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聞中「看到」與「看不到」的?

by 蔡宛容

如果「新莊女童疑遭性侵害」事件,沒有受到媒體的「關愛」被大幅報導,此事件會衍變到初期法院與社會 大眾把重心放在「如何切割社工權與親權」,最後更以女童回到那個「家」的結果而收場,而不再抽絲剝繭的追究性侵害真相!也就是在事件發生最初時,媒體報導 已先入為主的判給社會局「搶孩子」罪名,無形中抹煞社工員的專業評估與諮商輔導過程的辛苦,甚至凝塑出加害嫌疑人是好爸爸、爸爸失業是社會局所造成。殊不 知如此過程,反而是年幼懵懂的孩子,與後續整個社工體系運作的正面價值最受傷害。

集國內外累積的研究指出,新聞媒體對事件發生「建構」、「再現」的篇幅多寡、鏡頭畫面、標題大小取向 、消息來源觀點是否多元等,會影響閱聽大眾對事件的詮釋、解讀和對新聞人物價值態度、概念的形塑。所以當初媒體熱烘烘的把鏡頭畫面、巨大粗黑標題全部放在 母親的「哭喊、下跪、磕頭」等此類灑狗血、激清的肢體表現,加上一旁立委熱烈的辯說,最後才再搭配社會局人員「冷靜、理性」說明的畫面、文字(有的媒體根 本沒有播出或採訪社會局說法)。

如此氛圍,彷彿爹娘才是有血有淚、為孩子著想、孩子溫暖的真正避風港;社會局、社工員是沒人情、搶孩子 的差勁庇護所。媒體中喧熱的肢體、語言情緒,掩蓋了幕後社工體系基於「孩子隱私權不可曝光」的默默保護運作。如今,女童的爹娘一同到地方法院聲請撤銷監護 權假處分,媒體仍舊把時間、畫面給了其父母。

受到性侵害的兒童,若時間愈長,其會產生明顯的憂鬱、焦慮、惡夢連連、羞恥罪惡感、喪失信賴、低自我概 念等社會退縮行為,嚴重的會有敵對、攻擊與自殺傾向。因此,社工人員除了要持專業態度:耐心傾聽、深入了解事情始末與保密,援助這類特殊兒童脫離原有依賴 又傷害的環境,還得把複雜的醫療、法院流程與資訊轉化成兒童能聽懂的語言,還得隨時隨地提高警覺,面對性侵害者的不當行為、惡言相向,以及抵擋媒體侵犯孩 子隱私的拍攝採訪。也就是說,從幫助兒童克服緊急安置的陌生恐懼、醫院驗傷的心理障礙、法院開庭的反覆偵詢等的處遇全程,都由社工員戒護。其身心都處在低 調、謹慎迅速、反應靈敏的壓力高漲與勞心勞力狀態。

再者,媒體大肆地在女童家屬情緒、肢體失控的訴求場面上著墨,其結果是蘊釀、形塑另一個印象:孩子應該回到原來的「家」。但是那個「家」的安全性,根 本不能拍胸脯地說它絕對溫暖、充滿希望,尤其,孩子說法前後不一的矛盾(年幼的孩子為何說謊?),以致加害嫌疑人不被起訴,但不表示他們沒有做錯事,只是 證據不足而已。

何況眾媒體對疑似加害者、被害者資訊公布的拿捏程度、標準不一,社會大眾早已從新聞中拼拼湊湊得知疑似 加害人(父親、舅舅)的姓名、地緣資訊,等於也影射該兒童為何人。有些雜誌媒體更詳細描述該兒童被性侵害的過程,那她們如何能不遭受異樣眼光、指指點點的 回到學校、同儕朋友的環境生活。兒童的原生環境在媒體曝光後,已非原來樣貌。

「社會局掠奪親權」、「孩子應該要回『家』」的這種化約式、引導式的新聞報導,無異斲傷社工員的形象與 工作內容的核心價值。難怪婦援會社工員在看到此新聞報導時,愁容慘淡地對我說:「我們在保護孩子,反被責怪。工作被質疑、不被肯定,真是好令人難過、沮 喪!」。誰是「搶孩子」的幫兇?自然不言可喻。

(本文作者為婦女救援基金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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