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資金不是政府補助款的替代品

by 張瓊齡

2015年2月起,我從台北都會區社會企業理念的推廣者,搖身變成台東地區社會企業創投執行者。

扶助台東小農種植紅藜、小米,集「社企創投、社企事業體、公益團體」三元素並進的社會推展模式。圖片來源茲摩達司社會企業有限公司官網。
扶助台東小農種植紅藜、小米,集「社企創投、社企事業體、公益團體」三元素並進的社會推展模式。圖片來源茲摩達司社會企業有限公司官網。

基於以下幾個共識,我答應茲摩達司社會企業的創辦人邀請加入團隊,我們得以成為一起共事的操盤手。

一、以「台東地區、偏鄉、弱勢者、原住民」為主要受益標的

提供茲摩達司社企運作資金另有其人,而「關懷偏鄉、弱勢、原住民」是金主出資的因緣,最初她們的觀念偏重在傳統慈善救助,經過溝通後,也接受以更貼近現今社會脈動的方式來推動。在操作上雖以社會企業作為方法,然而創辦人仍必須針對金主的初衷做執行,至於我本人曾在1995~2000年間移居花蓮,當時從事NGO工作也不外乎是關注類似的對象,如今轉入社企領域,並無意識形態需要做調整;而我對於每月有三分之二的時間在台東生活感到如魚得水,亦無步調轉換或生活適應的困難。

二、投資微額型社企&低調路線

在瞭解國內其他社企創投公司的作法後,創辦人認為我們資金有限,且投資的對象在台東,所能發展的事業形態也偏微小型,因此設定走投資微額型社企路線,每一案投資上限為新台幣一百萬元,但不一定得投資到最上限,而是依據每一件投資案實際情況決定投資額度及年限。

至於低調路線,部分是因為創辦人的身分與性格使然,此外我也認為資金有限,用不著大張旗鼓,以免引來不適合的投資案,徒然浪費彼此時間。

雖是採取低調路線,然而,在產官學各界依然需要打點,但又不宜太張揚的前提下,在3~4月這段期間做得基本功就是先恢復我過去在台東的舊人脈,也從這些脈絡漸漸延伸出新人脈。

三、集「社企創投、社企事業體、公益團體」三元素齊頭並進的推展模式

我在2008年前往孟加拉取經的時候,注意到在葛拉敏社企事業體系裡,最先創立的是社企公司,之後事業體中仍成立非營利性質的基金會,再有事業體之間互相創投的交叉持股資金,而後又有跨國合作專為扶持社企的創投基金,晚近並有專門針對接待各國前來取經人士成立的國際事務部門,以及人才培力與創新創業思想的實驗室,而前述種種過程歷經了30多年。

當我在與茲摩達司社會企業創辦人論及心目中較理想的社企推展模式時,便是
集「社企創投、社企事業體、公益團體」三元素齊頭並進的推展模式,而他也從善如流,把金主提供的資金做出前述三等分的規劃。當我加入團隊後,在建構必要的人脈網絡與可能合作的過程中,我同時也針對所接觸的人脈,在這三者之間的適用性進行歸類。

舉例來說,4月初曾有三位具有社運背景的年輕人經引介主動提案,所提的創業點子符合公益原則,也具有創新精神,但在初期規畫中,不見有營運計畫或利基,我在指出疑點後,進一步給予建議,並表示若有意願,可先與我們旗下的文教基金會合作,依據他們的創業構想執行一次活動,做為彼此進一步瞭解與合作的契機。以此情況來說,非營利性質的文教基金會便是做為社企創投的先驅單位。

又另有一對目前就讀大四的創業青年,除了約談,針對他們未來的業務項目提出建議之外,並考慮委託他們針對自己就讀的學校進行消費型態的市場調查,我們的社企公司則以客戶的身分,實質帶給他們收益,用意也是在合作過程中,進一步提供他們更多具體的創業建議。未來當他們的事業有投資需求時,便有可能成為我們投資對象。

四、完全不取用政府資源

促成我與茲摩達司社企創辦人合作的另一項重要共識是:完全不取用政府資源。在推展社會企業的過程中,我個人採取從嚴標準。儘管有人認為從事社企不必然要排除政府資源,只要把政府資源視為大眾透過繳稅重新分配的社會投資即可,這樣的想法無可厚非,本人也不反對其他人採用,只是我個人特別期望見到完全無政府涉入的社企事業也能在台灣出現而已。

