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燦槐:預防性侵害案件,性教育愈早愈好
by 江妙瑩採訪撰文
「現在孩子接觸任何資訊都提早,提早看A片、提早說黃色笑話、提早知道性行為這件事……性教育便應該愈早教愈好,教男女孩懂得身體自主、懂得尊重他人的身體、懂得法治觀念。」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也是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簡稱助人協會)理事長王燦槐長期關心台灣性侵害防治工作,她語重心長地說,要預防性侵害事件不斷發生,性教育工作便應該往下紮根,從幼兒園做起。
助人協會自2013年承接桃園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下簡稱防治中心)「性侵害個案支持性服務方案」至今,期間不斷倡議兒童及少年性侵害加害人輔導的重要性。因而在今年(2015)起申請承接「性侵害兒童及少年行為人輔導服務方案」,「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模式,讓家庭也成為治療與預防的一環。
王燦槐說,她曾接觸一個亂倫案件,爸爸幫女兒洗澡洗到青春期仍未停止,他和妻子行房也要女兒在場。當社政系統介入將女兒暫時安置在寄養家庭時,這位爸爸仍渾然未覺自己的錯誤,頻頻吵著要找女兒。王燦槐承接這位爸爸的心理輔導,詳談之後才了解,這位爸爸從小目睹爸媽行房,種下錯誤的認知觀念,因而家人成員成為性侵害加害人處遇計畫的一部分,王燦槐認為十分重要。
在過往服務未成年被害人過程中,王燦槐發現校園裡兒童及少年階段對身體自主與尊重觀念十分薄弱,掀女生裙子、撫摸女生私處等等性騷擾事件經常發生,男生一旦被貼上「色狼」標籤,標籤很可能自此跟著他,成為性侵害加害人潛在犯。處於當代人手一機的環境,王燦槐說,許多家庭的孩子從小便接觸電腦、手機、Pad等3C產品,有關色情或性方面資訊的接觸也較過去年代都早,學習過程卻缺乏培養尊重他人的概念,若性教育能從小學習,能分辨不同的身體接觸代表不同的意涵,當對方說不要就是不要,相信在成長期能預防性侵害的發生。
除了身體自主的觀念建立外,助人協會總幹事鄭敏菁補充說,許多少女與男友初次性行為時,剛開始雙方可能都是合意的,但女方因處女膜撕裂多會抗拒,一旦女方說不要就是不要時,男方是否能夠立即停止?依該協會的統計,多數未成年性侵害案件為熟人所為,有二成未成年性侵害受害人不願報案,其原因之一即擔心破壞彼此關係,鄭敏菁指出,因此,該協會強調性教育向下紮根的重要性,透過性教育引導男女孩討論,及早理解與建立尊重他人的觀念。
除了「性侵害兒童及少年行為人輔導服務方案」外,該協會同時進行「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提供兒童及少年加害人及其家庭社工與心理輔導服務,在輔導過程中,王燦槐強調,該協會將引進修復式司法的概念與歷程,在公正人的帶領下,提供加害人與被害人對話與解決問題的機會,讓加害人向受害人真誠道歉,為自己行為負起責任,並修復被害人的情感創傷及填補實質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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