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嚴禁攜帶小孩入內」一文

by 黛博拉

身為一個母親,在閱讀呂小姐投訴關於「古典玫瑰園」 不招待七歲以下兒童一文,本人有許多相同及不同的感觸,相同的是我和孩子也曾有不愉快的經驗,我們一群媽媽曾經帶著孩子在新店市的親子館閱讀圖書,卻被男 性管理員要求孩子不要跑步、跳躍,並且要求小孩輕聲細語說話,試想屬於孩子的親子館,怎麼可能沒有孩子跑步或笑聲呢?是男性管理員沒有育兒經驗?還是我們 帶去的小孩異於一般常人的吵鬧呢?

不過閱讀呂小姐的文章時,心裏也有些不同的看法。我覺得帶孩子出遊,注意環境是否適合小孩是首要條件, 我們常看到的是在一些並不適合孩子久坐或行為受限制的店裏,孩子吵吵鬧鬧,父母不斷耳提面命甚至變臉,親子關係緊張的不得了,我都覺得有必要為了這一頓飯 或下午茶壞了親子關係嗎?

就古典玫瑰園以高溫茶水過燙、瓷器易碎可能傷及孩子為由捥拒來講,個人覺得並沒有不妥的地方,也不會聯想到不淮孩童進入等同於禁止攜帶寵物進入,更不覺得父母的保證孩子就一定能免於意外發生。其實某方面來講,這樣的捥拒的確是考慮到小孩的安全。

我相信呂小姐一家的興緻在當時被破壞殆盡,是相當不舒服的感覺,不過個人認為就局外人來看這件事,覺得並沒有那麼嚴重,雖然我是個可以接受其他孩子公共場合吵吵鬧鬧的媽媽,但我也覺得凡事該有個限度,對於視孩子行為影響到他人卻不出面禁止的家長無法諒解。

其實我覺得每個人對孩子的接受程度不同,雖然我身為母親,但我接受有人不喜歡小孩這個事實,如果知道對方不喜歡小孩,我便不會帶著孩子去打擾他,以免造成他的困擾。若有人不喜歡小孩的打擾,想去沒有孩童的場合用餐,這樣的消費者,他的權利是否該被保障?

個人認為整件事還有幾點可以提出來大家思考:

1.商家是否有權明定或選擇其欲招待的對象?相對的,此對象是否有權要求商家提供約定上的環境?換句話說,古典玫瑰園是否有權拒絕招待七歲以下的孩童入內用餐?入內用餐的消費者,是否有權要求古典玫瑰園提供沒有七歲以下孩童的環境?

2.「不招待兒童」的意涵,是否等同於「歧視兒童及育兒父母」?

相信呂小姐對於小孩有相當大的信任及了解,才能如此確定不會有安全問題,也相信當下的感覺的確很不舒服,只是我認同並接受有人「不喜歡小孩打擾」,而且他們有製造這樣環境的權利。

消費市場本有區隔,並不一定帶有歧視意味存在,我們一群媽媽曾有不友善被對待的經驗,帶著孩子在五分埔 買童裝,店員並不因為我們是他們的推銷對象而態度友善,這的確讓人不舒服,但我不會去參加一個未婚女子單身派對,被擋在門口還生悶氣,因為我的身份的確不 符。我和孩子的生活圈除了在公園散步、親子館玩耍,也常和一群媽媽去下午茶,招待我們的地方也很友善,我們會特別挑軟硬體環境適合孩子的店家,並且在非假 日去消費,以免人聲吵雜影響孩子情緒。

希望這篇回應文章沒有引起呂小姐的不悅,個人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台灣環境對孩子真的是不友善,凡與人 行道上擺滿了機車不利孩童行走或嬰兒車推行,或者餐館的桌椅高度無法隨孩子身高而調整,每次用餐飯都是仰著脖子將飯菜送入嘴裏、調味料加太多等等,都不鼓 勵人再生下一個孩子,只是台灣畢竟是個自由社會,我們享有選擇擁有孩子陪伴的權利,也被這樣的權利所約束著。

我想要閱讀嚴禁攜帶小孩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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