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聲與叫囂之後-談社工專業的兩難

by 沈慶鴻

「專業的傲慢」、「專業霸權」是最近以來因應北縣家暴中心嚴性女童案中,媒體對社會工作機構和社會工作者所下的標籤。

曾幾何時,「社會工作者」這個弱勢團體的維護者,成了媒體筆下破壞他人家庭完整性的破壞者。此一事件不 僅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也在社會工作界引起廣泛的討論,筆者由於持續參與社會工作教育及婚姻暴力的研究和處遇工作,了解社會工作處遇過程的特性,因此期待 在媒體和民意代表情緒性的評論後,提供不同的面向來討論此一事件。

兒童虐待、性侵害和家庭暴力等議題一直以來都是最受爭議、也最難處理的問題,因此近幾年「兒童福利 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相關法律陸續的增修和制定,就是希望讓法入家門,揭發家庭內的傷害事件,以達到保護弱勢、遏止傷害持續 發生的目的;然而,你我都知「證據不足」是家庭內傷害的最大特徵,婚暴案件如此、兒童(性)虐待案件更是如此,但是「證據不足」,並不代表傷害行為的未曾 發生,過去社會大眾常嘲諷的「三張以上的驗傷單」就是最大的笑話,尤其當可能的受害者是兒童時,試問兒童該如何進行蒐證的工作?難道只有當兒童傷痕累累、 奄奄一息的躺在醫院的急診室時,才是「證據充分」嗎?才能進行介入嗎?

此外,什麼才是社工人員適當的介入時機呢?

社工人員不是警察、更不是法官,自然不可能進行兩造雙方的偵訊、調查工作,社工人員的職責是保護弱勢,在接獲保護網絡成員通報(在此案例中是幼稚園老 師在職責範圍內進行通報工作),且從兒童提供的資訊判斷有被害的可能及潛在危機時,依其職責進行保護介入的工作,並在過程中為避免二度傷害,替個案的受害 內容保密,但為何這樣的盡其本分工作時,會被批評為「專業的傲慢」?這些來自於媒體的批評者,是否曾經了解過社工人員的職責和角色?是否可以體會這過程中 助人工作者也曾歷經的保護兒童和保全家庭中的兩難及煎熬?

家屬的眼淚、融合民意代表的叫囂,讓這個可受公評和討論的議題失焦,大家是否想過兒童心理狀況的變化及 兒童證詞為何會改變?是否考慮過如果沒有任何的異狀,幼稚園老師為何會在兒童保護的網絡上進行通報? 任何一個處遇的決定,都是處遇團隊的共同決策,是接案的社工師、督導、主任及其他的團隊成員,經過審慎考慮所做的決定,尤其北縣家暴中心此例,在疑似性侵 害和取消親權的雙重複雜考量下,相信更是經過多次的評估和考量後才做的決定,絕不可能只是為了顯示專業權力、故意的刁難家屬,而破壞一個家庭的完整性。然 而經過這樣的輿論壓力,我們反而擔心未來的通報制度如何運作 ?誰還願意多一些勇氣的進行通報的工作呢?
當然,從台北縣家暴中心的案例中我們也有更多的學習,如果說社區居民的認可是社會工作專業形成的重要條 件之一,那麼在保護服務對象及善盡保密之責時,如何和社會大眾溝通、和媒體溝通及面對社會大眾,是社會工作專業體制必須學習的課題,尤其媒體、民意機構所 引發的倫理困境,將成為社會工作專業之從業人員現階段可能面臨的專業挑戰,因此各社會福利機構及社會工作者不可不慎;如果社會大眾完全無法得知相關資訊, 僅憑媒體片面報導而進行揣測,那麼社區居民的認可將如何形成?社區民眾的支持將如何凝聚?
最後,筆者想強調的是當社會工作介入保護性業務(兒虐、性侵害和家暴案等)時,就已註定了其角色的複雜和難為,如果我們的社會也賦予社工人員這樣的職 責和期待,那麼下次當第一線社工人員在安全堪虞和工作條件不佳的情境下為弱勢族群全心投入時,我想他們除了需要社會大眾的掌聲和支持外,更需要的是就事論 事的討論空間。

(本文作者為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主任、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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