喝茶聊天,且隨「性」發展,男人莫不盡興而歸。由於業主做好隔音及保全措施,多數附近住戶渾然未覺……

以上場景,讀者可曾在住家附近留心觀察?廢除公娼館後,除了原有性交易客源多與支持網絡夠的社區仍存在著底層性工作者謀生場域外,都會區內的性交易活動正悄悄進行強者恆強、弱者恆弱的反差現象,市區林立、隱密性高的五星級飯店、汽車旅館或者高級住宅區內,早已是中上階層人士性交易的熱門場所,而這些場所常常被警方以「擾民」為由,很少成為查緝的對象,轉而將取締重心放在街頭流竄的中高齡性工作者身上,因而形成中上層自由、底層且弱勢者天天躲警察的貧富差距現象,這也是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等團體所組成「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致力適度開放性產業,底層的性工作者及弱勢的性消費者才得以存活。

多少性交易隱身於市井巷弄間?Photo by Hans
多少性交易隱身於市井巷弄間?Photo by Hans

由於警方抓街頭性工作者的法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被大法官第666號釋憲案「罰娼不罰嫖」認定違憲,並訂定兩年後失效的落日條款之後,內政部多次舉行公聽會和座談會,並於日前(2010.10.13)一場專家學者會議後,確定性交易除罪化、除罰化的方向,並且鼓勵性工作者朝向共創合作社或3-5人工作室經營型態,新聞報導播出後,輿論譁然,有學者投書主張「設專區」,也有民意代表在立院質詢時,憂心色情業入侵住宅區,形成「全民皆娼、全島皆娼」景象。勵馨基金會等婦女團體所組成的「反性產業聯盟」則認為性交易一旦合法化,形同政府為黑道剝削弱勢女體大開方便門,要求處罰嫖客「社會捐」,讓罰鍰收入用於弱勢婦女救援和性侵案件被害婦女的濟助。

綜合以上輿論聲音,我看到法律為實踐性別平權前鋒角色的同時,貶抑性工作者與弱化女人能力的價值觀仍充斥社會各角落。憂心台灣全島成為色情淫窟、人人皆為娼、嫖者,將性活動劃分等級,中上階層的性交易是酬酢往來、意亂情迷;底層性工作者與性消費者的交易則為敗壞風俗、道德淪喪,我的憤怒是,偽善成了多數人共同的臉孔,撻伐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與性消費者成自我救贖的出口。

打擊人口販運、援救青少女免於賣淫集團控制等組織化型態犯罪長期是勵馨等多個婦女團體關懷弱勢女性的焦點,多年來也投入教導年輕學子正確金錢價值觀的教育工作。隨著資本主義市場高度發展,追求物慾生活的集體需求也深深左右每一個人的內心價值。另一方面,愈來愈多單媽、扛起家計的年輕女性投入性產業也是不爭事實,要求政府致力弱勢女性就業能力的同時,我的疑惑是,為何不對正在性產業浮沉的女性也伸出支持的雙手,培力她們經營個體戶,對抗組織化業者的剝削,為轉業蓄積能量?對嫖客刻以「社會捐」的主張,難道不會將罪罰風險再次轉嫁到從事性勞動的女性身上?「罰嫖不罰娼」又符合了性別主流化精神?

為中上階層服務的性工作者在政經共犯結構下,總能全身而退,我的關懷是,這次政府性產業政策法令擘劃過程中能否為性工作者與性消費者去污名化身分烙印,使大家一起學習健康且符合公平正義的性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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