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沈靜到積極-性騷擾事件後的心情
by 黃佳韻
前言:1999年台北科技大學爆發校園性騷擾事件,由於受害女學生四處投訴無門,轉向婦女新知基金會尋求協助後,婦女團體聯合多次呼籲教育部正視校園性騷擾申訴制度的落實。事隔多年,受害女學生黃佳韻(加入婦女新知基金會志工)轉學法律系,談自身走過性騷擾事件的心路歷程,與你分享
沈重的回憶
如果說性騷擾影響了我的一生,這句話一點都不假。
從北科大騷擾事件落幕後,很快地已經過了三年,我一直無法回憶起當時的時空環境、痛苦經驗,這或許是一 種潛意識中的自動拒絕吧!一次契機,我把當時母親從各大報紙所收集相關報導,借給我莫大精神支持的國文老師,之後,便不打算再拿回來了,實在是因為不希望 擔負著「性騷擾受害者」的名稱,這一切對我來說,是如此的沈重!
雖然我從不諱言自己的經歷,也常會藉由適當的機會,向熟悉的新朋友談起這件往事,但總會有那種該與不該 說出來的心情掙扎。一方面不希望別人會以同情或者負面的眼光,貼上可憐或不潔的標籤;一方面又想起教授被解聘的事實,是婦女新知基金會(以下簡稱新知)、 支持我的老師、家人及許許多多受害人共同努立的結果,就應該儘其可能從自身朋友開始著手,告訴他們什麼是「性騷擾」,以及透過這層關係,如何與朋友們和平 相處,甚至也能使他們建立起不帶有傷害、健康的同理心,而主動關心性騷擾及其他與性別相關的議題。
心靈重建
這樣的作法,並不是一朝一夕可成的,在教育部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的過程中(1999年7月),我也接受了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的免費心理諮商,一開始我是以疲累的心情及虛弱的身體,帶著懷疑和期待,去會見我的諮商師。
記得非常清楚,自己是以冷靜的口吻,一個字一個字地敘述心情與過程,等說到很後悔把心思全放在處理性騷 擾事件,而忽略了二技升學考試時,不僅眼淚奪眶而出,自責的感覺也油然而生,老師遞給我幾張面紙,對我說到:「一般人是無法將這兩者兼顧妥當,而你今天應 該為你的努力感到驕傲。沒有人會責怪你沒有去考二技考試。」我想也許是這番話,減低了愧疚感,不久後在北科大的兩位恩師的資助下,我立刻就到南陽街(補習 街)報名插大法律系的課程。
選擇就讀法律系的原因,完全是受到事件的影響。一想起北科大校方高層,以錯誤的法學知識威脅,(會發覺 錯誤是在念法律系之後)若不接受協調,教授這方面可以上法院告我毀謗,除了刑事的毀謗罪外,還要負起動則幾十萬賠償費的民事賠償責任(因為通常事件會發生 在二個人的密閉的場合,造成無法有第三人之人證的直接證據,但實際上部分案例中,仍可透過其他間接證據證明其真實性)。
這果然形成巨大的心理壓力,我因害怕造成家庭的負擔而差點退縮;當然,這也促成我日後決定投考法律,期望能有一天能像新知的律師們,以所知所學幫助弱勢的被害人。
是逃避或接受?
一年後,幸運地考上了銘傳大學法律系,隔年又再度轉學就讀政治大學法律系,從此盡心在讀書這件事上。
2000年中旬,當時新知的秘書長彭渰雯小姐告訴我,要由知名同志導演陳俊志拍一部有關反性騷擾的紀錄 片。我欣然接受成為片中四位主角一;除了對新知的信賴外,更重要的長久以來對陳俊志導演的仰慕。我努力地配合拍攝的環節,甚至有幾次轉學考試,俊志都在身 後跟拍,既要集中精神在考試上,又得假裝看不見別人異樣的眼光,但這一切全是在愉快的心情下完成。2001年1月,台灣本土第一部反性騷擾紀實-「玫瑰戰爭」在敦南誠品放映,而整個事件以來最難以抉擇的決定。
拍攝紀錄片,只是希望能將這段抗爭過程完整呈現,透過紀錄片放映暨講座的方式,使更多人體認校園性騷擾 的真實存在,並落實校園的兩性平等。當時銘傳大學裡只有少部分要好的同學及師長知道,我曾擔心如果媒體中再次出現,會不會打碎努力掙來的既有的平靜生活。 最後,還是勇敢地在沒有任何喬裝、掩飾下,出現在首映會場。
當紀錄片播放時,淚流不止,面對媒體及資深婦運工作者時,我堅定說出應該羞愧、遮掩的是性騷擾的加害 人,不是我們;我一直想說出來的話,我不後悔說出來,更希望所有的人都具備這種基本觀念。相當幸運地,銘傳同學們默默地給予我支持,擔心會我會感到尷尬, 明明從電視上看到紀錄片的報導,卻偷偷地達成共識,不在我面前主動提起。雖然我並不在意,可是當我知道這個決議時,足足感動了好久。
我是講師!?