至於邀我加入的社企創辦人,由於他歷來從無取用政府資源的經驗與習慣,在這件事上也同樣不指望從政府得到挹注。

感想

雖然茲摩達司社企公司的創辦人自2012年4月即已展開跟台東地區的互動及蹲點,但我們自2015年3月份起,才以全新組合在台東展開社企探索之路。就在過去低調行事的兩個多月裡,有幾個感想,其中首當其衝的一項是,覺得自己似乎被當作是政府的替代品,尤其當主動積極接觸我們的對象,過去算是中央政府部門補助款的常勝軍,如今因為種種因素轉向民間開發資源時,像我們這樣具有社企創投身分的民間單位,就成了積極爭取的對象。

感想一:社企資金不該是政府補助款的替代品

20多年前,我個人在國內某知名大型跨國NGO工作時,該組織常自述所做的慈善工作是在「補政府的不足」。以非營利為訴求的NGO只要符合創立宗旨,以此自期,無可厚非,旁人也無須置喙;然而,我本人如今投入社企領域,完全就無意成為政府的替代品,也沒有義務補政府功能的不足,社會企業絕非萬靈丹,但的確是在政府、傳統營利取向的企業、既有NGO之外,提供了「面對社會議題的另一種視野與應對之道」。

在面對以營利取向的創投者,或許投資者感興趣的是能夠如何獲利,產業類型未必是重點;然而要遊說專門針對社企做創投的投資者,更加具有挑戰性的是對於「社會議題的認同度」,以及對於「社會議題的理解方式與層次」,過不了這第一關,即使能營利也難以考慮。

感想二:社企資金的取得也有城鄉差異

在就教於台東當地進行產業輔導的育成單位時,第一線面對業者與協助開發消費市場的專案經理人時,對方告知我們,台東地區的廠商與產業規模小,在代表業者對外爭取資源時,也常因獲利規模不夠吸引人,不易取得投資;若牽涉到需要撰寫落落長的計畫書或是提報KPI,一些土法煉鋼的業者更是頭大而退卻。

聽到這樣的「怨言」,我心中卻有一點歪打正著的竊喜。

之所以會到台東從事社企推展,並非基於做過需求調查,當然更沒有市場評估,有很大的成分是因為金主的個人傾向,而基於我本人相信:「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一個改變者」、「窮鄉僻壤尤其是社企的貴寶地」,因此沒多想就來到了台東。然而聽到了台東的產業特性與對外爭取資源的困境之後,認為以社企資金的分佈上,台東又再次展現了偏鄉特性,那麼就我們願意主動積極到台東並只針對台東提供資源,這本身就已是極富有社企精神,也是我們始料未及的事。正好我們又鎖定做微額型社企投資,並不以規模微小為缺點,倒是要奉勸大手筆的創業者捨棄我們,快去尋找可以提供龐大資金的投資者吧!

感想三:總人口少,有志者往往身兼多職,瀕臨爆肝邊緣

台東現行人口約22.35萬人(2015年4月資料),是台灣島上人口最少的縣市,雖然近些年來有外來年輕且高學歷有志人口的流入現象,但初步接觸過一些原本就對社會議題關注的人士(無論是中生代或新生代),他們普遍都有身兼多職,手上工作或計畫、關注議題多元的現象,即使他們對於社會企業有興趣,恐怕也暫時放不下手邊繁忙的事務,這對於想要積極推展社企的我們也是一項提醒。

坦白說,每一位社企創業者,在創業初期或許可以一邊打工一邊創業,但最終還是會來到需要下定決心、全力以赴的關鍵點,最終必須全心投入才可能生根著地(還未必保證成功)。

我雖然也看到了一些願意與之合作的對象,但他們現階段身兼多職並爆肝的現象,讓我不忍也不敢期待他們當下就能投入。

後記

個人在回顧自1989年以來經歷過的生涯階段,恰好可以用四「社」來分期,分別是:社運、社造、社大、社企。雖然目前社企是我自2008年以降越來越熱中,也正全力投入的主題,但也不排除繼社企之後,或許可能會再受到另一股潮流攪動台灣社會,促使我不得不隨之起舞,但在那樣的時刻來臨之前,社會企業仍會在世界上風行一段時日,而我們都無法忽略其存在。

(作者現為茲摩達司社會企業執行長;曦望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專事社企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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