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男友」在台灣
by 余瑞庭
本會(編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在服務12-18歲遭受性侵害的少女時,有部分的少女對於前男友提告強制性行為,細問了發生原因,才知道是「偽男友」的錯。
偽男友是什麼?怎麼樣辨識偽男友?
愛情是每個人都嚮往的一種親密關係,在愛情裡,彼此是彼此的唯一,戀人的眼裡容不下一粒沙子,你的笑容就是我的天,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天堂,所以總想緊緊依附在一起,為男朋友/女朋友買早餐、歡心接送情、做牛做馬也覺得開心與值得。尤其在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們,更是情竇初開的時期,總也想著有個男孩一直為我這樣付出這有多好。
本會服務的個案遇上一種人,對女友很好,卻總是掛在嘴邊,總嘮叨著:「我對你這麼好,所以妳該如何如何,要一樣對我好,生日禮物要等值等等。」對他來說,愛情就像交換一樣,他要的是不吃虧,而不是一段平等的關係,而且常發現這樣的男性,很容易將愛情與發生性行為畫上等號,不做愛等於不愛,所以有性行為才是愛,才有繼續交換愛的資格。我們的個案也會遇上另一種人,他常常拿正在交往的女朋友跟前女友比較,總告訴現在的交往對象,前女友多好多好,所以現任女朋友也該跟她看齊:「我們以前都有發生性行為,所以我們也該發生,否則就是不愛我!」如果問起,那怎麼不乾脆繼續跟前女友交往,如果前女友真有那麼好的話,怎麼會分開的話題時,他又會顧左右而言他,支支唔唔說不出話來!
當本會的服務對象在這段親密關係裡頭遇見這兩種人時,她們感受到的寵愛是帶有目的、彼此不尊重與不平等,男方只想要發生性關係,用了強迫、半推半就、不尊重女方意願與抗拒的方式、以關係的要脅、來促使女方非自願性的發生性行為,我們稱這些人叫「偽男友」。
愛,很重要的一點是 、尊重對方身為「人」,一個獨立、平等、負責任的個體,尊重彼此的選擇、尊重彼此說「不」的權力。性行為理應是很美好的事,而且也是發展親密關係很重要的一塊基石,但不見得需要用性行為的發生證明是愛或是不愛,而是尊重彼此的選擇,想要更親密些、想要擁有更多的彼此,覺得對方是彼此的唯一時,那自然而然就會發生親密關係;而不是因為害怕失去這段關係、半推半就、用著「你愛我,就該給我」、「你該給我的,因為大家交女朋友都有發生性關係」、「你不跟我做愛,那就是不愛我,那我們分手吧!」的說詞來讓女方為了維繫關係而被迫發生性行為。在這樣的關係裡,我們看見的,是男方對女方的不尊重,女方的半推半就也是父權社會價值觀的推動,女方被男方限制住對自己身體自主的權力,一股對於自己身體感受到不舒服,說不,拒絕的權力。
那我們該如何避免遇見偽男友呢?
最重要的一課:尊重自己,相信自己值得愛!
尊重自己是一門課題,是人生需要不斷學習的課題,尊重自己之後才能相信自己能做的到,設下自己的界線,就是尊重自己重要的一步,尊重自己的身體界線,感覺到別人冒犯自己的身體時,就該「勇敢說不」,畫下界線,自然就會在彼此相處的時候覺得自在,知道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尊重自己、照顧自己、愛自己之後,才不會擔心關係的破壞而委屈自己去發生自己不想發生的性關係。
唯有認識了自己的身體界線之後、對於自己的身體有自主權,對於冒犯自己身體的自主權的人勇敢說不,對於自己的選擇負責任之後,才能對「偽男友」說不,好好愛自己。
(作者為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網站企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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