紀錄片從三月起,就決定先採取校園巡迴的方式進行,希望能藉由影片中細膩的呈現四位當事人-校園及職場 的心路歷程,以及面對與加害人、雇主及政府部門互動過程所遭遇到的責難與困境,卻仍持續抗爭的心境,透過影片放映及婦運工作者的實務經驗分享的方式,與師 生們做一種面對面的討論及雙向互動。
2001年3月28日陳導演邀請我參加新竹女中演講,面對年輕女高中生對影片的感動與驚訝聲,體驗到那種真實的感動,第一次面對八百位女高中生,我居然不緊張,而且很從容,不疾不徐地回答,並且與她們分享經驗,深深覺得是應該為這些單純的心開始全力衝刺的時後了。
長久以來,在新知工讀,從剪貼有關婦女議題的報導中,逐漸建立起性別意識,只要是有關反性騷擾的講座或活動,都會極力參與,在一場又一場的活動中,吸收到各種被性騷擾的經驗,以及如何在體制內處理運作。
之後,持續參加幾場「玫瑰戰爭」校園巡迴講座,相當程度累積了許多與觀賞者的深刻對話及討論,我發覺無 論是校園或職場校騷擾,幾乎都是在性別權力壓力下發生的,由於相關單位礙於同事的情誼及扣上毀損校譽的指摘,而無法適時的危機處理,懲處加害者和失職人 員,這些時間上的拖延都會造成錯失蒐證先機,並使受害者遭受二度,甚至多度的傷害,並且強化了加害者有恃無恐的心態,嚴重威脅到校園裡師生的人身安全。
媒體vs.被害人
由於學校及職場無法積極、適時的處置,使得許多受害者,必須積極站出來,以媒體的力量凸顯其受壓迫的困境,因此,期待能藉由新聞的播放,讓民眾更關心相關議題,體認被害者的真實感受,進一步要求校園、職場及公部門給予明確的懲處或爭取應有的工作權。
但媒體對於事件的處理態度,往往不如受害者可預期的方式,只針對聳動及爭議的部分大肆渲染,持續追蹤, 這種不帶同理心的處理手法,姑且不論是否屬於客觀中立,卻容易造成受害者內心莫大的壓力與急於澄清的心態,於是透過電視不斷的播放採訪,與加害者或民眾打 起口水戰,甚至也會上call in節目,形成全民公審的情境。
媒體在處理性騷擾或性侵害等報導中,無法將爭議點如實的陳述,僅以當事人言語攻擊,猜測挾怨報復的可能 性、雙方是否有金錢往來,或有政治目的為主要考量。使得加害者得以便宜採用這些無端的揣測,將其侵害行為合理化,這也造成一般大眾對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污 名化,誤解被害者積極站出來的動機。
個案之所以必須以此方法呈現在社會大眾面前,是為了突顯出現行法令的薄弱,無法完善保障受害者的權益;然而,隨著兩性工作平等法的 通過,職場性騷擾不再形成無法可管的窘境,但對受害者的誤解與懷疑,卻沒有因此,而大幅改善。政府部門及民間企業在執行相關法令規範時,應該著重權力不均 等的問題,而不是放在女性反躬自省的應對之道;健全的體制也須要主事者具有依法執行的心態,私下勸說的方式仍顯現出對性騷擾的刻板迷思及鴕鳥心態,如此敷 衍做法,也是法令推動者所不願見到的。
校園生活
如果說性騷擾事件影響了我的一生,未來日子裡法律將填滿我的生活。
學習法律的過程中,發現標榜男女平等法科中,仍然充斥著許多父權心態,也許是接觸了女性主義一段日子,上起這些課來仍感到十分不舒服。
體認性騷擾的真實存在與落實推動促進性別平等的目標,最主要必須加強校園中反性騷擾的意識及正確教育, 有效、積極的運作各種申訴機制,因此授課者的心態直接影響到學生,這種潛移默化的觀念傳授,往往是認知的關鍵,影響範圍極為深遠,但這也是反性別歧視中所 難以克服的。性別歧視或不友善的態度,成為了現在我必須面對的問題,而更多問題的浮現,祈盼能使我更堅定反性騷擾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