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五都市長選舉民間版婦女政見
by 五都婦女政策監督聯盟
前言
今年11月27日的五都選舉,代表台灣地方制度的大幅變革即將到來。然而,五大都之間,現行各縣、市、鄉鎮村里當中,仍存在城鄉發展的落差,卻要同時升格成為直轄市。在這樣制度性跳躍的情況下,我們擔心,直轄市的龐大資源分配當中,是否有哪些弱勢婦女的權益會被忽略?性別政策是否仍將邊緣化?女性對於都市規劃的心聲,又要如何讓未來五都的市長真正重視?
因此,我們集結了各縣市婦女團體的意見,形成以下的共同主張。我們希望各候選人能夠簽署,並公開承諾支持這份民間版婦女政見,使未來五都的公共決策能夠融入女性觀點,進而使政府資源分配符合性別正義!
一、廣設平價優質的公共幼托
1.政府提供公共空間以公私合辦方式,由非營利組織承辦,社區化經營模式,學齡前擴增保母托育、幼兒園與國小課後照顧。
2.四年內逐年顯著提高公共化比例。
3.就政府委辦或補助之各項托育服務設立自治委員會(委員應有二分之一比例為基層教保人員及家長),定期進行服務措施規格之審議,包括管理規範、人員薪資標準、年度收費金額等事項,須遵循資訊公開原則。
二、促進女性參與決策、推動性別主流化
持續推動落實及深化性別平等政策,擴大婦女參與市政決策機會
1.貫徹「性別主流化」政策,並配置專責人力;現有各局處性別業務人力、預算、服務據點(如家暴、新移民等),不得縮減,且應隨服務量增加而逐年擴編。縣市合併應注意升格後的治理調整及城鄉差距,並採政策從優原則和民主參與方式。
2.五都應比照中央標準,任命不少於1/4比例的女性局處首長;且於各項院轄市屬委員會之組成,遵守委員任一性別不得低於1/3之比例原則。
3.五都之「院轄市婦權會」應由首長擔任召集人,民間委員應開放民間團體公開推薦,每三個月定期召開會議,並將會議紀錄及委員名單上網公開。
三、重視長期被邊緣化的婦女就業問題
1.勞工局應於每年進行一般勞動檢查時,加入性別平等相關規範項目,並全面加強勞動檢查員的性別意識訓練,尤其於婦女集中行業(護士、保母、幼教人員等),應提升其勞動條件及權益保障。
2.提高勞工局就業申訴處理機制的效能,加強勞政人員專業訓練,應製成標準作業流程、注意事項、工作手冊,以服務和保障女性的工作權。
3.婦女職能訓練或其他就業服務,應徵詢和調查女性市民的需求,使內容貼近時代和區域特色,並針對中高齡及弱勢婦女提供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並應提供兒童托育服務,滿足區域平衡及偏遠地區需求,增加開設地點、堂數,或提供線上教學,以鼓勵更多婦女使用。
四、減輕老弱照顧的婦女負擔
1.長期照顧政策應納入性別和人權觀點,重視照顧者的需求和權益,並考量區域差異與人口比例,提高長期照顧社區化程度。
2.政府應增辦照顧者「週休一日」的喘息服務,並擴大居家服務,培養各地照顧服務員的人力資源,以建構完整的長期照顧服務體系。
3.政府應立即推動照顧者的勞動權益法制化,儘速制訂相關法規,落實週休一日及其他勞動人權,設立申訴和爭議處理機制,提供照顧者各項支持性服務,包括諮詢和教育訓練,減少照顧者的身心壓力。
五、降低婦女人身安全的憂慮
1.政府應建立及分析台灣本土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犯罪資料庫,進行長期、整體及區域的資料分析,並適時提出符合不同性別、族群、年齡之被害者的服務需求,及增加防治網絡人力、經費因應及專業訓練。
2.政府應大量規劃及投入台灣反暴力運動之三級預防工作,強化社區、學校及文化的教育宣導,建構反暴力思維,找出暴力潛在危險因子早期介入阻斷暴力,並進行被害人及加害人的處遇輔導工作。
