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力量傳給台灣少女
by 紀惠容
今日台灣少女人權嚴重受到侵害與漠視,就從少女性自主權、人身安全、健康權、人格權等面向分述台灣少女面臨問題之現況:
少女成為性剝削的客體
雖然,1995年台灣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少年性剝削的問題似乎在法律上有了解決依 據,但是根據警方查獲統計幾年下來,少女身體成為性剝削客體的問題依舊存在。尤其在新興科技網路的推波助瀾之下,少女在打工、就業面臨各式推陳出新的色情 陷阱,從網友、一夜情、網交、援助交際到酒店公關公主、泡沫紅茶辣妹,甚至,與少女從事性交易之嫖客及相關從業人員被查獲的案件增加。雖有不同的性交易形 式,其性剝削本質卻是不變的。
少女人身安全
根據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的統計,1997-2000年台灣地區性侵害受害人逐年增加,年齡分佈以 12-17歲的少女為最多,其中加害者近八成為熟識之人,可見受侵害少女在熟識關係中處於劣勢或受控制地位。又因其對身體界限及自我保護認知不足,再加上 國內性教育較著重性生理的偏狹結果,正值青春期的少女便成為受性侵害最多的一群。
少女健康權
少女成長階段,不斷被潛移默化為性別弱勢者,進入青春期後,開始對自我能力失去信心,乃至對自己身體的 態度變得極端批判,越來越感到自身充滿缺陷,自尊心嚴重受損,也因此,許多少女為了迎合男性的對「美麗」又不合理的標準,對各式各樣千奇百怪的節食、瘦 身、減肥商業花招,可以勇往直前一無反顧的,或以自己身體表達憤怒和絕望的抗議,因而產生許多少女飲食失調,諸如厭食或暴飲暴食……等自殘現象。
另外,未成年未婚少女懷孕問題也日益嚴重。目前台灣未成年未婚懷孕之少女每年約產下一萬名嬰兒,對身心 尚未成熟的少女造成重大壓力與傷害。此外,據調查少女一旦發現自己意外懷孕,約有55-60%會選擇墮胎,而少女因畏懼讓父母知道,75-80%少女會找 密醫,透過非法管道購買墮胎藥自行墮胎,尤其台灣開放了RU486進口之後,已有難以數計的少女在使用,婦產科醫師學會表示,越來越多少女因私自使用 RU486,大量出血後,才到醫院求救,這些現象已嚴重危及少女健康與生命安全。
少女人格權被物化
在台灣利用少女形象做為商品附加價值的現象,從檳榔西施、酒店公關公主、泡沫紅茶辣妹,到電視節目與網 站上的少女競賽,大眾看到的不是有感覺、有情緒、有思想的「人」,而是一個個帶著性暗示、任憑品評選擇的「物體」。此種將少女物化的價值觀,也不斷透過傳 播媒體反向灌輸給少女與其周遭的人,進而型塑少女本身自我形象的認知及他人對待少女的態度與方式,在在充斥著父權意識。
我們認為保障少女人權,應跳脫殘補式、選擇式的少女保護福利觀點,而應採取更有力量與希望的Empower少女發展性策略,尤其政府應多投資研發Empower少女的教育方案。
過去,政府的社會福利工作一直把「少女保護」列為工作重點,其思考哲理,是把少女列為弱者,是需被保護 的對象,也因此,其發展出來的服務方案,大多停留在已受害的少女身上,即使如此,其服務目標,也是補救式的。少女在此種殘補式的服務中,難以開發潛能或展 現出自身力量。甚至,將自己陷在二度父權宰制陰影之下,不斷依賴或拒絕社工人員的介入。
我們若轉向思考,把保護少女換成Empower少女(編按:啟動少女內在力量之意),我相信整個服務方 案的方向將大大地不同。因為,它相信少女是有能力的,只是被大社會不斷地貶抑,或沒有機會被開發罷了。少女就像傳說中的橄欖石,在黑暗中仍可發光,深具潛 能,只需給予機會,加以琢磨,就會展現亮麗的光芒。
所以,Empower少女是不把少女當成弱者,反而是「慧眼識英雄」,看到他們內在的力量,引發它生出 來而已。旁人只是個觸媒,或是陪伴者、鼓勵者。我相信被Empower的少女,那股內在的動力與力量足以讓他們縫合自信缺口、向上提升。從喜歡自己、肯定 自己、原諒自己到有能力原諒別人、愛別人,活出獨特的自己。
我們建議:
政府應大力投注資源
事實上,Empower少女方案在國內尚屬少見,我認為政府應大力投注資源,從研發到推廣一系列方案,讓少女有福份體驗Empower,找到力量的出口。
打破貶抑少女潛在社會化過程
從Empower少女教材的研發,首先必須檢視成人社會對少女有意無意的性別貶抑,包括一些語言式非語言的訊息,有否不經意、隱藏的傳送關於少女和男性對 應相對價值,或強化性別歧視訊息,進而打破這些潛在貶抑少女的暗示與社會化過程。同時,我們也必須檢視少女評估自信心的領域,找出少女力量的來源,才可能 設計出有效Empower方案,或打破一再被複製的貶抑少女的社會化過程。
發展推廣同儕Empower教育方案
另外,我認為有效的Empower少女方案,應是有少女參與而發展出來的同儕教育方案,因為少女最了解自己,當她們使用自已的語言其互動是最有成效的。當然也要把進入學校、社區、機構等的推廣列入方案計劃中。
很期待台灣社會能建構少女友善城市,讓少女在有尊嚴有價值與性別平等的環境中成長。
(本文經作者同意,轉載自勵馨電子報)
(本文作者為勵馨基金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