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善終的難

by 江妙瑩

雙親逐漸老化,近一年來密切的陪伴就醫,觀察醫院內各式各樣的病患,「善終」議題不斷在我腦中迴盪,怎樣叫善終?善終如何求得?家人、醫療人員能為臨終者做什麼?直到近日參加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舉辦的「生命教育──善終培力課程」,為我提供更深層思索的養分,原來恐懼死亡的社會文化與財產問題,台灣人的善終竟有許多的難。

什麼是善終?在睡夢中死亡是善終?兒女窮盡醫療資源仍藥石罔效是善終?全身插滿管力撐一口氣是善終?當我們對善終進行各種想像時,「尊嚴」、「生活品質」是我們關懷的層面嗎?在這次培力課程中,講師們引導我們省思「尊嚴的死」及「死的尊嚴」的意義,而醫療制度與法律交錯在其中,在每一個人的生命尾程扮演何種角色。

在探討醫療制度與相關法律之前,台大醫院臨終宗教師德嘉法師提醒病患的靈性需求與照顧也應該併入整體思考。她認為,善終不僅是身體持續衰竭、面對病情不斷調適的心理歷程外,同時也是提升靈性成長潛力、病患人際關係重新整合的階段,更重要的是病患重新回顧個人生命、審視生命價值的階段;當我們的靈性指數愈高,對死亡的恐懼緩解,寧靜安詳的生活品質便是善終的表現。

為了善終,我們有多少自主權?Photo by L.C.Nøttaasen

事實上,在中國人的孝道文化、歧異的生死觀念以及醫師擔心被告等種種因素,對許多病患而言,缺乏自主權,安寧詳和的臨終生活卻是不可得,新光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潘恆新、亞東醫院外科加護病房主任洪芳明醫師和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醫師在培力課程中分享許多案例,有的兒女為了領取老爸8萬多元的月退俸,罔顧老爸多次進出醫院急救也不願拔除呼吸器讓老爸好走;一名已是生命末期的阿公,他的配偶已簽署拒絕急救意願書,卻因為財產分配未決,兒孫輩堅持插管,陳秀丹等人說,類似無效的醫療案例不勝枚舉。

個人想要醫療自主權,「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簡稱DNR)」是首要。陳秀丹研究世界各國的緩和醫療政策,她說,英國是最早發展緩和醫療的國家,病患即使未簽署DNR,醫師也不會為生命末期的患者進行臨終酷刑!紐西蘭高等法院曾做出一個判例支持醫師的專業處置,法官認為拔除呼吸器使病患死亡與醫師無關,而是疾病本身,醫師的專業地位獲得充分保障。反觀台灣,醫病關係互信不足,呼吸器、洗腎和葉克膜遂成為全世界使用密度第一的國家,被陳秀丹稱為「醫療災難的國度」!洪芳明依據監委黃煌雄發表的統計資料說,使用呼吸器和洗腎的病患雖僅占被保險人口的0.3%,可是健保給付的費用卻總給付的11.7%,相當於600億台幣;每年民眾拿藥不吃的藥品浪費達300億元;無效醫療也占了300億元,使用強心劑升壓藥、呼吸器、心肺復甦術(簡稱CPR)、葉克膜皆可讓病患戰至最後一兵一卒,「可是,這些醫療措施究竟是誰的需求」?

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事先簽署了DNR,在生命末期時,醫師會依照我健保卡上的註記得以免除氣管內插管、心臟電擊、CPR等過度的搶救;可是,我若未簽署DNR但生前曾表明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呢?該條例第7條規定,要有二位專科醫師背書診斷確為末期病人,還要有我的配偶、成年子女、孫子女以及父母等所有人簽同意書(死亡者除外),最後送經該醫療機構的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才能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從子女多散居各處的社會現況、醫學倫理委員會成員的專業能力令人質疑來看,臨終病人和臨床醫師的權益保障在哪?」陳秀丹語重心長的說。

為了避免健保醫療不被濫用,每一個人生命末期獲得最佳的醫療照護,主婦聯盟期盼結合社會各界力量,喚起國人對生命善終意識,力促修法,我支持她/他們,也希望我和我的家人都是受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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