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誠信、透明有機農業3.0的時代
by 潘嘉慧
台灣有機農業發展已30年,至今有機種植面積僅6489.96公頃,占耕地面積0.8%,成長緩慢到幾乎停滯。2016年新政府上任,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有機農業法》草案也於2016年年初問世,公開廣邀各方意見。透過2016年8月舉辦「友善農耕研討會」及10月「友善農業團體座談會」,國內民間團體與政府單位也正在思考如何將友善耕作納入法令,似乎也與IFOAM(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提出的有機3.0趨勢所提倡的概念相符,希望從第三方驗證之外找到有機農業的出路,突破目前所面臨的困境。
「有機1.0」時代是由有機運動的先驅者所開創的,是有機理念萌芽及描繪願景的時代;「有機2.0」時代始於1970年代,是制定與實施民間標準、政府規範和有機廣被認可的時代。雖然有機行業發展愈來愈蓬勃,但經過認證的有機農田卻依然還不到全球農業用地的1%,有機食品的消費也不到全球食品消費的1%。有機發展仍面臨瓶頸,例如:許多國家有機產業規模太小,以至於無法產生明顯的影響力;第三方驗證和詳細的標準給農民和價值鏈帶來了負擔,小規模生產者幾手無力負擔驗證所需費用;而長期下認證體系也出現了欺詐,造成不信任關係等等,種種困境促使IFOAM於2014年提出有機3.0的第三個發展階段,是引導有機事業從小眾向主流發展的階段,是將有機體系定位為應對我們的地球和物種所面臨的眾多重大挑戰的解決方案之一,是有機界制定新的共同願景以及積極參與解決全球重大問題的時代。
邁入誠信的有機3.0時代
有機3.0包括6個主要特徵:
- 創新的文化,以吸引更多的農民向有機農業轉化,採用最佳實踐方法,提升整體產出。
- 在本地化和區域化的層面上,向著最優化的實踐持續改進。
- 以多種方式確保透明誠信,在第三方擔保和認證體系之外,進一步拓展有機農業的誠信模式。
- 通過與許多在實現真正可持續食物和農業體系方面具有互補性質的運動和組織結盟,爭取更廣泛的可持續性效益。
- 加強從農場到終產品的整體性聯繫,認可價值鏈上的相互依存以及真正的夥伴關係。
- 真正的價值與公平貿易,內化成本,鼓勵面向消費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透明度,強化農民作為全面合作夥伴的地位。
其中以多種方式確保透明誠信的方式包括了「參與式保障系統」(Participatory Guarantee System,簡稱PGS),是有別於第三方驗證(由公正獨立之驗證機構認定)的第二方驗證,由消費者和生產者形成互信團體,以公開透明模式相互監督保證,生產與消費友善耕作的農產品。
共善.共好讓土地更健康
從1993年共同購買運動開始,一直到2001年成立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我們一直扮演著消費者與生產者中間的橋樑。這幾年參與式認證觀念的興起,合作社才發現原來我們一直在這條路上默默做的,其實蠻接近這樣的概念。台灣「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定,只要沒通過有機驗證,就不能標示「有機」字樣。合作社的農友幾乎都是小農,沒有足夠的耕地負擔高額的驗證費用。
基於支持永續農業與本土小農,合作社不以有機標示農產品,而是以更嚴謹的態度自我規範,照顧生產者,提供高品質的安心農產。因此以自主管理分級,將農產品分成不同等級。產品開發部同仁到農地訪視、採樣,並了解農友耕作情形;身為消費者的社員也會透過生產者面對面或是生產者之旅,實際認識生產現場,除了農事學習也直接與農友面對面溝通。甚至透過定期出版的《生活者週報》、《綠主張月刊》把第一線的產品訊息誠實公開地告知社員,建立彼此互信的基礎。
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第三屆理事主席陳岫之曾說過:如果有一天,菜市場裡到處都能買到健康無毒的蔬菜,讓每個人安心購買,那麼主婦聯盟的階段性任務就達成了。現任理事主席許秀嬌也提到,最重要的是找到理念相符、誠信正直的農友一起合作,而檢驗只是最後的手段,若發現問題時,我們與農友共同找出耕作過程中可能的疏失,找出原因不斷改進提升到更好!當每一個農友、生產者都願意以友善方式耕作,讓土地環境更好,才有健康安全的食材,共同成就一個共好、共善的社會。
(作者為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企畫部專員)