3.政府應強化人身安全防治及保護網絡的資源連結與專業合作,以減少被害人求助歷程的二度傷害,並提供可及性、便利性、保護性的全程服務,讓人民勇於糾舉犯罪加害人,免於人身安全恐懼。
六、關注新移民女性、原住民、災民、單親、單身等婦女權益
1.工作權:針對各類弱勢婦女提供資訊課程訓練,降低數位落差。
2.照顧權:落實和提升弱勢族群進入公立幼托之比例額度,不足名額進入私立單位時,應由政府補貼差額。並編列原住民部落之社區托育專款,廣設部落托育設施。
3.福利權:政府任何福利,不得排除單身者(如:獎勵生育、健檢、房屋津貼等)。
4.決策權:相關施政規劃,應徵詢各類弱勢婦女意見和邀請參與決策。
七、提升環境空間的婦女權益
1.結合五都力量,要求中央政府統合環境空間政策上游的規劃和經費挹注,並邀請女性市民提供意見、參與相關決策的委員會,在四年任期內完成下述環境空間的全面汰舊更新和計畫財源。
2.保障夜行安全:針對女性懼怕夜間單獨經過的場所(如停車場、地下道、偏僻公廁、暗巷等空間),進行實地勘查、環境改善及觀察後效。停車場、公園等公共場所應設置夜間安全停車區。拉長公共運輸系統之營運和接駁時間,使婦女夜歸仍有公共交通工具可搭乘。
3.全民無障礙的公共交通:規劃和提供行人優先的連續無障礙路徑,寬闊平順且無固定設施阻擋(如變電箱、電線桿),使老、幼、孕婦、推嬰兒車及輪椅、行李車的人都能安心行走。普及提供低底盤公車,設置可伸收之坡道板,便於老弱婦孺上下;或改為提供升降平台或輪胎放充氣型的無障礙公車,考量城鄉銜接及配套措施,並於四年任期內擬訂規劃設計及財源籌措,訂定八年逐步完成的期程。
4.性別友善的廁所:以行政命令促使所有供公共使用之廁所,依照新修訂【建築技術規則】改善現有女廁數量和設施設備;各單位在尚未改善前,應提出機動調撥男女廁之方案。另應增設親子共用、無障礙、無性別區隔、或可以機動調撥的廁所。並要求廁所應有充足照明、週邊及入口無視覺死角、設置緊急通報設施、充分的管理清潔人力,以及符合國際標準的隔間尺寸及大小。
八、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保障平等,鼓勵多元
1.加強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落實相關法令,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平等,鼓勵多元發展,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資源與環境。
2.推廣社會教育宣導,善用成人教育及各縣市家庭教育、婚姻教育、社區教育等管道,開設相關課程並融入多元性別教育內涵。
3.結合學校、家庭、社會教育之各種管道,積極提倡多元文化教育,尊重同志、性別少數、原住民、新移民等不同性別、階級、族群之個體及其文化。
九、破除傳統文化中的性別歧視
1.民政局主責的聯合婚禮、喪葬禮儀、殯葬管理和評鑑業務當中,應納入多元性別平等和服務倫理的指標,促進性別平等文化。
2.五都政府主辦、協辦、補助及場地租借之任何活動,不再使用女體行銷、物化女性。
3.檢視和修改官方網頁和社會宣導內容,避免出現傳統文化中性別歧視意涵的宣傳文字,改為提供性別平等政策新法宣導的訊息。
十、關注健康醫療中的女性需求
1.加強醫事人員職前和在職訓練的性別課程,提升性別意識及敏感度,重視不同年齡、族群、階級婦女醫療需求差異,提昇就醫品質和友善互動。
2.以性別觀點檢視市內各醫療院所的設施設備,體檢全院各科所有環境空間,調查婦女使用需求和滿意度,於就職任期內徹底改善現有設備設施。
3.針對醫院、中西醫診所、藥局及相關廣告,加強以性別觀點檢核與糾正商業化與過度醫療化的醫療行為與宣傳內容,並廣為宣導正確的醫療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